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入日期: | 2019.06.2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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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 区: | 深圳市 |
内 容: | 、项目名称 本项目含*个委托课题:***民政事业发展“十四五”规划前期研究及规划编制、***民政服务机构管理体制及运行机制改革研究、粤港澳大湾区规划下推 进深港澳民政服务**研究。 二、项目内容 课题一:***民政事业发展“十四五”规划前期研究及规划 |
、项目名称
本项目含3个委托课题:深圳市民政事业发展“十四五”规划前期研究及规划编制、深圳市民政服务机构管理体制及运行机制改革研究、粤港澳大湾区规划下推
进深港澳民政服务合作研究。
二、项目内容
课题一:深圳市民政事业发展“十四五”规划前期研究及规划编制
(一)研究要求
本课题要求围绕“十四五”时期深圳民政的职责、职能定位,在深入分析民政服务对象需求的基础上,对标发达城市和地区,研究确定深圳市民政事业“十四五”时期的发展指标、目标任务、实施路径和支持保障体系。
(二)重点研究内容
1.对深圳市民政事业发展“十三五”规划执行的总结及评估;
2.调研和分析深圳市民政事业发展现状、发展需要和服务对象需求,借鉴国内外先进城市和地区经验,确定深圳“十四五”民政事业的基本理念、发展指标、主要任务和发展支持体系;
3.研究民政事业各类主体,包括政府机构、事业单位和社会组织之间的关系定位,各自的责任和义务,及相应的制度改革建议等。
(三)研究成果清单
1.2019年研究成果:《深圳市“十四五”民政事业发展规划前期研究报告》,内容包括但不限于:深圳市民政事业发展“十三五”规划的总结及评估、深圳市民政事业现状研究、深圳市民政事业“十四五”发展指标预测和实施路径及重大项目建议、深圳市民政事业发展的支持体系等内容;
2.2020年研究成果:《深圳市民政事业发展“十四五”规划》;
3.承办若干专家论证会或座谈会。
(四)课题研究委托期限:合同签订之日起至2020年9月30日。
(五)课题经费预算:50万元(2019年预算金额35万元,2020年预算金额15万元,视当年度的研究成果验收情况支付相应的款项)。
课题二:深圳市民政服务机构管理体制及运行机制
改革研究
(一)研究要求
本课题要求对我市民政服务机构的现状及发展需要进行梳理和分析,借鉴发达城市对不同主体提供公共服务的管理体系,研究制定深圳市民政服务机构管理体制及运行机制改革的具体实施方案。
(二)重点研究内容
1.梳理我市民政服务机构改革的背景及社会需求,现行机构及运行机制存在的问题及解决方案;
2.梳理分析发达城市、地区(如香港、台湾等)公共服务供给的管理体制,总结其社会服务机构的管理体制及运营机制特点、优势及可借鉴的经验;
3.分析和明确民政管理部门及民政服务机构之间的关系定位,研究民政公办服务机构与民办服务机构功能定位、职责边界,确立基本的责权利体系,探索民政服务机构外部管理体制的完善路径,如研究民政服务机构改革中涉及的定事定费基准线及财政拨付机制;
4.调研和分析不同民政服务主体的特点和优势,探索民政服务机构在内部运营、管理和提供服务等方面的优化机制,研究和建立民政服务机构提供公共服务的质素标准,提出对新型事业单位的服务评价体系。
(三)研究成果清单
《深圳市民政服务机构的运营管理体制机制研究报告》,内容包括但不限于:发达城市、地区的社会服务机构的管理体制机制研究,深圳民政服务主体管理制度研究,深圳民政服务机构提供公共服务的质素标准,深圳民政服务机构提供公共服务的服务评价体系等内容。
(四)课题研究委托期限:合同签订之日起至2019年11月20日。
(五)课题经费预算:20万元。
课题三:粤港澳大湾区规划下推进深港澳民政服务的合作研究
(一)研究要求
《粤港澳大湾区发展规划纲要》为提升粤港澳大湾区区域协同发展指明了方向。本课题要求对港澳居民在深圳享受的民政福利政策进行梳理,以及港澳居民在深圳的社会福利需求进行调研,提出深港澳在民政领域合作的政策建议,探索在社会福利项目合作、社工人才培训交流等方面合作机制。
(二)重点研究内容
1.研究深港澳在民政领域的合作交流现状及需求;
2.研究粤港澳大湾区规划下的合作机制,尤其在养老服务合作、跨境儿童教育、深港澳社工的专业培训交流等方面的内容;
3.研究借鉴国际核心城市群的社会民生合作经验,特别是著名大湾区的城市社会民生事业的内部协作机制等问题。
(三)研究成果清单
1.《粤港澳大湾区规划下推进深港澳民政服务合作研究报告》;
2.《粤港澳大湾区规划下推进深港澳民政服务合作行动方案》。
(四)课题研究委托期限:合同签订之日起至2019年11月20日。
(五)课题经费预算:15万元。
三、总体要求
(一)本项目为统一打包项目,投标人应对3个课题项目同时响应,不得选择其中1个或2个课题进行投标。本项目不允许将项目分包或转包。
(二)每一课题项目总预算费用包含了编写劳务、资料采集及调研、交通等在内的所有费用,投标人应分项报价,每项课题报价不得高于预算金额。
(三)采购人将与中标人就3个委托课题项目分别签订课题研究委托合同。
(四)中标人对开展项目所取得的信息和内容保密,不得对外或第三方披露。
(五)中标人在本项目的研究成果和知识产权归属深圳市民政局。
四、投标人资质
(一)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
(二)投标人必须具备相关经营范围(咨询服务等),具备开展本项目研究的基本条件和研究能力。
(三)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提供声明函,格式自拟)。
五、投标文件要求
投标文件需包括以下材料:
(一)投标人营业执照/登记证书复印件;
(二)投标人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授权委托书原件及授权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
(三)投标报价单(原件,每一项课题分别填写);
(四)项目方案(原件,每一项课题分别填写);
(五)深圳市民政局委托(资助)课题任务书(每一项课题分别填写,格式要求详见附件1);
(六)投标人无重大违法记录声明函(原件)。
投标文件一式三份,均须逐页加盖公章,整套材料密封并加盖骑缝章。
六、投标时间和地址
所有投标文件须于2019年7月5日下午6:00前送至深圳市罗湖区笋岗东路3012号中民时代广场A座1414室。逾期不再受理。
联系人:刘小姐,联系电话***
七、评标方法
本次评标采用票决法。
附件:深圳市民政局委托(资助)课题任务书
深圳市民政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