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入日期: | 2019.06.2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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截止日期: | 2019.07.10 |
招标业主: | 昆山市乐居综合开发有限公司 |
地 区: | 江苏省 |
内 容: | **开发区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受*************委托,根据《中华人民**国政府采购法》等有关规定,现对千灯镇施家泾村*组及**组公厕改造工程进行公开招标,欢迎合格的供应商前来投标。 项目名称:千灯镇施家泾村*组及**组公厕改造工程 项目编号:KKFQ****-QG-*** |
关键词: | 改造工程 |
昆山开发区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受昆山市乐居综合开发有限公司委托,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有关规定,现对千灯镇施家泾村2组及11组公厕改造工程进行公开招标,欢迎合格的供应商前来投标。
项目名称:千灯镇施家泾村2组及11组公厕改造工程
项目编号:KKFQ2019-QG-020
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
项目联系电话***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采购单位:昆山市乐居综合开发有限公司
地址:***
联系方式***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代理机构:昆山开发区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联系人***
代理机构地址:***
一、采购项目的名称、数量、简要规格描述或项目基本概况介绍:
详见招标文件
二、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1、符合投标人资格要求1)投标人应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注册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业。2)投标人应在正常经营活动、招投标活动、履行合同等过程中无重大违规等不良记录(提供承诺书原件,格式自拟)。3)投标人须具有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等级资质,且具有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4)投标人须为2019年度苏州市或昆山市建设工程预选承包商名录内企业,组别须为建筑工程专业三组及以上。5)拟投入本项目的项目负责人须具有建筑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等级建造师资格,具有安全B证(建筑施工),同时具有中级及以上等级技术职称;须为投标人自有职工,提供近3个月社保缴纳证明。6)非法人到场报名的,须提供法人授权委托书原件、法人身份证复印件、被授权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被授权人须为投标人自有职工,提供近三个月社保缴纳证明。2、资格审查本项目采用资格预审,投标单位在购买标书时须向招标代理机构提供以上资格预审条件的证明材料装订成册并加盖公章,一式贰份,原件带到招标代理机构审查后退还,以原件为准。只有通过资格预审的投标单位方可以报名购买招标文件,如有伪造或虚报,则招标代理机构有权取消该单位的报名资格。3、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4、超出投标人营业执照经营范围的,属于不满足招标资格要求,拒绝其参与本次招标活动。5、投标单位单位负责人***
三、招标文件的发售时间及地点等:
预算金额:63.250874 万元(人民币)
时间:2019年06月21日 09:00 至 2019年06月28日 16:00(双休日及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昆山开发区日月星城国际商务中心1号楼1101室
招标文件售价:¥500.0 元,本公告包含的招标文件售价总和
招标文件获取方式:通过资格预审后当场现金缴纳
四、投标截止时间:2019年07月10日 14:00
五、开标时间:2019年07月10日 14:00
六、开标地点:
昆山开发区日月星城国际商务中心1号楼1101室
七、其它补充事宜
详见招标文件
八、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详见招标文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