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入日期: | 2019.06.2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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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业主: | 天津市人民政府办公厅 |
地 区: | 天津市 |
内 容: |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G***国道(港中公路-津冀界)改建工程已由***发展与改革委员会以《*发展改革委关于G***国道(港中公路-津冀界)改建工程项目建议书的批复》津发改城*〔****〕***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区交通局,建设资金来自财政拨款,出资比例为***%,招标人为*****区 |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G205国道(港中公路-津冀界)改建工程已由天津市发展与改革委员会以《市发展改革委关于G205国道(港中公路-津冀界)改建工程项目建议书的批复》津发改城市〔2019〕163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天津市静海区交通局,建设资金来自财政拨款,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天津市静海区交通局。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勘察设计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
工程位于静海区境内,路线北起现状G205国道(原津淄公路)与港中公路交口以北800米处,向南利用既有G205国道线位,止于天津市与河北省交界处,全长约4公里。全线采用双向四车道一级公路标准建设。同步实施道路排水、绿化、交通及安全设施等工程。
2.2标段划分与招标范围:
本次招标为一个标段,负责该工程道路排水、绿化、交通及安全设施等的勘察、初步设计和施工图设计、设计概算以及设计变更竣工图编制。
2.3勘察设计服务期限
自发布中标通知书之日起0.5个月提交初步设计文件,待初步设计设批复审核通过后0.5个月提交施工图设计文件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资质要求投标人须同时具备勘察和设计资质,勘察资质须具备以下资质之一:1、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工程勘察综合类甲级资质;2、工程勘察专业类(岩土工程勘察)甲级资质;设计资质须具备以下资质之一:1、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2、公路行业工程设计甲级资质;3、公路行业(公路、交通工程)工程设计专业甲级资质,近五年内(2014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之日,勘察业绩以签订合同协议书为准,设计业绩以施工图设计批复时间为准)至少完成一项一级或以上公路工程的勘察业绩及一项一级或以上公路工程工程设计业绩,并在人员组成结构等方面具有相应的勘察设计能力。
投标人应进入交通运输部“全国公路建设市场信用信息管理系统(http://glxy.mot.gov.cn)”中的公路工程设计资质企业名录,且投标人名称和资质与该名录中的相应企业名称和资质完全一致。
3.2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1)联合体各方均应具有承担招标项目必备的条件如相应的人力、物力、资金。
(2)具备招标要求的资质等级。同一专业的单位组成的联合体,应当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单位确定联合体的资质等级。
(3)联合体各方不得再单独以自己名义,或者参加另外的联合体投同一个标。
(4)联合体成员各方应当签订共同投标协议,明确联合体主办人和成员各方拟承担的工作和责任,并将共同投标协议装订在投标文件中。
(5)联合体各方均未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同一标段中投标;独立参与投标的,投标人未同时参加联合体在同一标段中投标;
3.3每个投标人最多可对1个标段投标;被/交通运输主管部门评为/信用等级的投标人,最多可对/标段投标。每个投标人允许中1个标。对投标人信用等级的认定条件为:交通运输部2017年度公路建设从业企业全国综合信用评价结果或2018年度天津市公路工程从业单位信用评价结果均为C级或以上,对被交通运输部或天津市公路主管部门评为C级的单位禁止在天津市参加特大型桥梁。若为联合体投标,且勘察单位没有信用评价的以设计单位在公路建设市场信用等级评价确定其信用等级。
3.4与投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单位,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
3.5在“信用中国”网站(http://www.creditchina.gov.cn/)中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投标人,不得参加投标。
4.技术成果经济补偿
本次招标对未中标人投标文件中的技术成果不给予经济补偿。
给予经济补偿的,招标人将按如下标准支付经济补偿费:/。
5.招标文件的获取
5.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9年6月26日至2019年7月2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9时00分至12时00分,下午14时00分至17时00分(北京时间,下同),在天津广正建设项目咨询股份有限公司(天津市和平区新华路166号海珠大厦8层)单位介绍信和经办人身份证购买招标文件。
5.2招标文件售价1000元,售后不退。
6.投标文件的递交及相关事宜
6.1招标人将于下列时间和地点组织进行工程现场踏勘并召开投标预备会。
踏勘现场时间:不组织;
投标预备会时间:不组织。
6.2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19年7月17日9时30分,投标人应于当日9时00分至9时30分将投标文件递交至天津市政务服务中心(原天津市行政许可服务中心)二楼天津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第三开标室[天津市河东区红星路79号(红星路与卫国道交口顺驰立交桥旁)]。
6.3逾期送达的、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或不按招标文件要求密封的投标文件,招标人将予以拒收。
7.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天津市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60.28.163.169/)、天津市交通运输委员会官网(http://jtys.tj.gov.cn/)上发布。
提示:按照《天津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天津市整合建立统一的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体系实施方案的通知》中统一注册市场主体信息的要求,初次参加投标的投标人需在招标文件发售期间,在天津市公共资源交易网进行注册后,方可购买招标文件进行投标,注册方法可咨询招标代理机构。已进行注册的投标人不需重新注册。
8.招标文件关键内容
另见附件,最终以发售纸质招标文件为准。
9.联系方式
招标人: |
天津市静海区交通局 |
招标代理机构: |
天津广正建设项目咨询股份有限公司 |
地 址: |
天津市静海区静文路5号 |
地 址: |
天津市和平区新华路166号海珠大厦八层 |
邮政编码 : |
300459 |
邮政编 码: |
300040 |
电 话: |
022-59595206 |
电 话: |
022-59005328 |
传 真: |
022-59595206 |
传 真: |
022-27116810 |
联系人*** |
*** | 联 系 人: |
张勇、周朝霞 |
电子邮件*** |
*** | 电子邮件*** |
*** |
网 址: |
/ |
网 址: |
http://www.tjgcc.com.cn/ |
开户银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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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户银行: |
广发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天津分行 |
帐 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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帐 号: |
14200151701000304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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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年6月26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