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入日期: | 2019.06.2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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截止日期: | 2019.06.28 |
招标代理: | 镇江金鑫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
地 区: | 江苏省 |
关键词: | 道路 监理 路 |
江化微北侧道路建设工程项目(项目名称)江化微北侧道路建设工程项目监理工程(标段名称)监理招标公告(资格后审)
一、本招标项目 江化微北侧道路建设工程项目 (项目名称)已由 镇江新区行政审批局 (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机关名称)以 镇新审批经发[2019]141号 (批文名称及编号)批准建设,招标人为 镇江新区交通建设投资有限公司 ,建设资金来自 财政 (资金来源)。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监理进行公开招标。
二、 镇江金鑫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名称)受招标人的委托具体负责本工程的监理招标事宜。
三、工程概况:
⑴、工程地点: 镇江新区,西起青龙山路,东至荞麦山路
⑵、工程规模: 道路全长578米,红线宽10米,沥青路面宽8米,按城市支路标准建设,双向二车道,无人行道,设计时速20千米/小时。工程造价约960万元;
⑶、监理服务期: 从签订合同开始至工程保修期结束
⑷、监理合同估算价: 23.2096万元
四、本招标工程共分 1 个标段,标段划分及相应招标范围如下:
标段编号 |
标段名称 |
招标范围 |
工期 |
ZJXQ2019051090-01 |
江化微北侧道路建设工程项目监理工程 |
施工图中道路、排水、路灯、交通设施等工程施工建设全过程(含保修期)监理 |
160日历天 |
每位投标人可参与上述最多 1 个标段的投标。
五、投标人的主要资格条件:
1、投标人资质类别和等级: 工程监理综合资质甲级或市政公用工程监理丙级及以上资质;(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2、拟选派项目总监理工程师资质等级: 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市政公用工程专业);
3、其他条件:
①、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能力;
②、未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或者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
③、企业没有因诈骗中标或者严重违约以及发生重大工程质量、安全生产事故等违法违规问题,被有关部门暂停投标资格并在暂停期内的;
④、投标文件中的内容没有失实或者弄虚作假;
⑤、拟选派的投标项目总监理工程师在监工程的要求: 总监理工程师不得有在监工程 ;
⑥、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及其他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要求。
4、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为招标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
(2)、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且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
(3)、与本招标项目的其他投标人为同一个单位负责人***
(4)、与本招标项目的其他投标人存在控股、管理关系;
(5)、为本招标项目的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
(6)、与本招标项目的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同为一个法定代表人;
(7)、与本招标项目的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存在控股或参股关系;
(8)、与本招标项目的施工承包人以及建筑材料、建筑构配件和设备供应商有隶属关系或者其他利害关系;
(9)、被依法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
(10)、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
(11)、进入清算程序,或者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12)、在最近三年内发生重大监理质量问题(以相关行业主管部门的行政处罚决定或司法机关出具的有关法律文书为准)
(13)、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全国企业信用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14)、被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15)、投标人近3 年内有行贿犯罪行为且被记录,或者法定代表人、拟委任的项目负责人***
(16)、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5、本工程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六、投标保证金、履约保证金
1、投标保证金:
投标人必须于投标截止前按以下方式,从企业法人的基本存款账户上缴纳投标保证金 人民币肆仟元 至系统随机生成的虚拟子账号(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财务联系电话***
①、投标保证金全部采用电汇的形式交纳,投标保证金必须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到达指定账户;
户 名:镇江新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开户行: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镇江新区支行
虚拟子账号:下载招标文件后在业务查询的“获取子账户”模块中选定投标项目,“获取子商户号” 后随机生成的子商户号即保证金支付账号;
②、投标保证金缴纳账号与企业诚信库中基本存款账户的账号不符或以个人、企业的办事处、分公司,子公司名义或从他人账户、投标人企业的其他账户缴纳的投标保证金无效;
③、投标人基本存款账户以镇江市有形建筑市场开放式应用信息平台企业诚信库中开户许可证中信息为准,如有变动请及时更新,否则不予认可;
④、重发公告或多次公告的项目,投标人需按最新招标公告的要求重新缴纳投标保证金;
⑤、投标保证金退还:投标保证金本息同时退还。为提高各方工作效率,在规定时间内,招标投标平台系统将自动办理投标保证金退还工作。如本项目招投标中遇异议、投诉等特殊情况,投标保证金退还按相关规定执行。
2、履约保证金
本工程中标人必须在签订合同前向招标人提交中标合同金额的 / %为履约保证金,招标人同时向中标人提供中标合同金额的 / %为监理费支付担保。
七、评标方法和评标标准:
1、本工程采用“综合评估法”的评标办法;本评标办法总分70分,其中投标报价(32分)、项目监理机构(26分)、拟投入现场的设备、检测仪器等(3分)、类似工程业绩(7.5分,其中企业3分,总监4.5分)、奖项(1.5分);
2、评标细则:
(一)投标报价(32分)
方法二:依据镇政建[2015]141号文件的规定,监理费报价方法为:
监理费报价参照2007年建设工程监理服务收费标准,本工程设定的施工监理服务收费基准价为29.012万元,投标人报价不得高于基准价×80%。且不宜低于基准价×68%,否则不参与评标基准价计算。若有效投标文件的投标报价低于收费基准价的 68%,该投标报价得分为零分。
投标报价分值计算方法:
以有效投标文件的投标报价算术平均值为A,评标基准价=A×K,K值在开标前由投标人推选的代表或者招标人委托的公证机构随机抽取确定,K值的取值范围为 95%、96%、97%、98% 。
投标报价等于评标基准价的得满分;偏离评标基准价的,投标报价每高于评标基准价1%扣0.4 分,投标报价每低于评标基准价1%扣0.3分,偏离不足1%的,用插入法计算得分。
计算算术平均值A时,若7≤有效投标文件<10家时,应去掉其中的一个最高价和一个最低价;若有效投标文件≥1 0家,应去掉其中的二个最高价和二个最低价。
评标委员会在评标报告签字后,上述方法的评标基准价不因招投标当事人质疑、投诉、复议以及其他任何情形而改变,但评标过程中的计算错误可做调整。
(二)项目监理机构(26分)
注:人员配备按镇建规[2011]5号文件规定,专业监理工程师和监理员必须符合在监工程监理规划监理人员进退场计划要求。
1.总监理工程师(6分)
总监取得国家注册监理执业年限10年及以上的得3分,执业年限10年以下得1分(年限以国家监理工程师执业资格证书签发日期为准);具有高级工程师的得3分。(最高得6分)
2.专业监理工程师(20分)
2.1、市政或道桥工程专业监理工程师1名,具有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得2分,具有高级工程师得2分;(最高得4分);
2.2、机电工程专业监理工程师1名,具有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得2分,具有高级工程师得2分;(最高得4分);
2.3、给排水工程专业监理工程师1名,具有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得2分,具有高级工程师得2分;(最高得4分);
2.4、测量工程专业监理工程师1名,具有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得2分,具有高级工程师得2分;(最高得4分)
2.5、工程造价专业监理工程师1名,具有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得2分,具有国家注册造价工程师得2分;(最高得4分);
注:①、需提供现场监理工程师执业资格证书、注册证书、注册执业证书、学历证书及相关资质证书原件扫描件,专业以注册证书上注册专业或学历证书上所学专业为准。
(三)拟投入现场的设备、检测仪器等(3分)
现场配备全站仪、水准仪、经纬仪、GPS、混凝土回弹仪、钢筋位置测定仪,有1项得0.5分,最高得3分。每缺少一项设备扣0.5分,直至该部分分值扣完为止。(均需提供有效检定证书原件扫描件)
(四)类似工程业绩(7.5分,其中企业3分,总监4.5分)
1、企业类似监理工程业绩(3分)
投标企业2016年1月1日以来具有单项合同工程造价700万元及以上的市政道路工程监理业绩的,得3分。
2、项目总监类似监理工程业绩(4.5分)
项目总监理工程师2016年1月1日以来具有单项合同工程造价700万元及以上的市政道路工程监理业绩的,得4.5分。
说明:类似工程业绩为市政道路工程业绩。业绩证明材料(加分依据)为中标通知书原件扫描件和监理合同原件扫描件和竣工验收证明文件原件扫描件。工程造价以监理合同或中标通知书中的造价为准,时间以竣工验收证明时间为准,业绩证明文件须提供中标通知书原件扫描件和监理合同原件扫描件及对应工程的竣工验收证明材料原件扫描件。
说明:
(1)、总监理工程师相关业绩不是投标人承担的工程项目,不得作为总监理工程师类似工程业绩。
(2)、总监理工程师发生过变更的,该工程的业绩属于变更后的总监理工程师,投标人应当提供经备案的总监理工程师变更证明。
(五)奖项(1.5分)
投标企业监理的市政道路工程获得省辖市级市优(如金山杯)、省优(如扬子杯)及以上奖项的给予加分,其中:省辖市级市优加1.2分,有效期二年;省优及以上加1.5分,有效期三年。
说明:
①、投标人需提供获奖证书原件扫描件或正式文件原件扫描件;
②、奖项有效期自发证或者发文之日起算起,发证、发文时间不一致的,以发文的时间为准。加分时,仅对投标人所报符合要求获奖工程中的最高奖项计分,且只能计算一个获奖工程,不得重复累计。
③、有效期三年指:2016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之日止,其他以此类推。
上述奖项以外的其他奖项不予加分,也不得以本地区工程奖项单独加分。
八、招标文件的获取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 2019年6月24日00:00至2019年6月28日24:00 期间使用企业CA证书登录 http://222.186.125.129/zjhynew,网上支付招标文件费用人民币 305 元(售后不退),并网上下载招标文件,逾期不得下载。
九、其他:
1. 投标人存在串通投标、以他人名义投标、弄虚作假等违法违规行为,或者无正当理由放弃投标、中标资格,造成项目招标失败的,不得参加该项目重新招标的投标;
2. 本工程为电子招投标项目,采用网上评标,电子招投标活动中资格审查和标书评审所需的各类证书、文件、证明材料等所有材料均以电子标书中为准,投标人需将招投标所需的所有材料原件扫描上传并编入投标文件,否则评标时不予认可。
3. 本工程不评审监理方案,投标时无需编制监理方案,中标后,按有关规定编制监理方案。
4.招标人郑重声明:如本项目的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认为本次招投标活动不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和规章规定的,请严格依据苏建规字[2016]4号和苏建招函[2016]9号文,在规定的时间内按照文件规定的方式和程序提出异议或投诉,招标人或监管部门将依法受理和处理异议或投诉。异议和投诉均应有明确的请求和必要的证明材料,猜测式、怀疑式的异议和投诉将不被接受。
十、发布公告的媒介
1、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 江苏建设工程招标网、镇江市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平台 (发布公告的媒介名称)上发布。
2、本次招标公告为第 1 次发布公告
十一、联系方式
1、招标主体:
招标人地址: 镇江新区通港路96号17楼 招标代理机构地址:***
联系人: 陈工 联系人***
电话: 0511-83179238 电话:***
传真: 传真:***
邮编: 邮编:
E—mail: E—mail:
2、公共资源交易部门: 招投标行政监督部门:
镇江新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镇江新区建设工程招投标和造价管理办公室
工程交易科联系电话:0511-81989119 联系电话***
网络信息科联系电话***
3、技术支持:
CA证书办理单位: 网上招投标系统:
CFCA 江苏国泰新点软件有限公司
联系电话: 0511-88968012 联系电话***
在线办理网址:http://zhenjiang.ca369.cn/Home/Login
招标人或者其委托的招标代理机构 (电子公章):
负责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