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入日期: | 2019.06.2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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截止日期: | 2019.07.25 |
地 区: | 佛山市 |
内 容: | ***城*轨道交通三号线工程变电所综合自动化系统、交直流电源装置采购项目(****标) 招标公告 *.招标条件 ***城*轨道交通三号线工程变电所综合自动化系统、交直流电源装置采购项目(****标)招标人(项目业主)为***城*轨道交通三号线发展有限公司,建设资金已落实。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 |
关键词: | 轨道交通 |
佛山市城市轨道交通三号线工程变电所综合自动化系统、交直流电源装置采购项目(3344标)招标人(项目业主)为佛山市城市轨道交通三号线发展有限公司,建设资金已落实。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进行公开招标。
项目名称:佛山市城市轨道交通三号线工程变电所综合自动化系统、交直流电源装置采购项目(3344标)。
2.1 建设地点: 佛山市。
2.2 项目规模:佛山市城市轨道交通三号线为贯通佛山市南北的主干线,南起顺德客运港,北至科技学院,途经大良、伦教、北滘、佛山新城、文华路、季华路、南海大道、文昌路、佛山火车站、佛山西站、狮山,是联系中心城区与大良容桂组团、北滘陈村组团、狮山组团的骨干线。三号线线路全长约69.5km,其中高架段约8.7km,过渡段长约1.3km,地下段59.5km;共设37座车站(其中高架站4座、地下站33座);平均站间距1.93km,最大站间距3.44km,为伦教至三洪奇区间;最小站间距0.93km,为桂城至南海广场区间。全线设置1段2场,分别为狮山车辆段、逢沙停车场和北滘停车场;设1座控制中心--湾华控制中心。
2.3 计划交货期:交货期不迟于2019年9月30日,具体以招标人通知为准。招标人有权根据实际工程需要对设备供货时间作相应调整,并在设备供货前3个月通知卖方。设备到货时间如有调整,招标人应在预定交货期前由设备监理在原供货计划期前1个月通知卖方。
2.4本招标项目共分 1 个标段,各标段招标内容、规模和招标控制价:
2.4.1招标范围:包括但不限于佛山市城市轨道交通三号线工程变电所综合自动化系统、交直流电源装置的所有产品和附件设计、生产制造、接口、试验、运输、安装督导、调试、质量保证、技术支持、接口配合、验收、培训、售后服务等内容,供货内容、数量和参数详见用户需求书。
2.4.2招标控制总价为人民币17365568元。凡投标人的投标价格超出招标控制价的,该投标人的投标文件不能通过响应性评审。
2.5承包方式:综合单价包干。
2.6质量要求:按照国家及广东省、佛山市主管部门的有关法规及行业相关规定执行。
本项目采用“资格后审”合格全数入围的方式确定合格投标人。
根据《佛山市建设工程招标项目特殊性工程划分标准目录》的划分标准,本工程属于 一般性工程 √ 特殊性工程,投标人应具备承担本项目的资质条件、能力和信誉,具体要求如下:
4.1 法人资格
投标人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并依法取得营业执照,营业执照处于有效期,按国家法律经营,具备承担本项目的能力。
4.2 对投标人企业的资质要求
4.2.1 投标人必须是其参与投标的变电所综合自动化系统(PSCADA)的制造商,且该变电所综合自动化系统必须有型式试验报告,交直流系统必须提供投标产品的型式试验报告.
4.3本项目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4.4对投标人企业的信誉要求
4.4.1投标人企业目前没有处于被有权机关吊销营业执照、吊销资质、停业整顿、取消投标资格或者财产被接管、冻结、进入破产程序等状况。
4.4.2投标人无论在何地受到暂停(取消)在当地投标资格的处罚,只要在处罚期内的,都无资格参加投标。
4.4.3投标人企业在近三年内(自本项目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起往前顺推)没有骗取中标或围标串标或提供虚假投标材料或严重违约或重大工程质量问题或重大安全生产事故(若有则以行政主管部门或司法、仲裁机构等出具的生效文件为准)。
4.4.4根据佛山市中级人民法院《启用执行联动机制决定书》和《协助执行通知书》的要求,投标人若为名单上的失信被执行人,将被列入工程交易黑名单,且不得参加本项目投标。
4.5 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
4.6 对投标人企业完成过的类似项目业绩要求
4.6.1近五年(自本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起往前顺推)完成过一条城市轨道交通工程全线(不含试验站、支线、延长段)中压变电所综合自动化系统供货业绩。
(1)“完成过”是指所承担的设备供货已完成并开通运营(含试运营)。
(2)项目时间的认定:以采购合同签订的时间为准。
(3)业绩证明材料:包括①中标通知书(如有)②采购合同;③交货证明或经建设单位确认的相关验收证明文件等;④提供开通运营(含试运营)报告(或业主出具的开通运营证明材料)。投标人需提供上述资料的复印件并加盖投标人单位公章;如果上述资料未能清晰反映有关特征及必要信息的,还需提供由业主出具的加盖业主单位公章的证明材料原件。
5.1招标人委托 佛山市 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接受投标报名。本项目采用网上报名的方式接受报名。具体操作方法请浏览“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网”网站“工程交易”中的交易指南栏目。网址:http://www.fsggzy.cn/ ,业务咨询电话:***
5.2 报名时间: 2019 年 6 月 28 日 17 时 00 分起至 2019 年 7 月 5 日 17 时 00 分止(不少于五个工作日),各投标人在项目报名日期期限内,可随时上网报名。
5.3 报名成功后,投标人可自行下载招标文件、图纸。招标文件费用为每套人民币 500 元,在项目开标当天收取。
5.4 招标文件一经在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网发布,视作已发放给所有投标人(发布时间即为发出招标文件的时间),各投标人应在报名后及时下载电子版招标文件(供下载的招标文件有PDF和WORD版本时,若有不一致,以已备案的PDF版本招标文件为准)。否则所造成的一切后果由投标人自负。
本项目要求投标人提交 34 万元的投标保证金。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的2个工作日之前(即 2019 年 7 月 22 日17时之前,以银行到账时间为准)提交。
7.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
7.1.1投标文件递交的起始时间:2019 年 7 月 25 日 8 时 30 分,截止时间:2019 年 7 月 25 日 9 时 30 分。
7.1.2开标时间: 2019 年 7 月 25 日 9 时 30 分。
7.1.3递交投标文件起止时间与开标时间是否有变化,请密切留意招标澄清(答疑)、补充、修改等文件中的相关信息。
7.2 投标文件递交地址:投标人应于投标截止时间前将投标文件密封送达 佛山市 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指定开标室(地址:***
7.3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投标人的授权代理人须持相关身份证明文件到场参加开标会。
7.4 投标人须按照《佛山市发展和改革局等六部门关于规范招投标市场秩序、遏制弄虚作假等违规行为的意见》(佛发改招〔2013〕11号)的要求,在投标文件首页签署《诚信投标承诺书》,由法定代表人签字并盖单位公章。对于拒签或不按要求签署承诺书的投标人,评标委员会将否决其投标。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以及广东省招标投标监管网、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网发布。公告内容和时间不一致时,以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网发布的为准。
9.1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第二十二条,潜在投标人或其他利害关系人认为本公告及招标文件的内容违法违规或不公平、不公正,损害其利益的,可以向招标人提出异议(异议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10日前提出)。对招标人答复不满意或者招标人未在规定的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自知道或应当知道之日起10日内向行政监督部门实名投诉。
9.2潜在投标人或其他利害关系人应当充分重视异议、投诉提出的时限,避免异议权、投诉权因时效原因而灭失。
10.1投标人要求澄清招标文件,以及招标人的澄清(答疑)、补充、修改等文件一律通过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网提交和发布。各投标人应随时关注报名项目信息,及时登陆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网下载相关文件,否则所造成的一切后果由投标人自负。
10.2 本次招标办理投标报名手续并购买招标文件的投标人不足3人,或投标截止时间止递交有效投标文件的投标人或通过资格审查的合格投标人不足3人时,招标人将依法重新组织招标。
10.3 投标人授权代理人须具有交易员资格。
10.4 本次招标采用的评定标办法是 综合评价法 。
招 标 人:佛山市城市轨道交通三号线 招标代理机构:湖南省工程建设监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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