绥中县前卫镇北台村保鲜库电力配套设施采购竞争性谈判公告
辽宁志城建设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受绥中县前卫镇人民政府的委托,对绥中县前卫镇北台村保鲜库电力配套设施采购(编号:LNZC20190091501)进行竞争性谈判,现欢迎国内合格的供应商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
一、项目基本情况
1.采购内容:(具体详见采购文件)
序号
|
设备名称
|
技术参数要求
|
单位
|
数量
|
1
|
电力变压器
|
额定容量250KVA,额定电压10000+5%/400V,额定频率50HZ
|
台
|
1
|
2.采购预算:人民币20万元
3.交货时间:签订合同后30日内完成
4.交货地址:***
5.质量标准:符合国家相关法律、规范、达到甲方要求。
6.本项目采购内容分1个合同包,供应商对采购内容必须全部响应,否则其响应文件无效。
二、合格供应商的资格条件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应当具备的条件;
2.应自觉抵制政府采购领域商业贿赂行为;
3.应具有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2015新标准)或输变电工程专业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2015新标准)或四级及以上电力承装(修、试)许可证;
4.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在以往政府采购活动中无任何不良行为记录;
5.提供有效期内的BBB级以上(含BBB级)辽宁省企业信用报告;
6.派驻本工程的项目负责人***
7.本次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8.供应商必须在辽宁省政府采购网或葫芦岛市政府采购网上办理入库登记手续。
三、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须知
参与本政府采购项目的供应商未进入辽宁省政府采购供应商库或葫芦岛市政府采购供应商库的,请详阅辽宁省政府采购网站“首页--重要通知”栏目中“辽宁省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须知”或葫芦岛市政府采购网站(http://www.ccgp-huludao.gov.cn)政府采购公告栏中公布的“关于葫芦岛市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通知”,及时办理入库登记手续。咨询电话:***
四、报名及领取谈判文件的时间及方式
1.报名的供应商自2019年06月26日至2019年06月28日每天上午9:00-11:00 下午14:00-16:00 (北京时间,公休日、节假日除外)需携带以下材料到辽宁志城建设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绥中县文化路15-17号双顺宾馆)进行审查。
1)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原件、税务登记证副本原件、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原件(三证合一只需要携带营业执照副本原件);
2)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2015新标准)或输变电工程专业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2015新标准)或四级及以上电力承装(修、试)许可证原件;
3)派驻本工程的项目负责人***
4)法定代表人证明书或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原件(投标人授权的委托代理人应具有与投标单位签订的经人社部门认定盖章、一年以上(含1年)的劳动合同或社会养老保险证明);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身份证原件;
5)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
6)以上所有材料均需再提供加盖投标单位公章的复印件一套(企业信用报告仅需复印信用报告概述)装订成册。
2.领取谈判文件:自2019年06月26日至2019年06月28日每天上午9:00-11:00 下午14:00-16:00 (北京时间,公休日、节假日除外),到辽宁志城建设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绥中县文化路15-17号双顺宾馆)领取谈判文件。
3.谈判文件售价:500元,售后不退。
五、递交响应文件截止及谈判时间,递交响应文件及谈判地点
递交响应文件截止及谈判时间:2019年07月02日10:00时(北京时间)
递交响应文件及谈判地点:绥中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室,届时请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按时出席谈判会议。
六、保证金缴纳时间及方式
保证金缴纳截止时间: 缴纳投标保证金确认到账的截止时间为投标截止时间前1个工作日的15:00时(北京时间),缴纳保证金时请注明本项目名称及编号。
保证金金额:3,000.00元(人民币)
保证金缴纳银行: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绥中支行
保证金缴纳账户:绥中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保证金缴纳账号:21050110320700000011
保证金缴纳要求:禁止现金缴纳,必须用投标人的基本账户缴纳,退还时退还到基本账户。
七、采购单位、采购代理机构的名称、地址和联系方式***
采购单位:绥中县前卫镇人民政府
地 址:***
联系人***
联系电话***
采购代理机构:辽宁志城建设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
联系人***
联系电话***
辽宁志城建设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2019年06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