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入日期: | 2019.06.2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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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 区: | 浙江省 |
内 容: | th,td {border:*px solid #DDD;padding: *px **px;} 一.采购人名称:***自然**和规划局 二.单一来源编号: singleSource**************** 三.采购项目名称:***国土空间总体规划 四.采购组织类型:分散采购委托代理 五.采 |
一.采购人名称:温州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二.单一来源编号: singleSource2019062079610694
三.采购项目名称:温州市国土空间总体规划
四.采购组织类型:分散采购委托代理
五.采购项目概况:
序号 |
项目名称 |
数量 |
单位 |
预算金额 (万元) |
简要规格描述 |
备注 |
1 |
温州市国土空间总体规划 |
1 |
项 |
3000 | 温州市国土空间总体规划编制 |
六.拟采用的采购方式:单一来源采购方式
七.申请理由:
国土空间规划作为一项全新空间规划类型,规划编制要求高,编制规程、技术标准等均未明确,客观上需要在规划理念、技术、方法上探索创新,需要一家国内顶尖设计单位开展规划编制工作。根据《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建立国土空间规划体系并监督实施的若干意见》及按照国家及自然资源部有关要求,2020年前基本完成市县及以上各级国土空间总体规划编制。因此,本轮温州市国土空间总体规划编制时间紧任务重,具备紧迫性特征。目前,上海同济城市规划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正在承担自然资源部市县国土空间规划编制规程、国土空间规划理论体系研究及全域全类国土空间管制等重大课题,在国土空间规划研究方面处于领先地位,上海同济城市规划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参与了雄安新区先行区、北京副中心等重要规划实践工作,并承担了温州市城市总体规划实施评估工作,对温州现状和规划情况了解。按照《浙江省财政厅关于印发浙江省政府购买服务采购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浙财采监﹝2014﹞28号)第十一条第二款有关规定,“之前已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或授权的行政主管部门按规定与相关合作伙伴签订战略合作协议,按协议约定必须向相关政府合作伙伴或特殊主体采购服务的”,可以采用单一来源方式进行采购。2019年6月17日,市政府授权温州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与上海同济城市规划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签署战略合作协议(温政函﹝2019﹞50号),根据战略合作协议,温州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以单一来源方式向上海同济城市规划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采购温州市国土空间总体规划。
八.拟定供应商:
1、拟定供应商名称:上海同济城市规划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
2、拟定供应商地址:***
九.论证专业人员信息及意见:
专业人员姓名 |
专业人员职称/职务 |
专业人员工作单位 |
张杰 |
高工 |
市名城集团 |
金时明 |
高级规划师 |
正立建设集团 |
丁俊清 |
高工 |
温州建筑文化研究会 |
王汉祥 |
高级规划师 |
温州设计集团 |
甘峰 |
高工 |
温州市城投集团 |
专业人员对供应商因专利、专有技术等原因具有唯一性的具体论证意见:
1.必要性。我市现行温州市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和温州市城市总体规划即将于2020年到期。根据《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建立国土空间规划体系并监督实施的若干意见》,国土空间规划是空间发展的指南、科学发展的基石,可持续发展的空间蓝图,是各类开发保护建设活动的基本依据。因此,推进温州市国土空间总体规划是必要的。国土空间规划作为一项全新空间规划类型,规划编制要求高,编制规程、技术标准等均未明确,客观上需要在规划理念、技术、方法上探索创新,需要一家国内顶尖设计单位开展规划编制工作。
2.紧迫性。按照国家及自然资源部有关要求,2020年前基本完成市县及以上各级国土空间总体规划编制。温州作为浙江省国土空间规划先行先试地区,要求2020年6月底前完成规划编制任务。我市已开展的国土空间规划前期工作得到自然资源部和省自然资源厅的充分肯定,并要求加快国土空间规划编制工作进度,尽快形成规划成果,在时间上符合试点工作要求,因此,本轮温州市国土空间总体规划编制时间紧任务重,具备紧迫性特征。
3.符合性。目前,上海同济城市规划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正在承担自然资源部市县国土空间规划编制规程、国土空间规划理论体系研究及全域全类国土空间管制等重大课题,在国土空间规划研究方面处于领先地位,上海同济城市规划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参与了雄安新区先行区、北京副中心等重要规划实践工作,并承担了温州市城市总体规划实施评估工作,对温州现状和规划情况了解。按照《浙江省财政厅关于印发浙江省政府购买服务采购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浙财采监﹝2014﹞28号)第十一条第二款有关规定,“之前已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或授权的行政主管部门按规定与相关合作伙伴签订战略合作协议,按协议约定必须向相关政府合作伙伴或特殊主体采购服务的”,可以采用单一来源方式进行采购。2019年6月17日,市政府授权温州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与上海同济城市规划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签署战略合作协议(温政函﹝2019﹞50号),根据战略合作协议,温州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以单一来源方式向上海同济城市规划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采购温州市国土空间总体规划。
综上,专家组认为温州市国土空间总体规划项目以单一来源方式向上海同济城市规划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采购是合适的。
十.其它事项:
供应商对该项目拟采用单一来源采购方式及其理由和相关需求有异议的,可以在公示期限内(本公示发布之日后的第5个工作日),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及同级财政监管部门提出异议。
十一.联系方式
1、采购人名称:温州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联系人***
联系电话***
地址:***
2、同级政府采购项目监管机构:温州市财政局政府采购监管处
联系人***
监督电话:***
地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