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入日期: | 2019.06.2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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截止日期: | 2019.07.17 |
地 区: | 北京市 |
内 容: | **嘉诚晟泰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受******张镇人民政府委托,根据《中华人民**国政府采购法》等有关规定,现对****年张镇金鸡河圪塔头断面、无名**双营断面原位处理项目进行公开招标,欢迎合格的供应商前来投标。 项目名称:****年张镇金鸡河圪塔头断面、无名**双营断面原位处理项目 项目编号 |
关键词: | 政府 |
北京嘉诚晟泰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受北京市顺义区张镇人民政府委托,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有关规定,现对2019年张镇金鸡河圪塔头断面、无名河西双营断面原位处理项目进行公开招标,欢迎合格的供应商前来投标。
项目名称:2019年张镇金鸡河圪塔头断面、无名河西双营断面原位处理项目
项目编号:JCZB2019-101
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
项目联系电话***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采购单位:北京市顺义区张镇人民政府
地址:***
联系方式***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代理机构:北京嘉诚晟泰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联系人***
代理机构地址:***
一、采购项目的名称、数量、简要规格描述或项目基本概况介绍:
1、项目名称:2019年张镇金鸡河圪塔头断面、无名河西双营断面原位处理项目
2、招标编号:JCZB2019-101
3、项目地点:北京市顺义区张镇
4、项目规模:金鸡河处理设施的设计处理规模能力为5000m3/d,无名河处理设施的设计处理规模能力为2000m3/d。
5、招标内容:主要内容包括金鸡河、无名河两条河道出境考核断面原位处理的设备租赁、药剂、人工费、道路等服务费用。
6、招标金额:12946550.00元
7、资金来源:财政资金
8、服务期限:一年(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
二、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2、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①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②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③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④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⑤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⑥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3、投标人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环保工程专业承包叁级(含)以上资质,且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项目实施能力,外地企业须具备进京备案手续;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5、未被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和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三、招标文件的发售时间及地点等:
预算金额:1294.655 万元(人民币)
时间:2019年06月24日 09:00 至 2019年06月28日 16:00(双休日及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北京市顺义区顺平辅线181号第二栋三层招标代理部
招标文件售价:¥500.0 元,本公告包含的招标文件售价总和
招标文件获取方式:现场获取
四、投标截止时间:2019年07月17日 10:30
五、开标时间:2019年07月17日 10:30
六、开标地点:
北京市顺义区顺平辅线181号第二栋三层会议室
七、其它补充事宜
1、报名时需携带下列资料:
(1)企业营业执照副本、企业资质证书副本、安全生产许可证副本;
(2)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及被授权人身份证原件复印件及被授权人近一个月社保证明文件(授权书须法人签字并加盖本单位公章);
注:以上资料须提供原件审查,同时提供加盖单位公章的复印件一套。
2、本次招标对未中标的投标人不给予经济补偿。
3、发布公告媒介:中国政府采购网、北京市政府采购网、北京市顺义区政府采购网,未经招标人授权的任何转载,招标人不对其承担任何法律责任。
八、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1)执行《财政部 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印发〈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实施意见〉的通知》(财库[2004]185号);
2)执行《财政部环保总局关于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实施的意见》(财库[2006]90号);
3)执行《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财库[2011]181号);
4)执行《财政部关于开展政府采购信用担保试点工作方案》(财库[2011]124号);
5)执行《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
6)执行《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
7)执行《财政部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