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入日期: | 2019.06.2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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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 区: | 河南省 |
内 容: | 项目名称:*******年城*生活垃圾分类服务供应商入库项目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采购编号:DZHBCG-GK-****-(**)-***审批编号:鹤财招标采购-****-** 资金来源:财政资金服务期限:*年 采购预算:城*生活垃圾分类服务费**-**元/户/月,项目总投资约***万元投标保证 |
项目名称:鹤壁市2019年城市生活垃圾分类服务供应商入库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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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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采购编号:DZHBCG-GK-2019-(06)-0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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审批编号:鹤财招标采购-2019-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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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金来源:财政资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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服务期限:1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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采购预算:城市生活垃圾分类服务费18-20元/户/月,项目总投资约768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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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标保证金:伍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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采购人:鹤壁市城市管理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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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联系电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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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联系电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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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联系电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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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标人资格要求:
投标人应符合下述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法定基本资格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营业执照(原件,投标内容在证照登记或许可范围),提供税务登记证(原件,三证合一的只需提供三证合一的营业执照)。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有依法缴纳税收的良好记录。
提供银行出具的近1年内资信证明(法人为基本开户行)或上一年度经审计的财务报告、或财政部门认可的担保机构的投标担保函;提供近6个月内(任意1个月)已依法缴纳税收的凭据;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供应商,应提供相应证明文件。
(3)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提供供应商书面声明;供应商自行承诺并承担后果,声明函不实的,按《政府采购法》有关提供虚假材料的有关规定给予处罚。
(4)无不良信用记录。(未列入“信用中国”网站的“失信被执行人”和“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
(5)单位负责人***
(6)联合体投标:不接受
(7)具备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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采购文件的购买:供应商应在开标当天,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向采购代理机构缴纳采购文件费,采购代理机构现场收取。采购文件购买时间同递交响应文件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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递交投标文件时间:2019年7月16日上午8时00分至9时00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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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和开标时间:2019年7月 16 日上午9时00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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递交采购文件地点:鹤壁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三楼第二开标室
地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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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关于投标保证金的说明:
1.保证金必须在投标文件递交截止前一个工作日到达指定账户,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供应商无需到鹤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办理任何关于保证金的手续(换收据等),只需将《银行基本户开户许可证复印件》和“银行转账凭据或银行回执复印件”做入投标文件或响应文件中即可。逾期递交保证金或非企业法人的基本账户缴纳保证金的供应商其投标文件或响应文件为无效文件;
2.账户信息如下:
(1)账户名:鹤壁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开 户 行:鹤壁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营业部
开户行行号:402497002016
子账号: 000000798122822400122526
(2)账户名:鹤壁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开 户 行:中原银行鹤壁分行营业部
开户行行号:313497078006
子账号: 5010944600026002334
财务室电话:***
注 意:办理汇款时务必在附言或摘要中写明所投标的"项目名称"。如未写明投标项目名称的,造成投标失败的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3.投标保证金的退还:项目结束后,根据相关法规可以退还投标保证金的,由项目代理机构在鹤壁市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发起投标保证金退款申请。交易中心收到代理机构的申请后,在规定的时间内将准予退还的投标保证金直接退还至原缴入的银行账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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