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入日期: | 2019.06.2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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截止日期: | 2019.07.16 |
招标代理: | 宁夏建设工程招标代理中心 |
地 区: | 灵武市 |
内 容: | *.招标条件 **镇上桥村长枣*场和道路建设工程已由***人民政府常务会议纪要(第**次)、***发展和改革局以灵发改发[****]***号文件批准建设,招标人为*****镇人民政府,建设资金为*人大议案资金,项目出资比例为***%,项目己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项目概况与 |
关键词: | 道路 工程招标 路 |
1.招标条件
临河镇上桥村长枣市场和道路建设工程已由灵武市人民政府常务会议纪要(第89次)、灵武市发展和改革局以灵发改发[2019]182号文件批准建设,招标人为灵武市临河镇人民政府,建设资金为市人大议案资金,项目出资比例为100%,项目己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建设地点:临河镇上桥村
2.2建设规模:新建长枣市场2311.6平米,场地采用砂砾浮铺,东侧、南侧、北侧护坡铺设六角砖,南侧、西侧植树60株;混凝土硬化道路三条,长1155.46米。其中,一队道路长235.5米,宽4米;三、四队道路长272.1米,宽4米;五、六队道路长647.86米,宽6米。
2.3招标范围:施工图和工程量清单的全部内容
2.4评标办法:详见招标文件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独立法人资格,具备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含三级),投标企业近三年内承担过类似工程,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证、执业资格证(须具备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中级及以上职称),并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外省进宁企业须具备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一级注册建造师证),且未担任其他在施项目的项目经理,项目技术负责人***
3.2投标人须提供企业注册地和灵武市人社局(劳动监察大队)出具的无拖欠农民工工资证明,灵武市信访局出具的无引发群体性上访事件的证明。
3.3因违规,被建筑行政主管部门清出宁夏建筑市场以及限制在宁夏从事建筑工程活动的企业,银住建发【2016】402号文件规定的企业。
3.4根据宁夏回族自治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厅2018年02月22日发布的《全区建设领域15家企业被列入失信名单》,凡被列入此失信名单的企业不得参与本项目的投标,如有以上情况弄虚作假投标者,一经发现上报行政主管部门,依据相关规定进行处理,并取消投标资格。(查询网址http://jzpt.ycsjjt.com/info/1028/25328.htm)。根据国发【2014】20号和最高法释【2013】17号文件规定,凡列入各级人民法院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库的企业禁止投标。(查询网址http://shixin.court.gov.cn/)。宁夏回族自治区灵武市人民法院,关于公布2019年第一批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并将其纳入最高人民法院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库的企业禁止投标(可通过最高人民法院网www.court.gov.cn查看)
3.5具有投资参股关系的关联企业或具有直接管理和被管理关系的母子公司不得同时参加投标,否则均按无效标处理。
3.6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投标报名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9年 6 月24日至 2019 年7月1日,每日上午8时至12时(下午14时至18时)持本企业资质证明材料(法人授权委托书、委托人身份证、营业执照、资质证书、安全生产许可证、无拖欠农民工工资证明(企业注册地和灵武市人社局(劳动监察大队))、无引发群体性上访事件的证明复印件加盖公章)至招标代理公司处报名。
5、招标文件的获取
5.1报名成功后,至宁夏建设工程招标代理中心(有限公司)(灵武市水木灵州五期尚品苑5-1-12)购买招标文件,售后不退。招标文件获取时间为2019年 6 月24日至 2019 年7月1日(每日上午8时至12时,下午14时至18时)。
6、投标文件的递交
6.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和开标时间为2019年7月16日上午9时30分,地点为灵武市招投标交易服务中心四楼(灵武市人民路和平安巷十字路口西南角)。
6.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7、质疑、投诉、受理联系电话及联系人***
招标人:灵武市临河镇人民政府
联系人:赵武 联系电话***
招标代理机构:宁夏建设工程招标代理中心(有限公司)
联系人:杨洋 联系电话***
8、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招标网》、《灵武市政府网》上同时发布。
9.联系方式***
招标人:灵武市临河镇人民政府
地 址:灵武市 邮 编:751400
联系人***
招标代理机构:宁夏建设工程招标代理中心(有限公司)
联系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