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入日期: | 2019.06.21 |
---|---|
地 区: | 浙江省 |
内 容: | 各政府采购供应商: 根据浙财采监(****)*号文件精神,为切实减轻企业负担,自****年*月*日起,全省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活动不得向供应商收取投标保证金,现中心对各供应商原缴纳的协议供货、定点采购及供应商投标项目等各项政府采购保证金予以退还。请符合保证金退还条件的供应商及时办理保证金退款手 |
关键词: | 政府 |
各政府采购供应商:
根据浙财采监(2019)5号文件精神,为切实减轻企业负担,自2019年6月1日起,全省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活动不得向供应商收取投标保证金,现中心对各供应商原缴纳的协议供货、定点采购及供应商投标项目等各项政府采购保证金予以退还。请符合保证金退还条件的供应商及时办理保证金退款手续,退还截止时间2019年9月底,逾期未退还的保证金中心将统一上缴财政国库。
保证金退还手续要求如下:
(1)公司开具收款收据(注:收款收据上盖发票章或财务章、写上公司开户行和账号);保证金票据的1:1复印件(票据遗失的开具遗失说明,并注明参加的项目和保证金金额并加盖公章)
(2)中标单位还应提供签订的合同原件。
(3)因企业变更、企业兼并、注销等情况造成交款单位与退款单位不一致的,应提供工商部门出具的变更证明或注销证明等相关资料,具体事项咨询财务室再办理退还手续。
遂昌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联系人***
联系电话***
遂昌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2019年6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