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入日期: | 2019.06.2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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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 区: | 浙江省 |
内 容: | th,td {border:*px solid #DDD;padding: *px **px;} 公示简要说明: 一、 采购人名称:***行政审批服务管理办公室 二、 单一来源编号:singleSource**************** 三、 采购项目名称:快递项目 四、 采购组织类型:分散采购- |
公示简要说明:
一、 采购人名称: 丽水市行政审批服务管理办公室
二、 单一来源编号: singleSource2019062012663735
三、 采购项目名称: 快递项目
四、 采购组织类型: 分散采购-分散委托中介
五、 采购项目概况:
标项序号 | 标项名称 | 数量 | 预算金额(元) | 单位 | 简要规格描述 | 备注 |
1 | 快递项目 | 160000 | 1600000 | 件 | 证照快递等寄送件 | 服务期限两年 |
六、 拟采用的采购方式: 单一来源
七、 申请理由: 根据《关于加快推进“互联网+政务服务”证照快递寄送服务的通知》(浙江政务服务网〔2016〕9号)、《“最多跑一次”改革相关事宜专题会议纪要》(市政府专题会议纪要〔2018〕20号)文件精神,快递送达服务费采用政府购买服务方式,选择邮政速递物流公司。
八、 拟定供应商:
1、拟定供应商名称
中国邮政速递物流股份有限公司丽水市分公司
2、拟定供应商地址
丽水市丽阳街939号
九、 论证专业人员信息及意见:
专业人员姓名 | 专业人员职称 | 专业人员工作单位 |
潜玉林 | 浙江博翔律师事务所 | |
吴津 | 浙江汇时律师事务所 | |
余津 | 浙江晟耀律师事务所 |
专业人员对供应商因专利、专有技术等原因具有唯一性的具体论证意见: 1. 市行政服务中心各窗口单位制作颁发的各类证件实质是各单位履行法定职责执法过程形成具备规范体式,由国家统一制作并加盖单位印章,确定相对人权利义务的凭证文件,而其寄送则是行政主体履行职能而对行政相对人作出的具有特定效力和功能的文书的送达程序,是行政行为的一部分,故该类证件的送达应当遵循国家公文寄送规定。 2.根据《邮政法》,对信件的定义是指信函、明信片, 所以从信件邮寄的规定看,各类证照的邮寄属于邮政专营业务;根据《邮政法》第五十五条,“快递企业不得经营由邮政企业专营的信件寄递业务,不得寄递国家机关公文”;根据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加快推进“互联网+政务服务”证照快递寄送服务的通知》(浙江政务服务网〔2016〕9号)要求,确定寄递服务承接企业和寄递内容时,应落实《邮政法》第五十五条有关要求,将该业务直接交由邮政物流公司承接。市行政服务中心各窗口单位履行行政职责而制作并寄递的文件和证件,属于行政主体履行法定职责的公书送达,应当由邮政专营为宜。 3. 市行政服务中心各窗口单位寄送文件和证件的行为是进行公务管理活动的重要行为,直接关系着国家权力的正常运转和对政治经济社会事务的有效管理,直接决定相关行政执法行为是否生效,因此对其寄送程序需要严格管理。根据《民事诉讼法》、《行政诉讼法》、《行政复议法》等法律规定,邮寄送达是相关文书法定认可的送达方式。所以,将市行政服务中心各窗口单位寄送公文和证件业务交由邮政经营,在合法性、安全性、可靠性、规范性等方面考虑,是合理的和必要的。 综上所述,专家一致认为该项目符合单一来源采购规定,只能选择供应商 中国邮政速递物流股份有限公司丽水市分公司 。
十、 其它事项:
1、本项目公告期限为5个工作日,供应商对该项目拟采用单一来源采购方式及其理由和相关需求有异议的,可以在公示期限内(截止时间为本公示发布之日后的第6个工作日),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及同级财政监管部门提出异议。
2、其他事项
快递项目单一来源公示以此次公示为准
十一、 联系方式
采购人名称: 丽水市行政审批服务管理办公室
联系人***
联系电话***
传真:***
地址:***
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名称: 丽水市财政局政府采购监管处
联系人***
监管部门电话:***
传真:***
地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