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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R1510-201904-081(3)中铁十五局集团物资有限公司西南经理部柴油集中采购竞争性谈判

信息发布日期:2019.06.24 标签: 河南省招标 洛阳市招标 柴油招标 
加入日期:2019.06.24
截止日期:2019.07.03
地 区:洛阳市
内 容:中铁十五局集团物资有限公司西南经理部柴油集中采购竞争性谈判 采购文件 采购编号:CR****-******-***(*) 采购人:中铁十五局集团物资有限公司 二〇一九年六月二十四日 目录 第一篇谈判公告 - * - 第二篇谈判须知 - * - 第三篇 合同文件 - * - 第四篇谈判文件格式 - *
关键词: 柴油
 
招标公告正文

中铁十五局集团物资有限公司西南经理部柴油集中采购竞争性谈判

 

采购文件

 

 

 

 

            采购编号:CR1510-201904-081(3

 

 

 

 

 

           人:中铁十五局集团物资有限公司

二〇一九年月二十


  录

第一篇 谈判公告 - 3 -

第二篇 谈判须知 - 3 -

第三篇 合同文件 - 3 -

第四篇 谈判文件格式 - 3 -

第五篇 评审标准和方法 - 3 -

 

 

 

 

 

 

 

 

 

 

 

 

 

 

 

 

 

 

 

 

 

 

 

 

 

 

 

 

 

 

 

 

 

 

 

 

 

 

 

第一篇   谈判公告

 

 

 

 

 

 

 

 

 

 

 

 

 

 

 

 

中铁十五局集团物资有限公司西南经理部柴油集中采购竞争性谈判采购公告

采购编号:CR1510-201904-081(3

1.招标依据

1.1.1 《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主席令九届第21号);

1.1.2 《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国务院〔2012〕613号);

1.1.3 《工程建设项目货物招标投标办法》(国家发展改革委等七部委令第27号);

1.1.4 《评标委员会和评标方法暂行规定》(国家发展改革委等七部委令第12号);

1.1.5  其它相关法律、法规、规章。

2、招标内容及方式

2.1招标内容

序号

包件号

标书售价(元)

材料名称

规格型号

计量单位

拟定量

交货地点

备注

1

CY

500

柴油

0#

1000

云南省临沧市耿马县勐撒镇境内

 

合计

1000

 

 

2.2 招标方式:采用竞争性谈判方式。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通用资格要求

1、营业范围要求: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有招标物资生产或供应经验的企业,并且具有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书、组织机构代码证书或三证合一的营业执照。

2、财务能力要求:资金财务状况良好,具备实施本项目合同充足的资金保障能力,具有近两年的财务报表及有资质的会计事务所出具的审计报告。投标人须为一般纳税人能提供增值税专用发票。

3.生产能力要求:生产厂须具备投标物资生产能力、生产工艺、装备,具有有效的全国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

4、质量保证能力要求:产品符合国家现行标准;并且具有近三个月的省、部级及以上专业检测机构出具的招标物资质量检验报告。

5、履约信用要求:最近两年内没有与骗取合同有关的犯罪或严重违法行为而引起的诉讼和仲裁;近两年不曾在合同中严重违约或被逐;财产未被接管或冻结,企业未处于禁止或取消投标状态。

6、投标人如是代理商,可以代理多个厂家的产品参与投标,并在投标文件报价中明确供应品牌范围。生产厂、代理商具备提供延伸服务的能力,具备跨地域的供应、集散能力。

6、代理商参与投标,须具有满足本资格条件要求的生产厂出具的授权函或中石油中石化购销合同。

3.2专用资格要求

柴油(CY)

1.厂家要求:生产厂家必须为中石油中石化(每一车柴油必须携带中石油或者中石化的正规出库单据)。

2.供货业绩要求:生产厂家或代理商有2016至2018年同种材料供货业绩(合同、中标通知书)。

3.财务能力要求:具有良好的资金财务状况,代理商注册资金不低于500万元人民币。

3.3一包一投,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4本次投标人的资质审查采用资质后审的方式。

3.5不接受被列入股份公司风险警示名录及中铁十五局集团合作风险警示名录内的厂家参与投标。

4、发布公告的媒介

4.1本次招标公告在中铁十五局集团物资有限公司官网(http://www.cr15gmc.com/),招标网(http:///),铁建汇采网(www.crcchc.com)发布。

4.2 本次招标安排如有变化,招标人将通过以上平台发布通知。

 5、竞争性谈判文件获取

5.1购买竞争性谈判文件需在2019年6月242019年628期间填写投标报名表(附表一),将投标报名表扫描件发送至邮箱wzb38479@163.com,并于上述日期内将相关包件投标费打入本次招投标资金账户(售出恕不退还),并将汇款回执单 发送至邮箱wzb38479@163.com邮箱内,我们会以电子邮件***

本次招标的资金账户信息如下:

户名:中铁十五局集团物资有限公司  

账号:99610100101500355308

开户行:交通银行北京西区支行

6、购买竞争性谈判文件截止时间: 2019年6月28日16:00时。

7、文件递交时间:2019年7月3日上午9:00-9:30(北京时间)。

8、文件递交地点:洛阳市西工区红山街道中铁十五局集团物资有限公司西院三楼会议室。

9、开标时间: 2019年7月3日 上午9:30(北京时间)。

10、开标地点:洛阳市西工区红山街道中铁十五局集团物资有限公司西院三楼会议室。

本次招标招标人为:中铁十五局集团物资有限公司

招标联系人:李锋                   联系电话***

本次招标的组织机构为:中铁十五局集团物资有限公司物资设备部

投标报名联系人:刘怡欣                      电话:***

中标通知书的下发由招标组织机构办理。

履约保函接受、签订合同等后续工作由招标人办理。

                                                    2019年6月24日


附表一

投标报名表 

招标项目名称

 

物资名称 

 

招标文件招标编号 

 

包件号

 

投标人单位名称:

(填写单位名称)  (盖单位公章) 

联系人

***

手 机 

 

办公电话

 

办公传真

 

电子邮箱

***

邮 编

 

邮寄地址

 

 

声明

招标文件为我公司自愿购买,如我公司资格条件不符合本项目投标人资格要求,相关责任由我公司自行承担。

购买人签字

 

 

 

   年  月  日

如个人汇款,此栏请填写汇款人姓名

 

 

 

 


第二篇   谈判须知


一、谈判须知前附表

项号

内    容

说明与要求

1

项目名称

采购编号

中铁十五局集团第五工程有限公司临清高速公路LQTJ2-3合同段

编号:CR1510-201904-081(3)

2

采购人

中铁十五局集团物资有限公司

3

资金来源

已落实

4

采购范围及到货地点

采购范围见“采购物资需求一览表”,

到货地点为:详见采购物资需求一览表

5

出售采购文件时间

购买采购文件截止时间:2019年6月28日16:00时

6

供应商资格要求

见谈判公告3投标人资格要求

7

资格审查方式

资格后审

8

谈判有效期

为(从谈判文件递交截止之日算起)90日历天

9

谈判文件份数

一份正本,一份副本;

投标文件的正本与副本应分别装订成册,采用胶订、平订或线订等,不得采用活页装订方式(本次招标物资一包一投)

10

谈判文件递交时间

及地点

2019年7月3日上午9:00-9:30(北京时间)

地点:洛阳市西工区红山街道中铁十五局集团物资有限公司西院三楼会议室。

 

11

评审方法及标准

经评审的最报价法,详见第六篇“评审标准和方法”。

12

谈判文件答疑时间

答疑截止时间:2019年6月28日17:00

13

谈判时间

谈判时间:2019年7月3日上午9:30

14

谈判地点

谈判地点:洛阳市西工区红山街道中铁十五局集团物资有限公司西院三楼会议室。

 


      

序号

物资名称

规格型号

技术标准

计量单位

拟定量

交货地点

收货人及勘踏联系人

***

交货状态

交货期

1

柴油

0#

国VI标准

1000

云南省临沧市耿马县勐撒镇境内中铁十五局集团第五工程有限公司临清高速公路LQTJ2-3合同段

李锋                18137731166

卸载至指定地点

过磅计量

2019年7月

招标人名称:中铁十五局集团物资有限公司            招标编号: CR1510-201904-081(3           包件: CY

 

 

 


 

000011.1.1 

 

000011.1.2 

 

000011.1.3 

 

000011.1.4 

 

000011.1.5 

 

000011.1.6 

 

000011.1.7 

 

000011.1.8 

 

000011.1.9 二、谈判须知


第一章 总 

1、项目名称及采购范围

1.1 项目名称

项目名称:中铁十五局集团第五工程有限公司临清高速公路LQTJ2-3合同段

1.2 采购范围

详见采购物资需求一览表

2、资格合格的供应商

本次招标实行资质后审。

3 答疑

3.1 采购人将按谈判采购邀请书中规定的时间,组织答疑。答疑的目的是澄清疑问,解答供应商提出的与本次采购有关的问题,提问与答疑采取书面形式进行。

3.2采购人向供应商提供的有关数据和资料,是采购人现有的能被供应商利用的资料,采购人对供应商做出的任何推论、理解和结论均不负责任。

4.  谈判费用

4.1 供应商应承担所有与编写、提交谈判文件其自身发生的有关费用。无论谈判的结果如何,采购人在任何情况下均无义务和责任承担这些费用。

第二章 采购文件说明

5. 采购文件的组成

5.1 本项目采购文件包括以下内容:

第一篇 谈判公告

第二篇 谈判须知

第三篇 合同条件及格式

第四篇 谈判文件及格式

第五篇 评审标准和方法

5.2 除5.1内容外,采购人有权在提交谈判文件截止时间2天前,以书面形式发出的对采购文件的澄清或修改内容,均为采购文件的组成部分,对采购人和供应商起约束作用。

5.3 供应商获取采购文件后,应仔细检查采购文件的所有内容,如有残缺等问题应在获得采购文件时及时向采购人提出。供应商同时应认真审阅采购文件中所有的事项、格式、条款和规范要求等,若供应商的谈判文件没有按采购文件要求提交全部资料,或谈判文件没有对采购文件做出实质性响应,其风险由供应商自行承担,并根据有关条款规定,该谈判文件有可能被拒绝。

6、采购文件的澄清

6.1供应商若对采购文件有任何疑问,应在2019年6月28日下午17:00前致电0379-60892733,并同时将提问电子版发电子邮件***

7、采购文件的修改

7.1 采购文件发出后,在提交谈判文件截止时间2日前,采购人可对采购文件进行必要的澄清或修改。

7.2 采购文件的修改将以书面形式发送给所有供应商,供应商收到该修改文件后以书面形式给予确认。采购文件的修改内容作为采购文件的组成部分,具有约束作用。

7.3 采购文件的澄清、修改、补充等内容均以书面形式明确的内容为准。当采购文件、采购文件的澄清、修改、补充等在同一内容的表述上不一致时,以最后发出的书面文件为准。

7.4 为使供应商在编制谈判文件时有充分的时间对采购文件的澄清、修改、补充等内容进行研究,采购人将酌情延长提交谈判文件的截止时间,具体时间将在采购文件的修改、补充通知中予以明确。

 

第三章 谈判文件的编写

8.谈判语言

谈判文件、谈判交换的文件和往来信件应以中文书写。

9.计量单位

除工程规范中另有规定外,谈判文件使用的度量衡单位,均应使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定计量单位或国际计量标准。

10. 谈判文件的组成及编制顺序

供应商须按照以下顺序编制谈判文件并建立目录:

10.1.投标函

10.2.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

10.3.授权委托书

10.4.投标保证金(银行汇款凭证复印件,未交纳不用提供)

10.5.资格审查资料

10.6.投标报价资料

10.7.投标人资格声明

10.8.生产组织供应能力分析表

10.9.组织供应、运输、售后服务方案

10.10.投标物资技术规格书

10.11.拟投入本项目的主要生产设备、检验设备表

10.12.投标物资运达施工现场后的保护措施和要求

10.13.其他材料

11、谈判文件格式    

11.1谈判文件包括本须知第10条中的全部内容。供应商提交的谈判文件应当使用采购文件第五篇“谈判文件及格式”所提供的谈判文件全部格式(表格可以按同样格式扩展)。

12 谈判报价

12.1本次采购物资的谈判报价为每包件物资的到站总价,包括出厂价、运杂费(含运距)。供应商应按谈判文件要求完成投标物资报价表(附表3),表中各栏必须填写齐全,不得空白;运杂费一栏应如实填写。

12.2本次谈判分三轮报价,开标报价为首次报价,谈判完毕各投标人做二次报价、最终报价每轮报价均需完整填写物资报价表。

12.3采购物资报价

12.3.1 出厂单价

采购物资出厂单价指在物资的生产所在地装车发运前的价格,包含但不限于材料费、加工费、试验费、包装费、搬运、储存、装卸车费、服务费及售后服务费等以及所有相关税项费用。

12.3.2运杂费:指供应商把物资由生产所在地,完好无损地运至采购人指定交货地点所发生的一切费用。运杂费在合同过程中保持不变。

12.3.3最低报价不是被确定为成交供应商的唯一依据。

13 报价货币

13.1本项目谈判报价采用的币种为人民币。

14 谈判有效期

14.1 谈判有效期见本须知前附表第8项所规定的期限,在此期限内,凡符合本采购文件要求的谈判文件均保持有效。

14.2 在特殊情况下,采购人在原定谈判有效期内,可以根据需要以书面形式向供应商提出延长谈判有效期的要求,对此要求供应商须以书面形式予以答复。供应商可以拒绝采购人这种要求,而不被没收谈判担保金。同意延长谈判有效期的供应商既不能要求也不允许修改其谈判文件,但需要相应的延长谈判担保的有效期,在延长的谈判有效期内本须知第15条关于谈判担保的退还与没收的规定仍然适用。

15. 文件的份数和签署

15.1 供应商应按谈判须知前附表第9项要求提供谈判文件的份数。

15.2 谈判文件的正本和副本均需打印或使用不褪色的蓝、黑墨水笔书写,字迹应清晰易于辨认,并应在谈判文件封面的右上角清楚地注明“正本”或“副本”。正本和副本如有不一致之处,以正本为准。正本的每页必须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小签。

15.3 谈判文件封面、报价书均应加盖供应商印章并经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

15.4 供应商如对谈判文件有修改,修改处应由供应商加盖供应商的印章或由法人代表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

 

第四章 谈判文件的提交

16、谈判文件的装订、密封和标记

16.1 谈判文件的装订要求

16.1.1谈判文件的报价书部分、商务部分、技术部分按第10条的规定和顺序合并装订成一册;

16.1.2无论同一供应商同时递交多少个包的谈判文件,供应商均需以包为单位按17.1.1的规定单独装订成册;

16.2 供应商应以包为单位将每包的谈判文件的正本和所有副本分别密封,并在密封袋上清楚地标明“正本”或“副本”;

16.3 在内层和外层谈判文件密封袋上均应:

16.3.1 写明采购人名称和地址;

16.3.2 注明下列识别标记:

项目名称: 中铁十五局集团第五工程有限公司临清高速公路LQTJ2-3合同段

1) 采购编号:           

3)“在2019年7月3日上午930分之前不得开封。”

16.4 除了按本须知第16.2款和第16.3款所要求的识别字样外,在内、外层谈判文件密封袋上还应写明供应商的名称与地址、邮政编码。

16.5 如果谈判文件没有按本谈判须知第16.1款、第16.2款和第16.3款的规定装订和注明标记及密封,采购人将不承担谈判文件提前开封的责任。对由此造成提前开封的谈判文件将予以拒绝,并退还给供应商。

16.6 所有谈判文件的内层密封袋的封口处应加盖供应商印章,所有谈判文件的外层密封袋的封口处应加盖密封章。

16.7 谈判文件的编制必须按照本采购文件规定的有关格式及要求填报。

17、谈判文件的提交

17.1 供应商应按本须知前附表第10项所规定的地点,于截止时间前提交谈判文件。

18、谈判文件提交的截止时间

18.1 谈判文件提交的截止时间详见本须知前附表第10项。

18.2 采购人可按本须知第7条规定以修改补充通知的方式,酌情延长提交谈判文件的截止时间。在此情况下,供应商的所有权利和义务以及供应商受制约的截止时间,均以延长后新的谈判截止时间为准。

19、迟交的谈判文件

19.1 采购人在本须知第10条规定的谈判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以后收到的谈判文件,将被拒绝并退回给供应商。

20、谈判文件的补充、修改与撤回

20.1 供应商在提交谈判文件以后,在规定的递交谈判文件截止时间之前,可以书面形式补充修改或撤回已提交的谈判文件,并以书面形式通知采购人。补充、修改的内容为谈判文件的组成部分。

20.2 供应商对谈判文件的补充、修改,应按本须知第16条有关规定密封、标记和提交,并在内外层谈判文件密封袋上清楚标明“补充、修改”或“撤回”字样。

20.3  在递交谈判文件截止时间至谈判有效期满之前,供应商不得撤回其谈判文件,否则其谈判保证金将被没收。

 

第五章  

21、谈判

21.1 参加谈判的供应商应按采购文件规定的时间、地点提交谈判文件。

21.2采购人代表、专家同供应商谈判代表就技术、供货周期、价格、服务等问题进行谈判。必要时可以将谈判结果写成文字材料,并各方签字。

21.3通过谈判后,谈判代表可以书面形式对其报价作最后一次修改,作为价格评审的依据。

21.4谈判过程和谈判结果有关各方人员应进行保密,不得向其他参与本次谈判的供应商和其他有关人员透露谈判情况。

第六章  

22、谈判小组与评审

22.1采购人依法组建谈判小组。谈判小组由采购人代表和有关技术、经济专家组成,成员人数为三人以上单数,其中技术、经济专家人数不得少于专家总人数的2/3。

22.2谈判小组负责对谈判文件进行审查、质疑、评估和比较。

23 评审的内容

23.1 谈判小组应全面、充分地审阅研究供应商的谈判文件,主要审查供应商的商务、技术、服务、价格等是否满足采购文件的要求,详见评审办法。

24、谈判文件的有效性

24.1 评审时,谈判文件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作为无效谈判文件:

24.1.1谈判文件未按要求装订、密封和标记的;

24.1.2 谈判文件有关内容未按规定加盖供应商印章或未经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的;

24.1.3未响应采购文件的实质性要求和条件或谈判文件的关键内容字迹模糊、无法辨认的;

24.1.4无供应商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 

24.2 供应商有下列情况之一的,其谈判文件应作无效处理或被否决:

24.2.1 与其他供应商相互串通报价,或者与采购人串通的;

25.2.2 以他人名义参加谈判,或者以其他方式弄虚作假;

25.2.3 供应商未能通过资格审查的。

25. 谈判文件的评估和比较

25.1 对所有实质性响应采购文件要求的谈判文件,谈判小组将采用相同的程序和标准,遵循公平、公正、科学、择优的原则,按经谈判的最低报价法进行评审,确定供应商的排名。

25.2谈判小组依据对供应商递交的谈判文件评审和供应商最终报价情况,编制评审报告,并将通过评审的合格供应商按最终报价由低到高依次排序,推荐给采购人,作为候选成交供应商。

25.3采购人根据谈判小组提出的书面评审报告和推荐的候选成交供应商,确定成交供应商。

25.4谈判小组经评审,认为所有谈判文件都不符合采购文件要求的,可以否决所有谈判文件。

26、评审过程的保密

26.1 成交供应商确定后,采购人不对未成交供应商就评审过程以及未能中选原因作出任何解释。未成交供应商不得向谈判小组成员或其他有关人员索问评审过程的情况和材料。

第七章 授予合同

27、合同授予标准

27.1本采购项目的合同将授予按本须知第25.3款所确定的成交供应商。

28、采购人拒绝谈判文件的权力

28.1采购人保留在确定成交供应商之前任何时候接受或拒绝任何谈判文件以及宣布谈判程序无效或拒绝的权利,对受影响的供应商不承担任何责任。

28.2 《中标通知书》发出后,由于非采购人原因本项目无法实施,采购人对受影响的供应商不承担任何责任。

29、评审结果通知

29.1 成交供应商确定后,采购人将向确定的成交供应商发出《签约通知书》。并将评审结果通知其他未成交供应商。

29.2《中标通知书》是合同的一个组成部分。

30、合同协议书的签订

30.1 采购人与成交供应商将于签约通知书发出之日起15个日历日内,按照采购文件和成交供应商的谈判文件订立书面合同。

30.2 成交供应商如因自身原因不按本谈判须知第30.1款的规定与采购人订立合同,则采购人将废除成交结果,谈判担保不予退还,给采购人造成的损失超过谈判担保数额的,还应当对超过部分予以赔偿,同时依法承担相应法律责任。

30.3成交供应商应当按照合同约定履行义务,不得将中选项目转让(转包)给他人。


 

 

 

 

 

 

 

 

 

第三篇 合同文件


一、合同协议书

合同号:                  

买方:                    

卖方:                    

根据谈判文件、签约通知书、卖方的谈判文件及相关保证和承诺,就第  (包件号)  物资的采购和供应,买卖双方同意按以下合同条件签署买卖合同并共同遵守。

1、合同中的名词及术语与以下涉及的合同条款中定义的名词及术语意义相同。

2、本合同协议书及所附下列文件是构成合同不可分割的部分

(1)签约通知书;

(2)合同条款;

(3)订货明细表; 

(4)技术规格书;

(5)采购文件;

(6)谈判文件; 

(7)本合同其它条款和上述文件提到的其它有关文件。

上述文件应相互补充和相互解释,在不明确或矛盾时,应按以上顺序在先者为准。合同执行过程中,买卖双方如有签署的补充协议,以签署日期在后者为准。

3、本合同总价为人民币(用文字和数字表示的合同价)元整。实际结算金额按照结算单价和实际交付验收的物资数量计算。

4、卖方保证按合同规定向买方提供符合合同要求的物资,买方保证按合同规定支付货款。

5、本合同应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的现行法律进行解释,本合同未尽事宜,均以现行法律的规定作为依据。

6、对本合同有任何修改或补充,应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应为书面形式,且需经双方代表签字和加盖公章,其构成合同文件的一部分。

7、本合同正本一式二份,买卖双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副本陆 份,买卖双方各执三份。

 8、本合同经买卖双方代表签字、加盖公章后生效。合同有效期自合同生效之日起,至合同物资质量保证期结束、理赔完毕或货款两清后自行终止。

附件:订货明细表

买方:     (公章)             卖方:     (公章)     

法定代表人或                    法定代表人或

授权代理人签字:                授权代理人签字:          

地址:                          地址:

邮编:                          邮编:

开户银行名称:                  开户银行名称:

银行帐号:                      银行帐号:

联系人:                        联系人***

电话:                          电话:

日期:    年  月  日            日期:    年  月  日

 

 

 

 

 

 

 

 

 

 

 

 

 

二、合同条款

1.定义

在合同中,有关名词和术语按下列解释:

(1)“合同”指买方和卖方之间达成的中标合同,包括合同协议书及所有的附件和所有提到的文件,对卖方与买方都具有约束力。

(2)“合同金额”指根据本合同规定卖方在正确地完全履行合同义务后,买方应支付给卖方的价款。

(3)“物资”指根据本合同规定,卖方须向买方提供订货明细表规定的一切物资。

(4)“服务”系指根据本合同规定卖方承担与供货有关的辅助服务,如运输、保险以及其它的伴随服务,例如安装、调试、提供技术援助、培训和合同中规定卖方应承担的其它义务。

(5) “买方”指本合同协议书中指定的购买物资的单位。

(6)“卖方”指参加投标的中标人,按本合同提供合同物资及服务的公司或其它实体。

(7)“监理单位”指本建设项目的工程监理单位,作为合同物资到达施工现场验收单位之一。

(8)“天”指日历天。

2.标准和适用性

2.1本合同下交付的物资应符合技术规格书所述的标准。如果没有提及适用标准,则应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有关机构发布的最新版本的标准。

2.2除非技术规格书中另有规定,计量单位均采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定计量单位。

3.合同文件和资料的使用

3.1没有买方书面同意,卖方不得将由买方提供的有关合同或任何合同条文、技术规格书、计划、图纸、模型、样品或资料提供给与履行本合同无关的任何其它人。即使向与履行本合同有关的人员提供,也应注意保密并限于履行合同必须的范围。

3.2没有买方书面同意,除了履行本合同外,卖方不应使用合同条款第3.1款所列举的任何文件和资料。

3.3除了合同本身以外,合同条款第3.1款所列举的任何文件是买方的财产。如果买方有要求,卖方在完成合同后应将这些文件及全部复制件还给买方。

4.知识产权

4.1卖方应保证,买方使用本合同物资或物资的任何一部分时,免受第三方提出的侵犯其专利权、商标权、著作权或其它知识产权的起诉。如有发生,卖方将承担全部责任以及由此所发生的全部费用。

5.联络

5.1卖方应按项目设卖方代表,负责物资生产、供货、质量检验、交接、售后服务等环节的业务协调以及与买方、施工单位等相关单位的联络,并在合同生效后3天内提供卖方代表的姓名、职务、联系方式***

5.2卖方代表的变更、撤销应获得买方的书面认可。买方有权根据卖方代表的工作情况,提出撤换人员的要求。卖方应根据5.2款的要求尽快重新任命上述人员。

6.计划和报告

6.1在供货合同签署后,卖方根据买方需求计划实施供应。

6.2卖方应根据买方的需求计划,每月向买方提交一份进度报告。如果实际进度比计划进度滞后,应给出原因及改进措施,保证合同进度。

6.3卖方须设卖方代表,专人负责物资生产、供货、质量检验、交接、技术服务等环节的协调业务以及与买方、买方相关单位的沟通工作。卖方应在合同签署后一周内正式提交卖方代表的姓名、职务、联系方式***

6.4卖方收到供应订单后2天内,卖方应向买方提交可行的生产、运输、供应方案。如买方认为需要调整,卖方应根据要求修改以上方案。

6.5卖方在收到供应订单7日内必须按照供应订单要求开始供货;在收到应急变更订单3日内必须按应急变更订单供货

7.检验、测试

7.1在交货前,卖方应按合同要求对物资的规格、性能、数量和重量等进行全面详细的检验,并出具一份证明物资符合合同规定的检验证书,此证书将作为付款和运营交接的初步证据,但不作为有关规格、数量或重量的最终检验定论。卖方检验的结果和细节应附在检验证书后面。

7.2 检验和测试可以在卖方生产厂的所在地、交货地点或物资的最终目的地进行。如果在卖方生产厂的所在地进行,买方有权参加在交货之前对物资的检验与测试。卖方应免费提供工作条件,包括但不限于必要的技术资料、检测工具和仪器。

7.3 如技术规格书中对检验、测试有明确规定,从其规定。

8.包装和标记

8.1卖方提供的全部物资均应按技术规格书规定进行包装,包装应适应运输、装卸、防潮、防雨、防震、防锈等需要,确保物资安全无损运抵合同约定地点。

8.2物资的包装、标记和证件,须符合《产品质量法》及技术规格书规定的内容,严格遵守国家有关规定和买方的合理要求。

8.3由于货物包装不当或采取防范措施不充分致使货物损坏或丢失时,卖方均应按照合同的规定负责修理、更换或赔偿。如因卖方原因造成合同货物的误运,卖方应承担由此发生的额外费用。

9.运输和保险

9.1卖方负责办理物资在运抵目的地途中的运输和保险。卖方应将物资完好无损地运送到合同约定地点。

9.2物资运输途中的毁损、灭失的风险由卖方承担并由卖方与承运人、承保人办理理赔事宜。

9.3卖方应在物资装车/船前24小时之内以传真形式将合同号、物资名称、数量、运输工具名称、车/船号及启运日期通知收货人,并抄送买方。

10.验收

10.1验收

10.1.1卖方应随同每批物资发运附一份发货物资清单、出厂质量检验合格证书等必要文件。

10.2.2物资运抵交货地点后,卖方及买方或买方指定的单位应按卖方提供的发货物资清单对到货数量、外观、规格型号、合格证、质量证明书等进行核对查验。验收依据按照技术规格书约定方式进行,质量验收以质量证明书为依据,并由买方收货人抽样复测。

10.3.3买方抽样复测以买方监理部门认可的试验室检测结果为准,卖方对检验结果有异议的,以买卖双方认可或共同选择的省级及以上质量检测部门检测结果为准。如果任何被检测或测试的物资不能满足技术规格的要求,买方可以拒绝接受该物资。卖方应更换被拒绝的物资,并承担该部分检验费用。

10.4.4物资经验收合格后,买方向卖方出具验收单据。此验收合格的单据不作为判定物资质量的依据。

10.5.5买方出具验收单据后,物资所有权转移给买方,但并不解除卖方对其物资应负的质量责任。

10.6 .6买方在物资到达最终目的地后对物资进行检验、测试及必要时拒绝接受物资的权利将不会因为物资在从卖方生产厂启运前通过了买方或其代表的检验、测试和认可而受到限制或放弃。

11.结算和付款

柴油(包件号:CY)实行浮动单价结算

(1)投标价格的规定:设投标人投标到站单价=A1,投标出厂单价=B1,价差=Y,则A1=B1+Y。其中价差Y包括投标人利润或让利、税金、运杂费等出厂价外到达指定地点的所有费用,价差Y在合同执行过程中保持不变。

(2)投标报价规定:本次柴油投标报价统一格式为到站单价(A1)=投标出厂单价(B1)+价差(Y)的方式进行报价(价差可为负)。

(3)投标出厂单价(B1)规定:

物资品种

规格型号

投标出厂单价(元/吨)

柴油

0#

8400

(4)柴油供应期出厂价规定(B2):以到货当日临沧地区发改委中石油中石化公布挂牌零售价*1200为供应期出厂单价(B2)。

(5)供应期结算单价计算:

供应期内结算单价A2,供应期内出厂价=B2, 价差=Y, A2=B2+Y。

11.4付款方式

(1)合同签订后,买方对货物验收合格后,按合同条款约定对单据的真实性、准确性进行审核,作为支付依据,卖方开具全额增值税专用发票给买方,买方在次月向卖方支付该批物资80%的货款,剩余20%货款滚动结算,以此类推。如遇建设方计价拨款延迟、甲方账户被查封、政策突变等情况,价款支付相应顺延,顺延期间不计息,不违约。

(2)付款方式:半年以内票据支付(含半年,票据包含银行承兑汇票、商业承兑汇票及铁建银信),贴息费用由卖方承担。

12.保证

12.1卖方向买方保证严格按合同要求提供合同物资和服务。

12.2卖方保证合同项下的所有物资是采用先进的工艺和合格的材料制成,提供的物资及其组件应是全新、未使用过的合格品,并完全符合技术规格书规定的质量、规格、性能和技术标准的要求。由于工艺或材料的问题而导致物资的任何缺陷,卖方对此负责。

12.3 买方以书面形式通知卖方质量保证期内所发现的缺陷,卖方在收到通知后应在3天内到达现场并提出解决方案,及时给予更换或退货。 

12.4卖方保证对由于生产制造及未交付买方前的原因造成物资的任何缺陷负责,卖方收到买方关于物资缺陷书面通知时,保证迅速进行缺陷修补、更换,其费用买方均不负责。

12.5卖方就交付的物资,负有保证第三方不得向买方主张任何权利的义务。 

13.质量保证

13.1卖方应对所提供物资的质量负责。

13.质量保证期在产品交付买方验收合格后24个月内发现产品的质量问题,卖方仍然要承担责任。

14.变更及合同修改

14.1在合同执行过程中,买方可以依据工程进度提前15天书面向卖方发出变更通知,按实际需要对合同规格、数量、交货地点和交货期进行调整,卖方应予执行。

14.2合同有效期限届满前10天,买卖双方可针对原合同未履行部分提出延长合同有效期要求。双方同意延长的,应签订补充协议,本合同有效期相应延长至双方约定日期。

14.3如果数量发生变化,根据本合同出厂单价和运杂费单价调整合同金额。

15.分包

15.1在没有买方事先书面许可的情况下,卖方不能分包合同履行义务。

16.索赔

16.1如果卖方未履行其在合同下所应承担的责任和义务,在不妨碍买方要求卖方支付违约金(如有)的情况下,买方可向卖方提出索赔,卖方同意按下列一种或两种结合起来的方式承担赔偿事宜。

(1)卖方同意退货并将货款退还给买方,并承担由此产生的一切损失和费用,包括但不限于利息、银行手续费、运费、保险费、检验费、仓储费、装卸费、退回物资所发生的其它费用以及违约扣款。

(2)用符合合同规定的新物资更换或修复有缺陷的物资,卖方应承担一切费用和风险。如果该缺陷出现在质量保证期内,则同时延长所更换或修复物资的质量保证期。

16.2 只要买方的索赔通知是在质量保证期满后第30日以前提出的,索赔便应被认为是有效的。

16.3若卖方在收到买方索赔通知后20天内未予回复,该索赔要求将视为被卖方接受。

16.4 若卖方未能按16.1款规定方式在约定时间内消除质量缺陷,买方可自行采取措施消除该质量缺陷,由此而产生的一切费用由卖方承担。

17.供应延迟赔偿

17.1供应延迟是指在合同有效期内,卖方执行分期供应订单出现下列情况:

(1)提供物资品种或规格与供应订单要求不符,影响买方项目进度;

(2)不能按期交货或交货期内提供物资数量不能满足订单数量要求;

(3)交货地点发生错误;

(4)卖方提供的物资质量不能满足买方要求,且不能按时提供退换的。

17.2发生17.1供应延迟时,卖方应积极组织供应,未在买方允许延期时间内供货的,卖方应承担延期供货赔偿金。卖方延迟赔偿标准按每延误一天未交物资到站价值的百分之一(1%)计扣,自延期之日起计算。

17.3 延期赔偿金由买方从卖方应付货款、或履约保证金中扣除,最高赔偿金额为合同总价的百分之五(5%)。一旦达到供应延迟赔偿的最高限额,买方可考虑根据合同条款第18条的约定终止合同。

18.终止合同

18.1 在买方对卖方下列任一违约而采取的任何补救措施不受影响的情况下,买方可向卖方发出书面违约通知书,提出终止部分或全部合同:

18.1.1 如果卖方未能在合同约定的期限内或根据合同条款第10.2、10.7款的约定同意延长的期限内提供部分或全部物资,且在买方提出改正要求的时限内仍未履行;

18.1.2如果卖方未能履行合同约定的其它义务;

18.1.3如果买方有充分依据证明卖方在本合同的竞争和实施过程中有腐败和欺诈行为即属于下述定义条件:

(1)“腐败行为”是指提供、给予、接受或索取任何有价值的物品来影响买方在合同实施过程中的行为;

(2)“欺诈行为”是指为了影响采购过程或合同实施过程而谎报或隐瞒事实,损害买方利益的行为。

18.2 第20.1款不可抗力事件的情况下的合同终止应按照第20.3款规定办理。

18.3如果买方根据上述第18.1款的约定,终止了部分或全部合同,买方可以依其认为适当的条件和方法购买与未交物资类似的物资或服务,卖方应承担买方因购买类似物资或服务而产生的额外支出。在终止部分合同情况下,卖方应继续执行合同中未终止的部分。

19.不可抗力

19.1如果合同任何一方受诸如战争、严重的火灾、台风、地震、洪水以及任何其它不能预见、不能避免且不能克服的不可抗力事件的影响而无法履行合同项下的任何义务,受影响的合同一方应将此类事件的发生通知合同另一方,并应在不可抗力事件发生后14日内将有关当局或机构出具的证明文件提交给合同另一方。

19.2受不可抗力事件影响的合同一方对于不可抗力事件导致的任何合同义务的迟延履行或不能履行不承担责任。但该合同方应尽快将不可抗力事件结束或消除的情况通知合同另一方。

19.3合同双方应在不可抗力事件结束或其影响消除后,立即继续履行其合同义务,合同期限也应相应延长。如果不可抗力事件的影响持续超过15日,合同任何一方均有权以书面通知部分或全部终止合同。

20.税费

20.1按中华人民共和国相关税法征收的与卖方合同执行有关的一切税费由卖方支付。

21.争议的解决

21.1执行合同过程中出现争议时,买卖双方应本着公平、合理的原则及时友好协商解决或由业主协调解决。如在60天内未能解决,由买方所在地有管辖权的法院管辖。若发生纠纷,卖方不得向买方要求支付案件诉讼费以外的任何费用(包括但不限于律师费、差旅费、保全费等)。

22.其它

22.1 买卖双方通过代表联络合同执行有关事宜,一切交往函电均应为书面形式。

 


 

 

 

 

 

 

 

 

 

 

 

 

 

 

第四篇   谈判文件格式

 

 


第七章  投标文件格式

 

 

 

 


中铁十五局集团物资有限公司西南经理部柴油集中采购

 

招标编号:

 

(包件号)、(物资名称)

 

 

   

 

 

 

 

 

投标人:                           (盖单位章) 

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          (签字)

        年    月    日

 

 


目录

一、投标函

二、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或授权委托书

三、投标保证金

四、投标报价资料

五、资格审查资料

六、投标物资质量标准的详细描述

七、技术支持资料

八、相关服务计划

九、其他资料

 

 

 


、投标函

                    (招标人名称):

1.我方已仔细研究了中铁十五局集团物资有限公司西南经理部、(招标编号)、(包件号)、(物资名称)采购招标文件的全部内容,同意招标人在招标文件中对投标人的约束。愿意以人民币                小写¥               的投标总报价提供本包件的物资及相关服务,并按合同约定履行义务。

2. 我方的投标文件包括下列内容:

(1)投标函;

(2)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或授权委托书;

(3)投标报价资料;

(4)资格审查资料;

(5)投标物资质量标准的详细描述;

(6)技术支持资料;

(7)相关服务计划;

(8)其他资料;

投标文件的上述组成部分如存在内容不一致的,以投标函为准。

3.我方承诺响应招标文件的全部要求。

4.我方承诺在招标文件规定的投标有效期内不撤销投标文件。

5.如我方中标,我方承诺:

(1)在收到中标通知书后,在中标通知书规定的期限内与你方签订合同;

(2)在签订合同时不向你方提出附加条件;

(3)按照招标文件要求提交履约保证金;

(4)在合同约定的期限内完成合同规定的全部义务。

6.我方在此声明,所递交的投标文件及有关资料内容完整、真实和准确,且不存在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 1.4.3 项规定的任何一种情形。

 

投 标 人:                      (盖单位章)

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          (签字)

        年    月    日

 


二、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或授权委托书

2.1 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

 

投标人名称:                                   

姓名:               性别:      年龄:      职务:              

系                                 (投标人名称)的法定代表人。

特此证明。

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

 

 

 

 

 

 

 

 

注:本身份证明需由投标人加盖单位公章。

 

 

投标人:                            (盖单位章)

        年    月    日

 


2.2 授权委托书

 

本人            (姓名)系                                     (投标人名称)的法定代表人,现委托             (姓名)为我方代理人。代理人根据授权,以我方名义签署、澄清确认、递交、撤回、修改物资采购招标项目投标文件、签订合同和处理有关事宜,其法律后果由我方承担。

委托期限:自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

代理人无转委托权。

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及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

 

 

 

 

 

 

 

 

注:本授权委托书需由投标人加盖单位公章并由其法定代表人和委托代理人签字。

 

 

投标人:                                (盖单位章)

法定代表人:                            (签字)

身份证号码:                            

委托代理人:                            (签字)

身份证号码:                            

        年    月    日


三、投标报价资料

3.1 投标物资报价表

投标物资报价表

招标人名称:                                                        

招标编号:                                                 包件号:                                 单位:人民币元

序号

物资名称

规格型号

计量

单位

数量

投标期出厂单价

价差(元)

投标到站

单价(元)

合价(元)

发站

运距

km

备注

C

B1

Y

A1=B1+Y

D=A1×C

1

 

 

 

 

 

 

 

 

 

 

 

2

 

 

 

 

 

 

 

 

 

 

 

3

 

 

 

 

 

 

 

 

 

 

 

4

 

 

 

 

 

 

 

 

 

 

 

5

 

 

 

 

 

 

 

 

 

 

 

6

 

 

 

 

 

 

 

 

 

 

 

合计

 

 

 

 

 

 

 

 

 

 

 

 

投标到站总价(人民币大写):    亿    仟    佰    拾    万    仟    佰    拾    元

投标人名称(加盖单位公章):

法定代表人或被授权代理人签字:                                                     日期:        年    月    日

 


3.2 物资描述表

物资描述表

招标人名称:                                              招标编号:                                 包件号:

序号

物资名称

规格型号

计量单位

数量

交货状态及条件

交货地点

交货期

收货单位

1

 

 

 

 

 

 

 

 

2

 

 

 

 

 

 

 

 

3

 

 

 

 

 

 

 

 

4

 

 

 

 

 

 

 

 

5

 

 

 

 

 

 

 

 

6

 

 

 

 

 

 

 

 

合计

 

 

 

 

 

 

 

 

 

投标人名称:(加盖单位公章):

法定代表人或被授权代理人签字:                                                      日期:        年    月    日

 

 


3.3 物资成本分析

物资成本分析表

招标人名称:                        招标编号:                     包件号: 

序号

项目

单位

数量

单价元)

金额

备注/来源

材料费小计

 

 

 

 

 

1

 

 

 

 

 

 

2

 

 

 

 

 

 

 

……

 

 

 

 

 

人工费小计

 

 

 

 

 

机械加工费小计

 

 

 

 

 

1

设备折旧费

 

 

 

 

 

2

设备维护费

 

 

 

 

 

水电费小计

 

 

 

 

 

生产成本合计

 

 

 

 

 

管理费小计

 

 

 

 

 

1

生产管理费

 

 

 

 

 

2

销售费

 

 

 

 

 

3

服务费

 

 

 

 

 

4

财务费

 

 

 

 

 

成本合计

 

 

 

 

 

利税小计

 

 

 

 

 

1

增值税税率

 

 

 

 

 

2

税收

 

 

 

 

 

3

税后利润

 

 

 

 

 

出厂单价

 

 

 

 

 

运费小计

公里

 

元/吨.公里

元/吨.公里×运距

运距

1

公路运费

 

 

 

 

 

2

铁路运费

 

 

 

 

 

 

……

 

 

 

 

 

杂费小计

 

 

 

 

 

1

装卸费用

 

 

 

 

 

2

短倒费用

 

 

 

 

 

到站单价

 

 

 

 

 

备注:1. 投标人按物资品种做成本分析。表中各大项目内容及顺序固定不变,细目不限于上述内容,可根据不同物资品种实际需要增减。

2. 不同品种的物资单独列表,标出其主要单价,不少于3

投标人名称(单位公章):

法定代表人或被授权代理人签字:                    日期:      年    月    日

 


 

、资格审查资料

(一)基本情况表

投标人名称

 

注册资金

 

成立时间

 

注册地址

 

邮政编码

 

员工总数

 

联系方式

联系人

***

电话

 

邮箱

 

传真

 

法定代表人

姓名

 

电话

 

投标人须知要求

投标人需具有的

各类资质证书

类型:

等级:

证书号:

基本账户开户银行

 

基本账户银行账号

 

近三年营业额

 

投标人关联企业情况

(包括但不限于与投标人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

关系的不同单位)

 

投标物资制造商名称

 

投标人须知要求 投标物资制造商需具

有的资质证书

 

备注

附:投标人及其制造商(适用于代理经销商投标的情形)资格或者资质证书副本和投标物资检验或认证等材料的复印件以及:

(1)投标人为企业的,应提交营业执照和组织机构代码证的复印件(按照“三证合一”或“五证合一”登记制度进行登记的,可仅提供营业执照复印件);

(2)投标人为依法允许经营的事业单位的,应提交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和组织机构代码证的复印件。

 


(二)近年财务状况表

“近年财务状况表”应附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会计报表,包括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利润表和财务情况说明书的复印件,具体年份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投标人的成立时间少于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年份的,应提供成立以来的财务状况表。

 


(三)近年完成的类似项目情况表

物资名称

 

规格和型号

 

项目名称

 

买方名称

 

买方联系人***

***

合同价格

 

交货起始日期

 

最终交货日期

 

投标人履约情况

 

备注

附:“近年完成的类似项目情况表”应附中标通知书和(或)合同协议书、物资进场验收证书等的复印件,具体时间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每张表格只填写一个项目,并标明序号。

 

 

 


(四)正在供货和新承接的项目情况表

物资名称

 

规格和型号

 

项目名称

 

买方名称

 

买方联系人***

***

签约合同价

 

交货起始日期

 

投标人履约情况

 

备注

附:“正在供货和新承接的项目情况表”应附中标通知书和(或)合同协议书复印件。每张表格只填写一个项目,并标明序号。

 

 

 


(五)近年发生的诉讼及仲裁情况

附:“近年发生的诉讼及仲裁情况”应说明投标人败诉的物资买卖合同的相关情况,并附法院或仲裁机构作出的判决、裁决等有关法律文书复印件,具体时间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六)制造商授权书

制造商授权书

致:                        (招标人)

我单位                           (制造商名称)是按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成立的一家制造商,主要营业地点设在                         (制造商地址)。兹授权按中华人民共和国的法律正式成立的,主要营业地点设在                           (投标人的单位地址)的                       (投标人名称)以我单位制造的              (物资名称)进行                                (项目名称)投标活动。我单位同意按照中标合同供货,并对产品质量承担责任。

授权期限:                          。

 

 

投标人名称:                (盖单位章) 制造商名称:                 (盖单位章)

签字人职务:                             签字人职务:                                       

签字人姓名:                             签字人姓名:                             

签字人签名:                             签字人签名:

 

注:或与中石油中石化的购销合同                             

 

 





八、其他资料


 

 

 

 

 

 

 

第五篇   评审标准和方法

 

 


谈判评审原则及谈判评审办法

一、谈判小组

谈判工作由谈判小组负责。谈判小组由采购人代表和有关专家组成,成员为三人以上单数,其中技术、经济专家的人数不得少于成员总数的三分之二。

二、谈判评审原则及谈判评审办法

1. 谈判评审的原则及谈判评审办法是:经谈判的最低报价法。

2. 各供应商递交的谈判文件是谈判确定供应商的主要依据。

3. 谈判小组成员根据评审需要集中与供应商分别进行谈判。在谈判中,谈判的任何一方不得透露与谈判有关的其他供应商的技术资料、价格和其他信息。

4. 在谈判过程中,可以书面方式要求供应商对其谈判文件中含义不明确、对同类问题表述不一致或有明显错误的内容进行书面澄清、说明或补正。 

三、谈判程序

00002谈判小组成员熟悉采购文件及供应商递交的谈判文件;

00003谈判小组对供应商谈判文件进行评审,总结投标文件中存在的问题;

00004谈判小组和供应商就商务、技术、报价等问题进行谈判;

00005供应商代表对谈判中澄清的问题进行书面答复;

00006根据谈判情况,供应商代表作最后一次书面报价并签字确认。

00007谈判小组根据评审和供应商最后一次报价情况,编制评审报告,推荐候选成交供应商。

四、评审

1、初步评审

初步评审是对谈判文件合格性的审查,它所涉及到的主要内容有:谈判文件内容是否完整且满足采购文件要求、谈判文件签章的合格性、谈判担保是否有效、谈判报价的完整性。

2、资格评审

资格评审是对供应商提交的谈判文件是否满足采购文件规定合格供应商要求进行评审,主要内容有是否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注册资金是否满足要求、是否具有有效的ISO9000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证书、生产商生产能力是否满足要求、代理商是否提供生产商出具的合格授权书、是否提供合格的业绩和质量检测材料等。

3、商务技术评审

商务技术评审是对供应商提交的谈判文件是否满足采购文件商务技术要求进行评审,主要内容有是否提出采购人不能接受的商务技术偏差,供应商供货范围、供货周期是否满足采购人要求,结算方式是否满足采购文件要求,拟供应的物资技术规格是否满足采购文件要求、交货方式是否满足采购文件要求、组织供应方案是否合理可行等。

4、报价评审

报价评审是对供应商谈判报价是否满足要求进行评审,主要有报价完整性、是否存在不平衡报价,是否明显低于成本价或高于当期市场价等。

5、谈判

汇总供应商初步评审、资格评审、商务技术评审、报价评审中存在的问题,与供应商进行谈判,谈判可视具体情况组织。

6、编制评审报告、推荐候选成交供应商

谈判小组根据评审和供应商最后一次报价情况,编制评审报告,推荐候选成交供应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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