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平湖师范附属小学防震减灾vr体验室软件(硬件)采购项目招标公告

招标文件下载
信息发布日期:2019.06.21 标签: 浙江省招标 嘉兴市招标 平湖市招标 
加入日期:2019.06.21
截止日期:2019.07.12
招标代理:平湖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地 区:平湖市
内 容:0024060625
 
招标公告正文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有关法律规定,经平财采确临【2019】1658号批准,受 浙江省平湖师范学校附属小学委托,现就浙江省平湖师范学校附属小学防灾减灾VR体验室软件(硬件)采购项目   进行公开招标采购,欢迎国内合格的供应商前来投标。

 

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项目编号: JXHX-2019-093

 

二、采购组织类型:分散采购委托代理

 

三、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四、采购内容及数量

 

采购内容

 

数量

 

单位

 

预算金额

 

备注

 

浙江省平湖师范学校附属小学防灾减灾VR体验室软件(硬件)采购项目

 

1

 

 

50万元

 

详见招标

 

文件需求

 

合格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1、投标单位必须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规定:

 

   (一)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二)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三)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四)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五)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未被“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特定资格条件:

 

3、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六、投标要求及有关说明

 

交货期:合同签订后2个月内完成。

 

质保期:3年

 

七、公告时间、地点、招标文件获取方式等

 

1.公告时间: 2019 年6月21日起至  2019 年 6月 28日(双休日及法定节假日除外)

 

2.公告截止时间后至投标截止时间前,允许潜在投标人获取招标文件,但如对招标文件有异议应按本招标文件规定的时间提出,逾期提出的,采购单位可以不予受理、答复。

 

3.招标文件获取方式:浙江政府采购网(http://www.zjzfcg.gov.cn/)、平湖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http://ztb.pinghu.gov.cn/)和平湖教育信息网http://www.phedu.net下载。

 

八、投标报名

 

本项目实行网上报名,不接受现场报名,现场报名的投标文件将被拒绝
报名网址:政府采购云平台https://login.zcy.gov.cn/login(“政采云用户”登录后进行报名)
说明:            
①政府采购云平台https://login.zcy.gov.cn/login(“政采云用户”登录后进行报名)
②未在注册的投标人:可在浙江政府采购网完成供应商注册后再行报名
注册地址:***

 

备注:招标文件工本费:人民币500元整,招标文件工本费(现金)在递交投标文件的同时缴纳,否则视为自动放弃,投标文件不予接收。

 

九、投标保证金

 

无需提交

 

十、投标截止时间和地点

 

投标人应于2019 年 7月12日 下午14时30 分 (北京时间,下同)前将投标文件密封送交到平湖市教育局四楼405室(平湖市当湖街道东湖大道38-86号)  ,逾期送达或未密封将予以拒收。

 

十一、开标时间及地点

 

本次招标将于2019 年7月12日 下午 14时30 分在平湖市教育局四楼405室(平湖市当湖街道东湖大道38-86号)  开标,投标人派授权代表出席开标会议(授权代表应当是投标人的在职正式职工,并携带身份证、投标委托人社保证明等有效证明出席),法定代表人本人出席开标会议的携带身份证原件,无需提供正式合同和社保证明。

 

十二、质疑和投诉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财政部关于加强政府采购供应商投诉受理审查工作的通知》(财库〔2007〕1号)和《浙江省政府采购供应商质疑处理办法》(浙财采监〔2012〕18号)的规定,政府采购供应商可以依法提起质疑和投诉。

 

1.供应商询问

 

供应商对政府采购活动事项有疑问的,可以向采购单位提出询问,采购单位应当在3个工作日内对供应商依法提出的询问作出答复,但答复的内容不得涉及商业秘密。

 

2.供应商质疑

 

(1)供应商如认为采购文件使自身的合法权益受到损害的,应于自获取采购文件之日或者采购文件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单位提出质疑(采购文件获取截止时间之后获取的,应于自采购文件领取截止时间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单位提出)。

 

(2)供应商如认为采购过程和中标结果使自身的合法权益受到损害的,应于各采购程序环节结束之日或者于中标(成交)结果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单位提出质疑。

 

(3)供应商提交的质疑书需一式三份,由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并加盖单位公章。质疑书至少应包括下列主要内容:①质疑人的名称、地址、邮政编码、联系人、联系电话以及被质疑人名称及联系方式***

 

(4)采购单位应当在收到供应商的书面质疑后七个工作日内做出答复,并以书面形式通知质疑供应商和其他与质疑处理结果有利害关系的政府采购当事人,但答复的内容不得涉及商业秘密。

 

3.供应商投诉

 

供应商对采购单位的质疑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单位未在规定时间内做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十五个工作日内向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投诉。

 

4.供应商质疑、投诉应当有明确的请求和必要的证明材料。供应商投诉的事项不得超出已质疑事项的范围。

 

5.质疑受理地点:嘉兴市华信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6.投诉受理地点:平湖市财政局政府采购监管科

 

联系电话***

 

十三、联系方式***

 

1.采购单位联系人:林老师 ;联系电话***

 

2.嘉兴市华信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联系人:江小平 ;联系电话: 0573-82099738;传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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