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入日期: | 2019.06.27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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截止日期: | 2019.07.19 |
地 区: | 衡阳市 |
内 容: |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上架乡公租房小区外配套设施项目已由***发展和改革局以耒发改审批[****]**号文件批准建设,建设资金来自上级补助和自筹。招标人为***三都镇人民政府,招标代理机构为**国正建设工程项目管理有限责任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项目概 |
关键词: | 小区 |
本招标项目耒阳市上架乡公租房小区外配套设施项目已由耒阳市发展和改革局以耒发改审批[2018]64号文件批准建设,建设资金来自上级补助和自筹。招标人为耒阳市三都镇人民政府,招标代理机构为 陕西国正建设工程项目管理有限责任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2.1 项目名称:耒阳市上架乡公租房小区外配套设施项目;
2.2 建设地点:耒阳市三都镇;
2.3 建设内容:围墙亭子新建、绿化、排污排水系统、人行道、升旗台、运动场等工程(详见施工图纸及工程量清单);
2.4 工期要求: 30日历天;
2.5 质量要求:符合最新的《建筑工程施工质量验收统一标准》要求,工程质量达到合格及以上标准;
2.6 保修要求:按国务院2000年第279号令保修及国家有关规定予以保修;
2.7 招标范围:耒阳市上架乡公租房小区外配套设施项目施工(详见本项目工程量清单及图纸);
2.8 最高投标限价: 壹佰捌拾玖万叁仟肆佰元整(¥1893400.00元)
3.投标人资格要求3.1 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并依法取得企业营业执照,营业执照处于有效期,企业经营状况良好;湖南省外企业须按照湘建建【2015】190号文件要求办理省外入湘企业基本情况登记(以“湖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网”查询为准)或具有入湘施工登记证(处于有效期内)。
3.2 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或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安全生产许可证处于有效期;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施工能力。
3.3 项目负责人(项目经理)为建筑工程专业或市政工程专业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及有效的B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无在建工程;技术负责人须具有中级以上(含中级)技术职称;施工项目部关键岗位其他人员最低配备标准须满足湘建建[2015]57号文标准(即项目负责人1人、技术负责人***
3.4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个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母公司、全资子公司及其控股公司,只能有一家参加本次投标,否则都作废标处理。
4.评标办法4.1 评标办法:采用湘建监督【2018】238号文件中的“ 经评审的最低投标价法 ”。
4.2 本项目资格审查方式:开标后资格审查。
5.投标保证金5.1投标保证金的金额为:人民币叁万元整(¥30000.00),投标保证金必须是由投标人基本账户转入衡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投标保证金的专用账户。投标保证金到账截止时间及账户详见招标文件。
6.招标文件的获取6.1投标人请在衡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办理CA认证后,请从2019年6 月 27 日至2019年7月2 日17时止(北京时间,下同)自行在《衡阳市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ggzy.hengyang.gov.cn)下载/获取招标文件及相关资料,如有遗漏(包括但不限于文件未下载或下载不完整)招标人概不负责,所造成的投标失败或损失由投标人自行负责。通过网络下载,其招标文件及相关资料与书面招标文件及相关资料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6.2招标文件每套售价400元,在开标现场递交投标文件的同时缴纳。
7.投标文件的递交7.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及开标时间:2019年7月19 日上午10 时 0分(北京时间)地点为衡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第6 开标室(衡阳市衡州大道湘桂村蒸德大厦)。
7.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或未按要求密封和加写标注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7.3 投标人委托代理人必须为拟任本项目的项目负责人,必须由企业法定代表人或项目负责人***
8.发布公告的媒介本招标公告在《湖南省招标投标监管网》和《衡阳市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ggzy.hengyang.gov.cn)同时发布。
9.行政监督 本次招标项目接受相关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其委托的招标投标监管机构监督。招标投标监督机构为耒阳市建设工程招标投标管理办公室。 10.联系方式***招 标 人:耒阳市三都镇人民政府
联 系 人***
电 话: 13574776766
招标代理机构: 陕西国正建设工程项目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地 址:长沙市天心区雀园路创谷产业园B3栋
联 系 人***
电 话:17369316167
邮 箱:329612616@qq.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