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入日期: | 2019.06.2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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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业主: | 苏州市公安局 |
招标代理: | 苏州市卫康招投标咨询服务有限公司 |
地 区: | 苏州市 |
内 容: | ****************受********工业园区分局的委托,对其拟采购的“恒温混匀仪”进行进口产品采购论证,专家意见如下: 采购单位为了满足工作需要,现需购置的恒温混匀仪达到如下要求: *、混匀频率最高可达*,*** rpm; *、温控范围:室温以下**℃ ~ ***℃; *、升温速率:* |
苏州市卫康招投标咨询服务有限公司受苏州市公安局苏州工业园区分局的委托,对其拟采购的“恒温混匀仪”进行进口产品采购论证,专家意见如下:
采购单位为了满足工作需要,现需购置的恒温混匀仪达到如下要求:
1、混匀频率最高可达3,000 rpm;
2、温控范围:室温以下15℃ ~ 100℃;
3、升温速率:7℃/分钟;降温速率:2.5℃/分钟;
4、预设程序按键和多样化程序编辑功能,可保存20个用户自定义程序,操作更简便;
5、独特的二维混匀操控技术以可控的、二维圆周运动方式混匀液体,实现样品在反应管和工作板中快速而有效的混匀;
6、防溅射技术能有效防止管盖润湿和交叉污染;热盖可防止形成冷凝水,提高温度均一性,确保检测结果。
综上所述:专家组一致认为:采购方提出的要求属实,该产品国内不具备生产能力,具有不可替代性,只能购买进口设备,该产品不属于国家法律法规政策明确规定禁止进口的产品。
特此公示,如对此有异议,请于2019年7月2日下午17:00前携书面材料与我公司联系。在该期限后提出的申请将不再受理。
招标代理机构:苏州市卫康招投标咨询服务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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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电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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监督管理机构:苏州工业园区财政局
监督电话:***
苏州市卫康招投标咨询服务有限公司
2019年6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