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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春市九台区东湖街道污水处理厂及配套管网建设项目

信息发布日期:2019.06.24 标签: 吉林省招标 污水处理厂招标 街招标 
加入日期:2019.06.24
截止日期:2019.07.17
地 区:吉林省
内 容: 招标公告(资格后审) 招标项目编号:ZKGSG-ZB-********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区**街道污水处理厂及配套管网建设项目已由长九发改审批字【****】**号文件批准建设,招标人为*****区**街道办事处。建设资金为财政资金,已经落实。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采用资格后审方式
关键词: 污水处理厂 街
 
招标公告正文


招标公告(资格后审)

招标项目编号:ZKGSG-ZB-20192207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长春市九台区东湖街道污水处理厂及配套管网建设项目已由长九发改审批字【2019】48号文件批准建设,招标人为长春市九台区东湖街道办事处。建设资金为财政资金,已经落实。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采用资格后审方式对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及招标范围

2.1项目名称:长春市九台区东湖街道污水处理厂及配套管网建设项目;

2.2招标范围:长春市九台区东湖街道污水处理厂及配套管网建设项目(详见工程量清单及图纸);

2.3建设地点:长春市九台区东湖街道;

2.4计划工期:2019年7月25日—2019年12月31日;

2.5质量标准:符合国家现行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合格标准;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项目要求投标人须具备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贰级及以上资质的法人或其他组织,并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3.2投标人近三年(2016年、2017年、2018年)具有经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财务审计报告(新成立公司提供现有年限即可)。

3.3 投标人近三年(2016年、2017年、2018年)至少完成过一项同类或类似施工项目业绩。(本省行政区域内的业绩认定,应当采用“吉林省建筑市场监管与诚信信息管理平台”工程项目信息中的业绩。在省域外的业绩认定,应是通过互联网且不需任何权限即可在工程所在地省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与建设部对接的建筑市场监管一体化工作平台查询得到,而且查询到的数据应能满足招标项目的要求其它网站查询的业绩不予认定)。

3.4 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须具有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资格,并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证书,应无在建工程,否则将否决其投标。

3.5投标人拟派的项目经理及项目管理团队(造价人员除外),相应资格信息均须在吉林省建筑市场监管与诚信信息管理平台(即“吉林省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下同)中体现,上述人员资格信息均以吉林省建筑市场监管与诚信信息管理平台查询结果为准,所有人员信息应满足招标文件要求,并在有效期范围内(壹级注册建造师资格有效期除外);未查询到信息或查询到的信息与投标文件不一致的,评标时均不予认定; 若“吉林省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 不设相应人员证件有效期栏目的,则证件有效期以人员证件原件及标书中所附复印件有效期为准。投标人拟派的项目经理及项目管理团队人员(造价人员除外)均应无在建工程。

3.6投标人应有良好的信誉:

①根据吉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吉建招【2016】9号文件规定:“拒绝列入政府取消投标资格记录期间的企业或个人投标”。

②未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③未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3.7执行《吉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印发《吉林省建筑企业信用综合评价办法》的通知》(吉建管【2017】36号)文件要求,对年度信用评价为不合格的企业禁止参与政府投资项目投标;吉林省外企业在注册地所在省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年度信用评价为不合格的企业禁止参与政府投资项目投标。

3.8外省入吉建筑业企业在我省承揽项目应执行吉林省关于外阜企业入吉信息登记相关规定(详见吉建管【2015】50号文件、吉建管【2018】12号文件)。

3.9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10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

4.投标报名及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9年6月24日至 2019年6月28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9时00分至11时30分,下午13时30分至16时00分(北京时间,下同),持以下证明材料原件及加盖单位公章(鲜章)的复印件到长春市九台区民生大厦新政务大厅二楼中科高盛咨询集团有限公司窗口购买招标文件:

  1. 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

  2. 企业资质证书;

  3. 安全生产许可证副本;

  4. 项目经理注册证及其安全生产考核证书;

  5. 外省企业须提供“吉林省建筑市场监管与诚信信息管理平台”入吉企业官网截图;

  6. 法人授权委托书;

  7. 委托代理人身份证。

    4.2 招标文件收费实行市场调节价,招标单位和招标代理机构严格遵守《价格法》等法律法规规定,对招标文件的收费应当限于补偿印刷、邮寄的成本支出,不得以营利为目的,合理确定招标文件收费标准,不得有违规收费行为。招标文件2000元/套,逾期不售,售后不退。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为2019年7月17日9时00分,地点为长春市九台区民生大厦新政务大厅二楼210开标室(福临小区旁新政务大厅)。

    5.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5.3在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投标申请人按照招标文件相关要求递交投标保证金。

    5.4 有效投标人不足三家时,招标人另行组织招标。

    5.5 当投标人的投标报价超出招标人设定的最高投标限价时,其投标将被否决。

    6、投标人的信息核查

    对投标企业有以行贿谋取中标、相互串通投标和以他人名义投标等方式弄虚作假骗取中标的,一经发现,依法严处,建设行政主管部门依法做出相应处罚,并将其计入信用等级评价结果,列入黑名单。

    招标人有权核查投标人在投标文件中提供的材料,若在评标期间发现投标人提供了虚假资料,评标委员会有权否决其投标;若在中标结果公示期间发现中标候选人提供了虚假材料,招标人有权取消其中标候选人资格;若在合同实施期间发现投标人提供了虚假材料,招标人有权扣除履约保证金作为违约金。同时招标人将投标人的弄虚作假行为上报省、市级建设主管部门。弄虚作假行为,一经发现将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第六十八条进行处理。

    7、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公告同时在中国政府采购网、招标网、吉林省建设信息网、长春市公共资源交易网、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上发布。

    8、联系方式

    招 标 人:长春市九台区东湖街道办事处

    地    址:长春市九台区东湖街道

    联 系 人***

    电    话:13944994610    

    招标代理机构:中科高盛咨询集团有限公司

    地    址:长春市二道区深圳街587号4楼招标二部

    联 系 人:王东、潘霖

    电    话:18143046888 、1504411459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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