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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JG2019-3097]滨江新区26号地块建设项目投融资及勘察设计施工总承包

招标文件下载
信息发布日期:2019.06.24 标签: 广东省招标 广州市招标 
加入日期:2019.06.24
招标代理:广州珠江工程建设监理有限公司
地 区:广州市
内 容:天 小时 分钟 秒 **新区**号地块建设项目投融资及勘察设计施工总承包 资格预审公告   **新区**号地块建设项目已由******发展改革和统计局批准建设,备案项目编号:****-******-**-**-******。招标人(项目业主)为*****建设投资管理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源为:招标人和
 
招标公告正文
                       
 



 
天 小时 分钟 秒
 


滨江新区26号地块建设项目投融资及勘察设计施工总承包

 

资格预审公告

 

 

 

  滨江新区26号地块建设项目已由江门市蓬江区发展改革和统计局批准建设,备案项目编号:2019-440703-70-03-030125。招标人(项目业主)为江门市滨江建设投资管理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源为:招标人和中标人资金投入。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一、项目概况:

 

 

本项目为江门滨江新区26号地块建设项目,建设用地面积26470平方米,总建筑面积103475平方米(其中高层住宅51137.96平方米、公寓19845平方米、售楼部450平方米、商业1949平方米、公建配套734平方米、地下建筑26430平方米、架空层2929平方米),总停车位843个(其中地下88个,地下755个);项目估算总投资:79927.54万元,其中建安工程费:52276.94万元。

 

 

二、建设地点:江门市蓬江区丰乐路以东,华盛路以北,陈垣路以南地段。

 

 

三、项目工期:总工期为550个日历天。项目开工时间以发包人发出的开工令为准,具体工期要求以最终批复并经发包人和中标人共同认可的工期为准。

 

 

四、招标范围:本项目的招标范围为滨江新区26号地块建设项目勘察、设计、施工总承包及部分建设工程资金投入,由招标确定的社会合作方(下称“中标人”)实施部分资金投入(资金投入范围为项目工程建设费用以及其他投入费用,需投入的资金额度约为人民币10000万元)

 

 

4.1施工部分承包范围,包括但不限于下列的工作内容 :

 

 

4.1.1施工总承包(包括但不限于以下项目):本工程的施工及相关手续办理,具体内容包括平整场地、土石方工程、基坑支护工程、地基与基础工程(含地基处理、地下防水、桩基等)、地下室人防工程、土建工程(含结构主体工程、砌体工程、成品烟道工程、金属结构工程、室内粗装修工程、外墙工程、楼梯栏杆工程、入户门、防火门、管井门工程、防水工程、保温隔热工程等)、机电工程(含给排水工程、电气工程、消防工程、防雷工程、通风与空调工程、管线预埋、套管预埋等)、精装修工程(含公共区域、户内、销售中心及样板层等)、幕墙及铝合金门窗工程(需包含阳台栏杆及护窗栏杆等)、发电机工程(含机房环保设施)、标识标线设施工程(含地下室车库车档、道闸系统、交通标示、停车划线、楼宇和门牌标识等)、永久供水工程、建筑智能化工程、电梯设备供应及安装工程(含电梯维保2年)、园建绿化工程、白蚁防治工程、信报箱工程、泛光照明工程、市政道路工程等。

 

 

4.1.2负责协助办理《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取得工程合法实施所需的各项政府批准文件;施工期间所有监测、检测、氡浓度检测;竣工检测、工程竣工验收备案,缺陷保修等全部工作。承包人不能拒绝执行为完成全部工程而需执行的可能遗漏的工作。发包人保留调整发包范围的权利,承包人不得提出异议。

 

 

4.1.3江门市当地政府要求的施工防尘措施及其费用、桩机施工临时道路铺设及相应的费用在投标报价下浮率中综合考虑,不予另行计取具体费用。

 

 

4.1.4检测、验收、出证(包括但不限于以下项目):

 

 

1)承包人负责整个施工期间的施工扬尘、噪音和污水的申报、整治排放和有关政府部门的监测,并确保监测结果满足排放要求,相应的费用在投标报价下浮率中综合考虑,不予另行计取具体费用。

 

 

2)负责完成人防面积测绘与人防主体结构检测相关工作。

 

 

3)完成本项目范围内的高大支模支撑体系自动化安全监测、钢结构检测、结构实体检测、建筑物沉降监测、基坑监测、室内环境检测、噪音检测、消防的第三方检测、防雷检测等与自行施工范围有关的检测工作,并负责各自范围检测类通过相关政府部门验收所发生的一切工作。

 

 

4)完成基础检测工程,包括但不限于地基平板载荷试验检测、抗拔锚杆检测、低应变检测、钻芯法检测(含芯孔压力罐浆)、超声波透射法、高应变承载力、桩基静载检测等。编制基础检测施工方案,进行基础检测工作,并出具相关检测报告及成果。

 

 

5)负责本项目氡浓度检测,并出具相关检测报告及成果。

 

 

6)负责本项目范围内的外墙抗拔试验。

 

 

7)负责办理施工临时排水许可证及相关报建验收手续。

 

 

8)负责办理排水许可证及相关报建验收手续。

 

 

9)负责排水水质检测:建筑工程完工后,负责完成经当地环保、水质部门审查核准的检测中心进行水质检测并达到各检测项目合格和出证。

 

 

10)负责本项目范围内的材料进场检验检测:协助经当地质检部门审查核准的检测中心进行材料检测并达到各检测项目合格和出证。承包人负责按要求完成检测材料送检和检验合格后的相关工作(如材料运输等)。

 

 

11)协助第三方评估及第三方材料检验检测。

 

 

12)负责对承包施工范围的工程自检、检验、验收,包括但不限于分项分部工程验收、环保验收、消防验收、人防验收、卫生验收、永久排水许可证、节能验收、质量验收、规划验收、永久用水验收等工作,并支付办理上述工作中应由承包人承担的费用。

 

 

13)负责周边房屋鉴定。

 

 

14)环保、节能检测:负责整个项目环保(含发电机环保验收,含土壤检测通过验收)的报建、检测、验收、出证所发生的一切工作;节能检测(含承包人自行施工范围内的材料检测、整个项目节能第三方检测)按国家、地方相关规定要求执行的报建、检测、验收、出证所发生的一切工作。

 

 

15)负责市政道路工程的验收、竣工备案及移交政府相关部门的工作。

 

 

16)施工过程中可能存在政府相关部门的检查罚款及惩罚性检测,相应的费用在投标报价下浮率中综合考虑,不予另行计取具体费用。

 

 

17)发包人要求工程采用数字化平台管理系统(现场实测实量数据及工序报验等资料上传手机APP),相应的费用在投标报价下浮率中综合考虑,不予另行计取具体费用。

 

 

18)上述各项相关检测项目在办理相关委托手续时,须按当地政府和质监站等相关部门的要求(包括但不限于以发包人名义委托相关检测项目等)执行。若因承包人原因导致检测未能通过,承包人须负责重新检测的相关事项至合格通过,同时须承担相关费用。

 

 

除上述注明的各项检测、验收、出证项目外,其他检测、验收、出证项目(如有),相关的费用在投标报价下浮率中综合考虑,不予另行计取具体费用。

 

 

4.1.5负责做好各专业的收集归档工作及签名、盖章等。

 

 

4.1.6满足铝模建造体系技术要求,为铝模建造体系施工提供现场条件,负责编制铝模建造体系专项施工方案及相关深化设计。

 

 

4.2.地质勘察承包范围: 按国家现行相关规范和设计要求进行勘察,所有高层控制性勘探孔的深度应进入中风化岩层不小于5m,一般性勘探孔的深度应进入中风化岩层不小于3m;其他控制性钻孔深度应进入强风化岩层不小于8m,一般性勘探孔的深度应进入强风化岩层不小于5m。

 

 

4.3工程设计承包范围:

 

 

4.3.1工程设计范围包括但不限于方案设计(应进行多方案择优比选)、初步设计(含设计概算)、施工图设计及施工配合、精装修设计、园林绿化设计、协助专项研究咨询(包括但不限于抗震、绿建、节能、环评、地灾、交评、道路开口等)、市政设计、永久供电设计、永久供水设计、配合编制竣工图、配合竣工结(决)算(含审计)、协助第三方审查及铝模建造体系、协助报批报建、设计总体管理等。

 

 

1)设计内容包括但不限于建筑、结构、电气(含高低压配电)、给排水、暖通、智能化(含有线电视、电信光纤等)、总图设计、户内和公共部分(户内、公共区域、营销中心及样板房等)精装设计、市政道路排水、人防、消防、节能、环保、海绵城市、防雷设计、泛光照明设计、商业设计、标识标线设计(包括但不限于交通标示、停车划线)、园林绿化设计、基坑支护设计、永久供水、永久供电设计等;

 

 

2)门窗、栏杆、变配电、停车场标识设施、玻璃幕墙、电梯、钢结构、智能系统专项设计等需满足工程施工要求,并协助相关厂家进行二次深化设计工作;

 

 

3)红线范围内的市政配套设计及协助红线外与各项市政路网及接口设计等;

 

 

4)协助报批报建工作,按照江门市及相关规定所要求协助办理项目前期所有报批报建工作,包括不限于规划设计方案报批、市政配套相关报批、初步设计、施工图设计报批(规划、交通、消防、人防等)。

 

 

5)负责与发包人沟通规划设计方案,向发包人解释说明项目设计意图、设计标准、规范规定等。

 

 

6)协助其他与本项目有关的设计工作。

 

 

4.3.2工程设计阶段:包括不限于方案、初步设计、方案评审、报建、施工图、后期现场配合。

 

 

4.3.3工程设计服务内容:由中标至工程竣工备案验收全过程配合服务,包括但不限于配合发包人的报建配合、现场指导施工等配套服务。

 

 

五、建设方式:由招标确定的中标人将以“勘察、设计、施工总承包及部分资金投入”模式负责本项目勘察、设计和建设工作及部分资金投入(需投入的资金额度约10000万元),并在工程完工后将项目交付给招标人或招标人指定机构使用,招标人支付投标人项目总价款,合作结束后将项目正式移交给招标人或招标人指定机构。

 

 

 

 

 

六、申请人资格要求

 

 

6.1投标申请人(独立申请人或联合体申请人中所有成员)须是依法成立并有效存续的境内独立法人。

 

 

6.2申请人须同时具备以下各项基本条件:

 

 

6.2.1资质条件

 

 

(1)施工资质、业绩和人员:

 

 

独立申请人或联合体申请人中承担相应施工任务的成员需满足如下要求:

 

 

施工资质: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贰级或以上资质,且具有年检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施工业绩:2014年6月1日至今完成过质量合格的类似工程业绩(类似工程是指中标金额25000万元或以上的建筑工程总承包业绩,完成时间以竣工验收时间为准)。需同时提供中标通知书、施工合同、竣工验收报告或竣工验收证明(验收资料至少具有建设单位、设计、施工和监理单位盖章)。

 

 

人员:申请人拟派本工程的项目总负责人由施工项目负责人担任,施工项目负责人需具备建筑工程专业一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培训考核合格证书(B类)或广东省建筑施工企业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考核信息系统安全生产管理人员证书信息的打印页,且具备中级或以上技术职称,且不得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负责人;施工项目负责人***

 

 

(2)设计资质、业绩和人员:

 

 

独立申请人或联合体申请人中承担设计任务的成员需满足如下要求:

 

 

设计资质:工程设计综合甲级,或建筑行业工程设计甲级资质,或建筑行业(建筑工程)专业设计甲级资质,或建筑工程设计事务所资质。

 

 

设计业绩:自2014年6月1日(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起,设计单位曾独立设计过单项合同为总建筑面积5万平方米或以上的建筑工程设计业绩。需提供合同协议书复印件。

 

 

设计人员:申请人拟派项目设计负责人需具备一级注册建筑师资格证书,及高级或以上职称证书;项目设计负责人***

 

 

(3)勘察资质和人员

 

 

独立申请人或联合体申请人中承担勘察任务的成员需满足如下要求:

 

 

勘察资质:满足以下两点要求之一:①工程勘察综合类甲级资质;②工程勘察专业资质(岩土工程甲级)。

 

 

勘察人员:申请人拟派的项目勘察负责人需具备注册土木工程师(岩土)资格证书及高级或以上职称证书。项目勘察负责人***

 

 

(4)本项目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成员不得超过4家,并以承担施工任务的单位为联合体牵头方单位。联合体各方必须签订联合体协议,明确联合体各方的主要权利和义务;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加入其他联合体参加资格预审;联合体通过资格预审后,其各成员组成、职责分工等主要条款不得改变。

 

 

6.2.2财务能力

 

 

(1)企业注册资本不低于人民币2亿元(以营业执照的注册资本金额为准)。注:联合体投标的,以联合体投资人营业执照的注册资本金额为准。

 

 

(2)具有良好的银行资信、财务状况以及相应的投融资、偿债能力:截至2018年12月31日,经审计的企业净资产(联合体投标的,指投资人)不低于人民币2亿元(以第三方有资质的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2018年度审计报告财务报表数据为准);申请人(联合体投标的,指投资人)具有累计不少于3亿元人民币的授信额度(提供银行出具的有效的授信证明复印件,以授信证明金额为准)。

 

 

6.3根据《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取消省外建筑企业和人员进粤信息备案有关工作的通知》(粤建市[2015]52号)要求,省外建筑企业需在“进粤企业和人员诚信信息登记平台”录入相关信息并通过数据规范检查,并在资格预审文件中提供相关信息(网上公开信息打印件)。

 

 

6.4具有投资参股关系的关联企业或具有直接管理和被管理关系的母子公司,或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个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不得同时参与投标。

 

 

6.5(1)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财务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2)没有被住房和城乡建设管理部门通报且取消相应投标资格(处于有效期内);注:联合体投标的,第(1)、(2)点联合体各方均须满足。

 

 

6.6根据《江门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关于江门市建筑业企业信用管理办法(试行)》(江建〔2017〕477号)的相关规定,申请人须是被列入“江门市建筑业企业信用管理信息系统”信用等级为A级、B级、C级的企业。(注:联合体投标的,勘察单位、设计单位、施工单位均须满足)

 

 

6.7报名前,投标人(联合体投标的,含勘察单位、设计单位、施工单位、投资人)还应在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办理投标企业信息登记,施工项目负责人***

 

 

七、合格申请人的确认方式

 

 

    本次资格预审采用 合格制 。

 

 

八、公告发布、报名及递交资格预审申请文件时间

 

8.1公告发布日期(含本日):2019年6月24日 至2019年6月28日

 

 

注:资格预审公告发布时间不得少于5日。

 

 

8.2报名及递交资格预审申请文件时间(含本日):2019年7月1日至2019年7月5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09时30分至11时30分,下午14时00分至16时00分(北京时间)。

 

 

注:报名时间自资格预审公告截止发布之日起不得少于5日。

 

 

8.3报名采用现场报名方式,申请人应在资格预审申请文件递交截止前在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地址:***

 

 

8.4报名需提交的资料:(1)法定代表人证明及法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如法定代表人亲自办理报名手续的无需提供授权委托书);(2)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的二代居民身份证复印件(原件备查);以上资料一份,并加盖公章,同时递交《广州建设工程投标报名申请表》一式两份(表格可从www.gzzb.gd.cn服务指南栏目下载)方能进行投标报名。

 

 

注:1、联合体投标的,需单独提供一份联合体协议书原件(格式详见资格预审公告附件)法定代表人证明及授权委托书原件由联合体牵头方出具。《广州建设工程投标报名申请表》由联合体牵头方填写及盖章后提交。

 

 

2、招标代理机构对申请人提交的报名资料核对,不代表对其资格的确认。投标申请人的资格最终以评审小组根据其资格预审申请文件中提交的相关证明资料作出  的评审结论为准。

 

 

逾期送达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报名资料及资格预审申请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九、允许前期服务机构参加本次投标,本公告发布前最终完成的工作成果(含电子文件)在投标人购买招标文件的同时提供给所有投标人参考。

 

 

十、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资格预审公告同时本公告在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网址:http://www.gzggzy.cn)、广东省招标投标监管网(网址:http://www.gdzbtb.gov.cn/)、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网址:http://www.cebpubservice.com/)等法定媒体发布,本公告的修改、补充在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发布。本公告在其他法定媒体发布的文本如有不同之处,以在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发布的公告为准。

 

 

十一、联系方式

 

 

招 标 人:江门市滨江建设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联 系 人***

 

 

电话:***

 

 

招标代理机构:广州珠江工程建设监理有限公司

 

 

联 系 人***

 

 

电话:***

 

 

 

 

 

2019年6月24日

 

 


联合体协议书

 

 

  (联合体牵头方单位名称、联合体各成员单位名称)自愿组成联合体,共同参加(项目名称)投标。现就联合体投标事宜订立如下协议。

 

 

1、(施工方单位名称)为联合体牵头方。

 

 

2、联合体牵头方合法代表联合体各成员负责本招标项目报名、资格预审及投标文件编制和合同谈判活动,并代表联合体提交和接收相关的资料、信息及指示,并处理与之有关的一切事务,负责合同实施阶段的主办、组织和协调工作。

 

 

3、联合体将严格按照招标文件的各项要求,联合体各成员在资格预审、投标、签约与履行合同过程中,对外承担连带责任和各自的法律责任。

 

 

4、联合体各成员单位内部的职责分工如下:

 

 

①  (施工方单位名称) :主要负责本工程的施工、及主办、牵头和组织协调工作;

 

 

②  (投资单位名称) :主要负责本工程的投融资工作。

 

 

③  (设计方单位名称) :主要负责本工程的设计工作。

 

 

④  (勘察方单位名称) :主要负责本工程的勘察工作。

 

 

5、本协议书自签署之日起生效,合同履行完毕后自动失效。

 

 

 

 

 

牵头方名称:(盖单位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

 

 

成员名称:(盖单位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

 

 

成员名称:(盖单位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

 

 

        年      月日

 

 

注:联合体成员数量由投标申请人根据实际情况填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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