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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渚2019年度农村水利建设抗洪河防洪工程招标公告

信息发布日期:2019.06.21 标签: 江苏省招标 无锡市招标 宜兴市招标 工程招标招标 
加入日期:2019.06.21
截止日期:2019.07.04
地 区:宜兴市
内 容:  *******年度重点面上水利工程—西渚****年度农村水利建设抗洪河防洪工程招标公告   (资格后审,网上电子投标)   编号: YXSS***********   本招标项目西渚****年度农村水利建设抗洪河防洪工程已由***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宜发改投资许(****)**号文 批准建设,招标
关键词: 工程招标
 
招标公告正文

  宜兴市2019年度重点面上水利工程—西渚2019年度农村水利建设抗洪河防洪工程招标公告

  (资格后审,网上电子投标)

  编号: YXSS20190600401

  本招标项目西渚2019年度农村水利建设抗洪河防洪工程已由宜兴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宜发改投资许(2019)95号文 批准建设,招标人为 宜兴市西渚镇人民政府 ,建设资金来自市财政和镇村,项目出资比例为国有资金:100.00%,私有资金:0.00%,外国政府及组织投资:0.00%,境外私人投资:0.00%。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西渚2019年度农村水利建设抗洪河防洪工程进行公开招标,特邀请有兴趣的潜在投标人参加投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建设地点:宜兴市西渚镇西渚村

  2.2工程规模:/

  2.3招标范围:包括新建2米涵闸一座,新建6m宽农桥一座,新建4m宽农桥一座,新建10寸灌溉站一座,新建24寸双向泵+4m节制闸一座等工程。

  2.4工期要求:150日历天,计划开工日期:2019年7月20 日,竣工日期:2019年 12 月 16 日

  2.5合同估算价约 330 万元

  2.6标段划分:1个标段

  2.7质量要求:合格

  2.8其他: /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须具备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3.2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须具备水利水电专业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未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负责人***

  3.2.1拟派项目负责人***

  3.2.2拟派项目负责人是非变更后无在建工程,或项目负责人是变更后无在建工程(必须原合同工期已满且变更备案之日已满6个月),或因非承包方原因致使工程项目停工或因故不能按期开工、且已办理了项目负责人解锁手续,或项目负责人有在建工程,但该在建工程与本次招标的工程属于同一工程项目、同一项目批文、同一施工地点分段发包或分期施工的情况且总的工程规模在项目负责人***

  3.2.3拟派项目负责人***

  3.2.4拟派项目负责人为本单位正式职工,并提供投标截止日期前6个月本单位为其办理的任意一个月社保缴费清单(原件扫描录入诚信库,编制投标文件时从诚信库获取相关信息),如有人员已调出仍用于本工程的,视为弄虚作假并查处;本工程不接受退休续聘的项目负责人***

  3.3投标人持有《宜兴市建设领域民工工资保障金管理手册》或《宜兴市水利工程建设领域质量安全及民工工资保障金管理手册》或宜兴市建管处(或市政处)盖章确认的《无锡市建设工程施工企业交纳民工工资支付保证金工作联系单》。

  3.4投标人及拟派项目负责人***

  3.5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3.5.1为招标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

  3.5.2为本招标项目的监理人、代建人、项目管理人,以及为本招标项目提供招标代理、设计服务的;

  3.5.3与本招标项目的监理人、代建人、招标代理机构同为一个法定代表人的,或者相互控股、参股的;

  3.5.4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

  3.5.5单位负责人***

  3.5.6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以及投标资格被取消或者被暂停且在暂停期内;

  3.5.7因拖欠工人工资或者发生质量安全事故被有关部门限制在招标项目所在地承接工程的;

  3.5.8投标人近3年内有行贿犯罪行为且被记录,或者法定代表人有行贿犯罪记录且自记录之日起未超过5年的;

  3.5.9投标人正被人民法院列为失信被执行人的(详见苏信用办[2018]23号);

  3.6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7各投标人均可就本招标项目上述标段中的1个标段投标。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招标文件获取时间为:2019年6月21日至2019年7月3日;

  4.2招标文件获取方式:投标人登录“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获取;

  本招标公告及招标文件中“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是指:宜兴市公共资源交易网会员系统;

  4.3招标文件每套售价300元,售后不退。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截止时间为 :2019年07月04日08时40分,地点为宜兴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陶都路125号)新大楼开标六室。

  5.2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5.3开标时符合性检查须提交的原件:(1)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格式见招标文件);(2)授权委托书(格式见招标文件);(3)投标人代表(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人和投标项目负责人)的二代身份证和授权委托人近三个月投标单位为其办理的社保交费清单(指2019年2月-2019年6月任意连续三个月,法定代表人不需提供,如授权委托人同时为投标项目负责人***

  5.4其他: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人和拟派项目负责人***

  6. 资格审查

  本次招标采用资格后审方式进行资格审查,资格评审标准详见招标文件第三章。

  7. 工程款(预付款、进度款)支付

  工程完工验收合格后当年年底付至合同价款的60%,第二年年底支付至审定造价的80%,第三年年底付清余款(质保金除外,质保金待质保期满后支付)。

  8. 评标办法

  本次招标采用合理价低价法 ,评标细则详见本公告附件。

  9. 其他

  9.1本公告所称的“在建工程”是指:处于中标结果公告(直接发包的项目以网上合同备案为准)到合同约定的工程全部完成且竣工验收合格期间的工程。竣工验收证明是指由建设单位(或监理)组织工程建设各方验收合格,并签署相应的单位工程质量竣工验收记录或者分部工程质量验收记录等验收证明文件(按照《建筑工程施工许可管理办法》规定可以不申请办理施工许可证的项目除外)。

  9.2企业应当慎重考虑选派一名项目负责人同时参加多个工程项目投标竞争的数量。其所选派的项目负责人在多个工程项目均为拟中标人的,企业经招标人同意可放弃某项目中标,但应当依法承担相应法律责任;未放弃的,按照不同工程项目中标人公告时间先后,担任本企业最先中标项目的项目负责人***

  9.3企业资质动态监管不合格被锁定并进入整改期的,自锁定之日起不得以不合格资质参加本工程投标(以“江苏省建筑市场监管与诚信信息一体化平台”查询为准)。

  10.发布公告的媒介

  10.1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宜兴市公共资源交易网和江苏建设工程招标网上发布。

  10.2本公告发布日期从2019年6月21日至2019年6月26日,本公告为第1次发布。

  10.联系方式

  招 标 人: 宜兴市西渚镇人民政府

  地    址:宜兴市西渚镇        

  邮    编:214200               

  联 系 人***

  电    话:                    

  招标代理机构:江苏富华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宜兴市绿园路228号

  邮    编: 214200   

  联 系 人***

  电    话: 0510-80713567

  2019年06月21 日

  注:本招标项目采用网上电子招标,相关操作要求详见宜兴市招投标网资料下载区“宜兴市网上招投标系统操作手册”。

  评标细则

  本次评标采用“合理低价法”评标办法,总分100分,由评标委员会按以下规则计算汇总评审结果,按照评标总分从高到低的顺序向招标人推荐1至3名中标候选人,并标明排序。如评标总分相同,评标价低的优先;评标价也相等的,由招标人以抽签方式确定排序。招标文件“第三章评标办法”与本细则不一致的,以本细则为准。具体如下:

  一、投标报价得分(100分)

  1、按以下方法确定评标基准价:

  评标基准价=(A×35%+B×45%+C×20%)×K

  A=最高投标限价×(100%-下浮率Δ)。

  下浮率Δ的抽取范围为:6%、8%、10%。

  B=在规定范围内的本次投标除C值外的任意一个评标价。

  C=在规定范围内的本次开标最低评标价。

  K为下浮系数,取值范围为:96%、97%、98%。

  规定范围内是指:

  (1)评标价≤最高投标限价×(100%-下浮率Δ)。

  (2)评标价≥所有通过第⑴步评审合格的投标人评标价算术平均值×90%。

  (3)特殊情况处理:规定范围内的评标价只有一家时,B值和C值均取该评标价;没有符合规定范围内的评标价时,本工程流标。

  2、有效投标文件的评标价等于评标基准价的得满分(100分),评标价相对评标基准价每高1%扣0.9分,每低1%扣0.6分,不足1%的,按照插入法计算得分,分值按四舍五入取二位小数。

  评标细则说明:

  1、有效投标文件是指评标委员会初步评审合格的投标文件;评标价指经澄清、补正和修正算术错误的投标报价。

  2、不参与评标基准价计算的有效投标文件均不影响其评标及推荐为中标候选人。

  3、相关数值及评标基准价计算方法(如有,先抽计算方法)的抽取在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完成评标准备工作,评标委员会完成初步评审后进行。抽取人为招标人代表,在开标现场随机抽取,初步评审不合格的投标文件不参与评标基准价的计算。

  4、相关数值抽取后,在抽取现场确定评标基准价,评标基准价确定后不因招投标当事人质疑、投诉、复议以及其他任何情形而改变(计算错误可作调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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