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入日期: | 2019.06.2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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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 区: | 浙江省 |
内 容: | th,td {border:*px solid #DDD;padding: *px **px;} 根据《关于防止领导干部在公款存放方面发生利益冲突和利益输送的办法》(浙委办发〔****〕*号)、《**省省级行政事业单位公款竞争性存放管理暂行办法》(浙政办发〔****〕**号)、《关于进一步规范省级行 |
根据《关于防止领导干部在公款存放方面发生利益冲突和利益输送的办法》(浙委办发〔2015〕8号)、《浙江省省级行政事业单位公款竞争性存放管理暂行办法》(浙政办发〔2015〕91号)、《关于进一步规范省级行政事业单位公款竞争性存放管理的通知》(浙财预执〔2018〕5号)规定,决定开展公款存放招标工作,欢迎符合条件的机构参加投标。
一、 招标项目编号: 201902
二、 招标项目名称: 泰顺县财政局关于2019年第二期财政专户资金竞争性存放招标
三、 招标项目内容:
各银行: 为建立和完善县级财政专户资金竞争性存放,提升财政资金管理水平。根据浙江省财政厅《关于印发浙江省财政专户资金存放管理实施办法的通知》(浙财预执[2017]86号)及有关法律法规规定,经县政府同意,现决定开展2019年第二期县级财政资金竞争性存放招标工作:县级财政专户资金,一年期定期存款,招投标规模2.2亿元,采用综合评分法。
四、 投标人资格
招标银行条件: 1.泰顺县区设立满三年以上的国有商业银行、股份制商业银行、邮政储蓄银行、农村商业银行等吸收公众存款的金融机构以及政策性银行; 2.依法开展经营活动,近三年(2016-2018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无重大违法违规记录; 3、内部管理机制健全、具有较强的风险控制能力; 4、监管评级达到一定标准,人民银行年度综合评价近3年均B级以上,银监部门年度监管评级近3年均3级以上。
五、 招标文件获取时间、方式及地址
(一) 招标文件获取时间:
2019年6月28日前
(二)招标文件获取方式及地址:
泰顺县财政局205室及政采云公告附件
六、 投标起止时间、地点及需提供材料等
(一) 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
2019年6月28日上午11:00时,逾期投标不予受理。
(二) 投标文件递交地点:
泰顺县罗阳镇公园路48号财税大楼八楼大会议室,并在投标时间内,以密封函件的形式将标书送达招投标地点。
(三) 开标时间及地点:
开标时间:2019年6月28日上午10:05时,泰顺县罗阳镇公园路48号财税大楼八楼大会议室。
(四)提供材料:详细见招标文件
七、 联系方式
1、采购代理机构名称:
联系人***
联系电话***
传真:***
地址:***
2、采购人名称: 温州市泰顺县财政局
联系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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传真:***
地址:***
3、监督机构名称: 浙江省泰顺县财政局
联系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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