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入日期: | 2019.06.2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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截止日期: | 2019.07.04 |
地 区: | 延安市 |
内 容: | ***政府采购中心受***中医医院委托,经政府采购管理部门批准,按照政府采购程序,拟就***中医医院新址物业服务项目采用竞争性磋商方式实施政府集中采购,欢迎符合资格条件的、有能力提供本项目所需货物的供应商参加磋商。 一、采购项目名称:***中医医院新址物业服务 二、采购项目编号:GZC****-CS |
关键词: | 物业服务 医院 |
甘泉县政府采购中心受甘泉县中医医院委托,经政府采购管理部门批准,按照政府采购程序,拟就甘泉县中医医院新址物业服务项目采用竞争性磋商方式实施政府集中采购,欢迎符合资格条件的、有能力提供本项目所需货物的供应商参加磋商。
一、采购项目名称:甘泉县中医医院新址物业服务
二、采购项目编号:GZC2019-CS-005
三、采购人名称:甘泉县中医医院
地址:甘泉县城内 联系方式***
四、采购组织机构名称:甘泉县政府采购中心
地址:***
联系方式***
五、采购项目内容及要求:新址服务业服务期3年
采购预算:¥210,000.00元 项目用途:自用
六、供应商资质要求: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二十二条规定的具有该项目服务资质能力的企业: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自然人,提供营业执照副本/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副本/非企业专业服务机构执业许可证副本/自然人身份证;
2.法定代表人参加投标时,提供本人身份证;授权代表参加投标时,提供法定代表人授权书、被授权人身份证;非法人单位参照执行;
3.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纪,以及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书面声明;
4.2017年、2018年财务审计报告;
5.社会保障资金缴纳证明:自2018年9月1日以来已缴存的至少一个季度的社会保障资金缴存单据或社保机构开具的社会保险参保缴费情况证明,单据或证明上应有社保机构或代收机构的公章或业务专用章。依法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服务商应提供相关文件证明;
6.税收缴纳证明:自2018年9月1日以来已缴纳的至少一个季度的纳税证明或完税证明,纳税证明或完税证明上应有代收机构或税务机关的公章或业务专用章。依法免税的服务商应提供相关文件证明;
7.同类项目业绩合同;
8.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七、执行的其他政府采购政策
1.《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实施意见》(财库【2004】185号);
2.《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实施的意见》(财库【2006】90号);
3.《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
4.《财政部 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
5.《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财库〔2011〕181号)、《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以及《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
6.详见磋商文件第二章相关事项。
八、磋商文件发放:
1.发放时间:2019年06月21日至2019年06月25日时止(上午8:30~11:30、下午15:00~17:00)(截止06月25日17:00不再报名)
2.发放地点:甘泉县政府采购中心(甘泉县政务中心大楼804室)
注:报名需携带第六条第一项复印件。单位介绍信及加盖公章的经办人身份证复印件,投标人需保证资质文件的真实、合法、有效。
九、磋商文件截止时间及磋商时间和地点:
1.磋商文件截止时间:2019年07月04日15:30前
2.磋商时间:2019年07月04日15:30整
3.磋商地点:甘泉县政务中心大楼八楼802开标室
十、其他应说明的事项:
采购项目联系人:杨蕾 联系方式***
甘泉县政府采购中心
2019年06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