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入日期: | 2019.06.2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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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 区: | 宁波市 |
内 容: | th,td {border:*px solid #DDD;padding: *px **px;} 公示简要说明: 一、 采购人名称:******财政局 二、 单一来源编号:singleSource**************** 三、 采购项目名称:软件运维服务(财务核算软件升级) 四、 采购组织类 |
公示简要说明:
一、 采购人名称: 宁波市镇海区财政局
二、 单一来源编号: singleSource2019061166735640
三、 采购项目名称: 软件运维服务(财务核算软件升级)
四、 采购组织类型: 政府集中采购-委托本级集采
五、 采购项目概况:
标项序号 | 标项名称 | 数量 | 预算金额(元) | 单位 | 简要规格描述 | 备注 |
1 | 软件运维服务(财务核算软件升级) | 1 | 400000 | 项 | 集中财务核算软件升级 |
六、 拟采用的采购方式: 单一来源
七、 申请理由: 此项目建设是基于目前所使用系统的升级改造,基于软件的延续性,财务数据的连续性、完整性、兼容性及技术的一致性和服务的配套性,有利于保证系统稳定运行及运行维护的方便性,为保证在最短时间内实现此项目的实施交付工作,且基于节约财政性资金的原则,对正在使用过程中的原设备或系统进行添购或升级改造,必须保证原有采购项目一致性或者服务配套的要求,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的第三十一条对单一来源采购方式的规定,需要继续由原供应商完成的的要求,故申请单一来源采购。
八、 拟定供应商:
1、拟定供应商名称
北京用友政务软件股份有限公司
2、拟定供应商地址
北京市海淀区永丰路9号院3号楼
九、 论证专业人员信息及意见:
专业人员姓名 | 专业人员职称 | 专业人员工作单位 |
专业人员对供应商因专利、专有技术等原因具有唯一性的具体论证意见: 专业人员对供应商因专利、专有技术等原因具有唯一性的具体论证意见: 一、根据《政府会计制度——行政事业单位会计科目和报表》与《行政单位会计制度》《事业单位会计制度》有关衔接问题处理规定的要求,目前全区所使用的用友财务软件v5.2已无法实现“双功能”、“双基础”的会计核算,迫切需要对现有软件进行升级。 二、秉承信息化系统遵循“避免重复投入、减少重复建设”的原则,以及数据的连续性、完整性、兼容性,技术的一致性和服务的配套性,本次升级项目可以直接在前期的财务管理系统平台上升级至v6.6版本,从而保障系统的快速部署、系统的关联性以及节省项目升级费用。 三、考虑到软件升级的平稳过渡,为保证财务核算系统与电子支付系统的顺利对接,由原供应商来实施升级较为合理。
十、 其它事项:
1、本项目公告期限为5个工作日,供应商对该项目拟采用单一来源采购方式及其理由和相关需求有异议的,可以在公示期限内(截止时间为本公示发布之日后的第6个工作日),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及同级财政监管部门提出异议。
2、其他事项
十一、 联系方式
采购人名称: 宁波市镇海区财政局
联系人***
联系电话***
传真:***
地址:***
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名称: 宁波市镇海区财政局
联系人***
监管部门电话:***
传真:***
地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