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入日期: | 2019.06.2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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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 区: | 无锡市 |
内 容: | 资格预审公告 长江路(**大道-**路)改造工程(项目名称/工程名称)施工一标段(项目名称及标段)施工招标资格预审公告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长江路(**大道-**路)改造工程(项目名称)已由**高新区(新吴区)行政审批局(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机关名称)以锡新行审许[****]***号(批文名称及 |
资格预审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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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江路(太湖大道-泰山路)改造工程(项目名称/工程名称)施工一标段 (项目名称及标段) 施工招标资格预审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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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招标条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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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招标项目长江路(太湖大道-泰山路)改造工程(项目名称)已由无锡高新区(新吴区)行政审批局(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机关名称)以锡新行审许[2018]295号(批文名称及编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无锡市新吴区重点建设项目管理中心,建设资金来自财政(资金来源),项目出资比例为国有资金:100.00%、私有资金:0.00%、外国政府及组织投资:0.00%、境外私人投资:0.00%,。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施工一标段(标段)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特邀请有兴趣的潜在投标人(以下简称申请人)提出资格预审申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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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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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1 项目概况 2.1.1 建设地点:长江路(太湖大道-泰山路) 2.1.2 建设规模:一标段位于前卫路到太湖大道,共三段,起止点分别为K0+031-K0+177、K0+825-K1+350、K1+831-K2+410,道路全长约1250米,道路红线宽38.5-40.5米,桥涵最大的单跨为38m,污水管最大管径600mm,雨水管最大管径为1500mm。(市政基础设施总承包),具体包括:(经 5 名以上专家论证确定的其他有特殊专业技术要求的工程) 2.1.3 合同估算价:8000.00万元 2.1.4 工期要求:240日历天,计划开工日期:2019年08月01日,竣工日期:2020年03月27日 2.2 招标范围:施工图纸范围内的道路、桥涵、雨水管线、污水管线、电力排管等工程。(市政基础设施总承包),具体包括:(经 5 名以上专家论证确定的其他有特殊专业技术要求的工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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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投标人资格要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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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1 投标人须具备[市政公用工程(2015新标准)一级](含)以上(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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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2 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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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1)项目负责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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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a、同时在两个及以上单位签订劳动合同或交纳社会保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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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将本人执(职)业资格证书同时注册在两个及以上单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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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项目负责人是非变更后无在建工程,或项目负责人是变更后无在建工程(必须原合同工期已满且变更备案之日已满6个月),或因非承包方原因致使工程项目停工或因故不能按期开工、且已办理了项目负责人解锁手续,或项目负责人有在建工程,但该在建工程与本次招标的工程属于同一工程项目、同一项目批文、同一施工地点分段发包或分期施工的情况且总的工程规模在项目负责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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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3.3 投标人及拟派项目负责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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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投标人承担过类似工程;类似工程认定标准:投标人近五年来承担过类似工程业绩,“类似工程”指单项合同的合同价≥6000万元的市政工程。要求提供中标通知书(或者发包人出具的加盖单位公章的直接发包证明)、施工合同、竣工验收证明材料(竣工验收证明材料上至少应加盖建设单位、设计单位、监理单位和施工单位四方公章(非项目章、科室章),否则不予采信),以上三份材料缺一不可。三份材料所示工程名称、各相关单位信息和项目负责人*** 自2017/6/21以来,企业和拟派项目负责人*** 自2018/6/21以来,企业没有无正当理由放弃中标资格(不含项目负责人*** 自2019/3/21以来,企业没有因拖欠工人工资被招标项目所在地省、市、县(市、区)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通报批评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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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3.4 投标人不得有资格预审文件第二章申请人须知第1.4.3项规定的情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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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5 本次招标不接受(接受/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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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合体牵头人资质要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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采用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资格预审文件第二章申请人须知第1.4.2项的规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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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资格预审方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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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次资格预审采用合格制 ,资格评审标准详见资格预审文件第三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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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评标办法 | |||||||||
本工程采用 三合一评标法 ,评标标准和方法详见附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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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资格预审文件的获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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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1 获取时间:2019年06月21日 09时00分 至 2019年06月26日 17时00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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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2 获取方式:申请人使用“江苏CA数字证书”登录“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获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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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公告及资格预审文件中“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是指:无锡市建设工程网上招投标系统V5.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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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资格预审申请文件的递交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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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1 递交资格预审申请文件截止时间(申请截止时间,下同)为2019年07月04日09时30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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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2 逾期送达的资格预审申请文件,招标人不予接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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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发布公告的媒介 | |||||||||
本次资格预审公告同时在交易中心、无锡市公共资源交易网、江苏省建设工程招标网上发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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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联系方式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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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 标 人: | 无锡市新吴区重点建设项目管理中心 | 代理机构: | 江苏翔顺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 ||||||
地 址: | 江苏省无锡市无锡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和风路28号 | 地 址: | 无锡市新区金城东路333号中国工业博览园总部园区30栋 | ||||||
邮 编: | 邮 编: | ||||||||
联 系 人: | 王子平 | 联 系 人: | 周俊、朱梦玥 | ||||||
电 话: | 0510-85221297 | 电 话: | 0510-81892505 | ||||||
传 真: | 传 真: | 0510-81892580 | |||||||
电子邮件*** | *** | 电子邮件*** | *** | ||||||
2019年06月21日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