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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丽湖校区交流中心科研团队用房改造工程需求公示

招标文件下载
信息发布日期:2019.06.28 标签: 广东省招标 深圳市招标 改造工程招标 校区招标 
加入日期:2019.06.28
招标业主:深圳职业技术学院
地 区:深圳市
内 容:( 西丽湖校区交流中心科研团队用房改造工程 )需求公示一、项目概况 西丽湖校区交流中心科研团队用房改造工程为****年政府集中采购项目,财政预算*******.**元。项目位于********西丽湖校区交流中心。 主要施工内容有: *.拆除工程;*.装修工程;*.安装工程;*.其他工程;*.垃圾清
关键词: 改造工程 校区
 
招标公告正文
( 西丽湖校区交流中心科研团队用房改造工程 )需求公示

一、项目概况

西丽湖校区交流中心科研团队用房改造工程为2019年政府集中采购项目,财政预算2366347.47元。项目位于深圳职业技术学院西丽湖校区交流中心。

主要施工内容有: 1.拆除工程;2.装修工程;3.安装工程;4.其他工程;5.垃圾清运。

工程地点:深圳职业技术学院西丽湖校区交流中心

 
 

二、商务要求

 

1. 完工期:合同签订后60个日历日天完工。

 

2. 合同方式:

 

(1)中标合同价为全包价,一切与本项目相关的费用均已含在中标合同价中。包括但不限于:安全文明措施费、包工包料、包材料价差和运费、包质量、包工期、完成本项目的成本(直接费、间接费)、利润、政策性文件规定费用、施工技术措施费、风险费、税金等所有费用。中标合同价如包含暂列金,发生时予以支付,如未发生结算时扣除。中标合同价以人民币为结算单位,计算规则按照现行国家及地方的计量计价规范执行。

 

(2)施工内容为施工图及工程量清单中的全部内容,即施工图或工程量清单中只要其中一项有要求施工的工程内容,投标方必须根椐施工图和工程量清单的要求全部完成且不能再增加造价。

 

3. 付款方式:

 

(1)项目施工合同签订备案后10个工作日内中标人向采购人申请按照中标合同价的30%支付预付款。

 

(2)当项目施工完成 50% 时,中标人向采购人申请按照中标合同价的20%支付进度款;

 

(3)当项目施工完成80%,中标人向采购人申请按照中标合同价的30% 支付进度款,且2019年最高累计支付1419808元,进度款不足部分于2020年再支付;

 

(4)当项目竣工并通过最终验收,竣工资料和结算资料经采购人审计部门审核后,中标人按审计总价的剩余工程款向采购人申请一次性支付结算款,且结算款最快于2020年支付。

 

4. 保证金要求:签订合同后 10 个日历日内,中标人支付合同总价 3% 的履约保证金到采购人指定账户;在中标人非正常履行合同的情况下,采购人不予退还中标人的履约保证金。

 

项目竣工验收合格后,履约保证金转为本项目的质量保修金。保修期满后,采购人退还中标人合同总价 3% 的质量保修金(无息)。

 

5. 项目验收要求:

 

(1)验收程序。项目具备竣工验收条件后,中标人应按工程竣工验收的有关规定和合同的约定向采购人申请竣工验收并提供竣工资料;项目竣工验收合格后,中标方须在30个日历日内向采购人提供编制成册且符合深圳市档案局要求的竣工资料及完整的结算资料(一式四份),包括:招、投标文件,中标通知书,施工合同,施工图与设计变更等资料及竣工图,开工报告与验收报告及工程验收证明书,工程竣工结算书与材料设备价差调整依据原件及其电子版。中标人应清理施工现场并运出相关装备、剩余材料、工程垃圾等,保持施工现场整洁,达到竣工使用状态。

 

    (2)验收标准。按国家标准及相关技术规范验收,质量要求达到合格以上标准(含合格)。  
 

三、现场踏勘情况

 

 统一组织现场踏勘。

 

   踏勘时间:待定

 

踏勘地点:深圳职业技术学院西丽湖校区交流中心

 

联系人:匡工,联系电话***
 
***
 

1.《投标文件》中所指定的项目负责人必须进场管理项目施工,坚守施工现场。未经采购人许可,中标人不得变更项目负责人***

 

2.施工前,采购人和中标人应进行施工现场交接。项目竣工验收前,中标人应清理施工现场全部垃圾及恢复原貌。

 

3.施工前,中标人须到采购人保卫部门或相关部门办理正式开工手续。进驻采购人场所的所有施工人员,其住宿由中标人自行安排,并须到采购人保卫部门或相关部门办理出入手续。

 

4.施工前,中标人须按中标金额的0.1%计算项目水电费,并于项目竣工验收通过后,自行结清水电费,水电费收据作为项目结算资料。

 

5.各种主材进场后须经采购人和监理单位验收,经同意后方可使用。

 

6.施工时,中标人不得破坏施工现场原有的墙体和地面结构,必须保证原有及完工建筑装饰的保护、恢复和施工垃圾清理工作。

 

7.施工时,中标人不得拆除原有的强电、弱电、给水、排水、消防等管线设备。确需移动的,投标人须向采购人提出申请,并经采购人批准后方可拆除;否则,由中标人承担一切责任。

 

8.施工的机械设备或剩余的材料运出采购人场所时,须经采购人同意,方可运出。

 

9.由于采购人开工日期调整、延期而造成人工、材料、机械等单价的变化,结算时投标单价不予调增(包括因学校上课而需延期或暂停至假期施工,因延期施工而造成的工料涨价或跌价概不调价)。

 

10.中标人不得拖欠民工工资。如因发生劳资纠纷或对采购人的声誉及正常的教学、生活秩序构成影响的,一切责任由中标人负责,直至终止合同。

 

11.未经采购人同意,如中标人擅自更换项目负责人的,须向采购人赔偿违约金2万元/人次;如中标人擅自更换专业负责人***

 

12.因乙方造成工期延误,每延误1天乙方给甲方赔偿1000元/天。当延误工期累加超过30天,甲方有权终止合同,由此引起的损失由乙方承担。

 

13.施工单位在施工中偷工减料的,使用不合格的建筑材料、建筑构配件和设备的,或者有不按照工程设计图纸或者施工组织设计进行施工的其他行为的,责令改正,每次罚款5000元;造成建设工程质量不符合规定的质量标准的,负责返工、修理,并赔偿因此造成的损失。

 

14.本项目属政府招标工程,因政府部门拔款原因导致逾期付款或因增加工程项目造成政府部门拨款不到位,甲方免责,但甲方应积极催款或筹款。

 

15.如需办理施工许可证(包括消防报建)等手续的项目,乙方负责办理并承担其费用及材料检验试验费用。

 

    16.招标文件的所有条款视为本合同内容范围。  
 
***
 

1.工程质量缺陷保修期如下:

 

(1)地基基础工程、主体结构工程为终身保修;

 

(2)屋面防水工程、有防水要求的卫生间/房间和外墙面的防渗漏工程为 5 年(最低为5年);

 

(3)电气管线工程、给排水管道工程、设备安装工程为2年(最低为2年);

 

(4)供热和供冷系统工程为2个(最低为2个)采暖期、供冷期;

 

(5)装饰装修工程为2年。

 

2.工程质量缺陷保修:中标人在接到采购人的保修通知后,中标人应在 4 小时内到达现场处理。

 

    3.保修期内,由于质量原因造成的任何损伤和损坏,由中标人负责修理,并由此承担责任和相关费用。施工单位不履行保修义务或者拖延履行保修义务的,责令改正,处5万元的罚款,并对在保修期内因质量缺陷造成的损失承担赔偿责任。如在通知中标人后,中标人在限期内不履行保修义务,采购人有权另行安排别的工程单位修复,中标人应承担完全赔偿责任。  
 

六、主要材料参考品牌

 

1.本项目的所有材料规格需满足设计要求。

 

2.工程量清单或本招标文件中材料、设备参考品牌见附件4《后勤基建处修缮项目材料品牌选用表》,不在上述附表中的材料需满足:

 

(1) 室内装饰主要材料参考品牌或在国产名优当年度或上一年度前十名中,由承包商选取每样三种供发包人选择使用。

 

(2) 强、弱电主要材料参考品牌或在国产名优当年度或上一年度前十名中,由承包商选取每样三种供发包人选择使用。

 

(3) 给、排水主要材料参考品牌或在国产名优当年度或上一年度前十名中,由承包商选取每样三种供发包人选择使用。

 

3.承包人采购的材料设备在使用前,承包人应按监理工程师的要求进行检验或试验,不合格的不得使用,检验或试验费用见通用条款14条。监理工程师对材料的来源及送检质量的认可并不意味着承包人对本批材料应承担的质量责任的解除,也不应妨碍监理工程师在任何时候这类材料发出变更指令。

 

   4.监理工程师发现承包人采购并使用不符合设计或标准要求的材料设备时,应要求由承包人负责修复、拆除或重新采购,并承担发生的费用,由此延误的工期不予顺延。  
 

七、工程量或采购需求清单

 

八、工程图纸(见附件)

 

九、其他事项

见附件  
 

十、附件

 
综合部:0755-83948182
货物采购部:0755-83948145
工程和服务采购部:0755-82897081
预选采购:0755-82893020
预选采购部:0755-82893020
合同备案:0755-83948141
履约抽检:0755-82896840
网址:http://www.cgzx.sz.gov.cn/
地址:***
邮编:51803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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