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入日期: | 2019.06.2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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截止日期: | 2019.07.16 |
招标业主: | 双辽市中心医院 |
招标代理: | 吉林省中远招标有限公司 |
地 区: | 吉林省 |
内 容: | ***********受*******委托,根据《中华人民**国政府采购法》等有关规定,现对*******麻醉机设备采购项目进行公开招标,欢迎合格的供应商前来投标。 项目名称:*******麻醉机设备采购项目 项目编号:JLZY-ZC-***** 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王老师 |
关键词: | 医院 |
吉林省中远招标有限公司受双辽市中心医院委托,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有关规定,现对双辽市中心医院麻醉机设备采购项目进行公开招标,欢迎合格的供应商前来投标。
项目名称:双辽市中心医院麻醉机设备采购项目
项目编号:JLZY-ZC-19074
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
项目联系电话***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采购单位:双辽市中心医院
地址:***
联系方式***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代理机构:吉林省中远招标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联系人***
代理机构地址:***
一、采购项目的名称、数量、简要规格描述或项目基本概况介绍:
详见附件
二、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2.1 (一)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二)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三)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四)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五)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2.2特定资格条件:①、投标供应商为生产企业的,从事第一类医疗器械生产的,应取得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颁发的《第一类医疗器械生产备案凭证》;从事第二类、第三类医疗器械生产的,应取得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颁发的《医疗器械生产许可证》或在有效期内的《医疗器械生产企业许可证》。?②、投标供应商为经营企业的,从事第二类医疗器械经营的,应取得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颁发的《第二类医疗器械经营备案凭证》或有效期内的《医疗器械经营企业许可证》;从事第三类医疗器械经营的,应取得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颁发的《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或有效期内的《医疗器械经营企业许可证》。?③、投标货物若属于中国医疗器械注册管理范围内的,则应取得监督管理部门颁发的相应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医疗器械注册证》及《医疗器械产品注册登记表》。④、进口医疗器械产品应取得《进口医疗器械注册证》以及《进口医疗器械产品注册登记表》。证件必须在有效期内;2.3本次采购不接受联合体投标。2.4与采购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
三、招标文件的发售时间及地点等:
预算金额:40.0 万元(人民币)
时间:2019年06月24日 09:00 至 2019年06月28日 15:30(双休日及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长春市自由大路4755号鸿石国际大厦10楼1001室
招标文件售价:¥500.0 元,本公告包含的招标文件售价总和
招标文件获取方式:现场购买
四、投标截止时间:2019年07月16日 13:00
五、开标时间:2019年07月16日 13:00
六、开标地点:
长春市自由大路4755号鸿石国际大厦10楼1001室
七、其它补充事宜
凡有意参加投标的供应商,须提交以下材料的原件及加盖公章的复印件报名:
3.1具有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证的新版本营业执照副本;
3.2法定代表人办理投标的须提供《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书》、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委派授权代理人办理投标的须提供授权代理人身份证、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书和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
3.3提供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近三年(2015年、2016年、2017年)的财务审计报告或开户银行出具针对本项目的资信证明文件;
3.4近一年交纳任意一个月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证明文件(新成立的企业提供成立之后的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证明文件);
3.5近三年(2016年1月1日至今)完成过的至少一项与本项目规模、内容类似的项目业绩中标通知书、合同协议书和验收报告单;
3.6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3.7拒绝列入政府取消投标资格记录期间的企业或个人投标、不接受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投标人参与投标;提供承诺函及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信用记录网上渠道查询相关信用记录的网站截图证明,查询截止时点为投标截止时间前15日内。(财库[2015]150号)(财库〔2016〕125号);
3.8投标人特定资格条件要求里的资格证明文件等(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公章);
注:以上资料均须提供原件及一套复印件(复印件加盖公章、专用资料加盖专用章)。资格审查(仅限于购买采购文件)合格后方可购买采购文件,详细评审结果以评标委员会的评审结果为准。
八、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财库〔2011〕181号);
《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实施意见》(财库〔2004〕185号);
《关于印发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财库〔2019〕19号);
《关于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实施的意见》(财库〔2006〕90号);
《关于印发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财库〔2019〕18号);
《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