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入日期: | 2019.06.2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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截止日期: | 2019.07.09 |
招标业主: | 国家税务总局 |
招标代理: | 河南省伟信招标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
地 区: | 洛阳市 |
内 容: | ***城*管理局关于 皂涧河生态谷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编制服务采购 竞争性磋商公告 *、竞争性磋商条件 *****河生态谷可行性研究报告编制采购项目已由相关部门批准,项目资金为财政资金。采购人为***城*管理局,采购代理机构为***************,项目现已具备采购条件,现对本项目进行竞争性磋 |
关键词: | 制服 |
新安县城市管理局关于
皂涧河生态谷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编制服务采购
竞争性磋商公告
1、竞争性磋商条件
新安县龙泉河生态谷可行性研究报告编制采购项目已由相关部门批准,项目资金为财政资金。采购人为新安县城市管理局,采购代理机构为河南省伟信招标管理咨询有限公司,项目现已具备采购条件,现对本项目进行竞争性磋商采购。
2、项目概况
2.1、项目名称:皂涧河生态谷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编制服务采购
2.2、采购编号:洛新政集采【2019-06-70】
招标编号:HNWXLY(2019)0614
2.3、项目地点:南至城北十一道,北至城北六道,西至城北十三路,东至城北十四路和外环路,占地约1300余亩。
2.4、资金来源:财政资金
2.5、质量要求:符合国家相关规范、规定的要求
2.6、服务周期:自合同签订之日起20日历天内完成
2.7、建设内容及采购范围:本项目为皂涧河生态谷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编制服务采购,建设内容主要是对公园东区,东西主大门、公厕园路、停车场、照明、供水、监控、音响等设施进行提升。采购范围为对本项目的项目建议书、可行性研究报告的编制及评审。
2.8、标段划分:本项目划分一个标段
3、供应商资格要求
3.1.1、供应商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持有有效的《营业执照》,磋商时须提供原件;
3.1.2、供应商具备工程咨询甲级(市政公用工程)及以上资质或工程咨询单位(市政公用工程)甲级资信证书,磋商时须提供证书原件或电子证书打印并加盖公章;
3.1.3、拟派项目负责人***
3.1.4、供应商须提供2018年度财务报表复印件加盖公章:包含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供应商成立不满一年的提供最近一月的财务报表。
3.1.5、供应商须提供2019年1月以来任意2个月的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证明资料复印件加盖公章:主要是指供应商有效期内的税务登记证(供应商提供加载有统一社会信用代码“三证合一”营业执照的,视为已提供税务登记证)以及缴纳增值税的凭据,缴纳社会保险的凭据(专用收据或社会保险缴纳清单)。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供应商,应提供相应文件证明其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
3.1.6、根据《财政部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和《河南省财政厅关于转发财政部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5号)被列入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指政府采购行政处罚有效期内),被列入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http://shixin.court.gov.cn/,也即全国法院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信息公布与查询网)“失信被执行人”的、被列入国家税务总局网站(www.chinatax.gov.cn/)——重大案件查询栏目“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的供应商将被拒绝参加磋商。供应商必须将本公司在上述三个网站相关栏目的信用记录截图打印并加盖单位公章。
3.1.7、本次竞争性磋商实行资格后审,资格审查的具体要求见竞争性磋商文件。资格审查不合格的供应商响应文件将按无效处理。
3.1.9、本次竞争性磋商不接受联合体。
3.2、政府采购政策:支持采购小微(监狱、残福)企业提供的服务。
4. 供应商报名:
本次采购实行网上报名,凡有意参加磋商者,请于2019年6月24日08时30分至2019年7月1日18时00分,登录“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河南省·洛阳市)”网站(www.lyggzyjy.cn)“交易登陆”入口,点击“供应商登录”,通过 “证书Key”登录方式,进行网上报名。
5.采购文件获取:
5.1、凡通过上述报名者,请于2019年6月24日08时30分至2019年7 月1日18时00分,登录“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河南省·洛阳市)”网站(www.lyggzyjy.cn)“交易登陆”入口,点击“供应商登录”,通过“证书Key”登录方式,网上获取采购文件。
5.2、竞争性磋商文件每套售价500元,售后不退。
6. 响应性文件的递交
6.1、响应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磋商时间)为2019年7 月9日09时30分,递交地点为新安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二楼开标二室。
6.2、逾期送达或未送达指定地点的响应性文件,采购人不予受理。
7. 发布公告的媒介
7.1、本公告同时在《招标网》、《(河南省)洛阳市政府采购网》、《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河南省·洛阳市)》网站发布,公告期为自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7.2、本项目如需发布变更、通知及通告均需经过《招标网》、《(河南省)洛阳市政府采购网》、《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河南省·洛阳市)》网站发布,否则无效。
8、联系方式***
采 购 人:新安县城市管理局
联 系 人***
联系电话***
地 址:新安县上海路建设大厦四楼
代理机构:河南省伟信招标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洛阳市洛龙区学子街东方今典天汇中心7楼707室
联 系 人***
联系电话***
邮箱:hnwx812@163.com
2019年 6 月 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