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入日期: | 2019.06.2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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截止日期: | 2019.06.26 |
地 区: | 盐城市 |
内 容: | 由****苑小学实施的南苑小学塑胶操场改造和维修工程,现诚邀具有工商部门颁发营业执照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经济实体,营业执照符合本次招标项目的经营范围(体育场地设施工程等),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或以上资质并取得安全生产许可证的独立法人参与投标,拟投入项目负责人须具有* |
关键词: | 工程招标 小学 |
由盐城市南苑小学实施的南苑小学塑胶操场改造和维修工程,现诚邀具有工商部门颁发营业执照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经济实体,营业执照符合本次招标项目的经营范围(体育场地设施工程等),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或以上资质并取得安全生产许可证的独立法人参与投标,拟投入项目负责人***
投标人须具有类似项目施工业绩:投标人在2017年6月1日以来(以竣工验收证明时间为准,有效期含2017年6月1日、但不含本工程投标截止之日)至少承担过一项塑胶跑道施工业绩,其质量等级达合格及以上(须提供中标通知书原件(招标项目提供)、合同原件、竣工验收证明原件,否则业绩不予认可)。
其他要求:项目负责人和代理人需提供投标人所在地社保部门出具的养老保险证明【投标申请人须保证项目负责人***
1、工程量:南苑小学塑胶操场改造和维修工程,具体以招标人提供的工程量参考清单、招标项目需求及图纸内容为准,招标人保留对上述暂定工程量及范围适当调整的权利。
2、承包方式:包工包料。
3、工期要求:合同签订后20个工作日完工并交付校方使用。
4、项目限价: 29 万元。
5、工程质量要求:合格(胶水:胶粒需提供材料生产厂家检测合格检测报告。胶水:胶粒要达环保需求,胶粒含胶量达12%及以上并符合江苏团标T32/STJX001-2017或上海团标T/310101002-C003-2016的要求)。
6、本工程评标定标办法详见附件。
7、招标文件的领取:如贵单位有意向参与,请携带本单位介绍信(或授权委托书)、委托人代理人身份证到江苏伟业项目管理有限公司报名并领取招标文件。招标文件工本费为500元,售后不退。
报名地点:江苏伟业项目管理有限公司(人民南路华邦国际东厦A区16楼1607室)。
联系人***
报名及发标时间:2019年 6 月 21 日—2019年 6 月 26 日
(上午8:30-11:30,下午15:00-18:00,周六不休)
标书送达和开标地点:盐城市南苑小学 北楼三楼大会议室
招标人联系人:董校长 ,联系电话***
招标单位:盐城市南苑小学
2019年6月20日
附件:本工程采用“合理低价法”进行评标。
1、资格审查
评标委员会对所有参加投标的投标人的资格对照招标文件资格后审要求提供的材料进行审查,只有资格审查合格的投标人方可进行下一阶段的评审。
资格审查的内容包括:
(1)能有效识别二维码且加盖投标单位公章的企业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
(2)能有效识别二维码且加盖投标单位公章的新版企业施工资质证书(副本)复印件;
(3)能有效识别二维码且加盖投标单位公章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副本)复印件;
(4)项目负责人***
(5)项目负责人***
(6)专职安全员的《建筑施工企业专项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C类);
(7)项目负责人和代理人需提供投标人所在地社保部门出具的养老保险证明【投标申请人须保证项目负责人***
(8)符合招标公告及招标文件要求的业绩证明材料(须提供原件);
(9)需提供胶水胶粒材料生产厂家检测合格检测报告(胶水:胶粒要达环保需求,胶粒含胶量达12%及以上并符合江苏团标T32/STJX001-2017或上海团标T/310101002-C003-2016的要求)(须提供原件)。
评标委员会对上述材料的原件(或加盖公章的复印件材料)进行审查,未提交上述资料或资料不全的,不予通过资格审查,且不得进入符合性评审。
2、符合性评审:
投标人的投标文件符合招标文件、招标答疑的要求,主要包括:投标保证金已按招标文件要求递交;投标文件的格式、签章和正副本数量符合招标文件的要求;投标人承诺的工期、质量等级不低于招标文件要求;材料品牌的选用(如果有)是否符合招标文件的约定。
3、商务性评审:
对通过符合性评审的标书进行商务性评审,商务性评审包括以下内容:
(1)投标人的报价符合招标文件、招标答疑的要求,且经评审不低于成本。
(2)本工程招标人设定的最高限价为 29 万元整,投标人的报价不高于招标控制价。
(3)投标文件未擅自改变招标文件工程量清单数量、计量单位、未改变招标文件中不能改变的内容。
不符合上述(1)至(3)任意一项要求的,不予通过商务性评审,未通过商务性评审的投标人不作为中标候选人。
4、定标
4.1 评标小组根据通过商务评审的投标人的报价,按投标报价偏移评标基准值由小到大的顺序,推荐2名中标候选人。
评标基准值=A×K
A值的确定:取通过商务评审有效投标人的投标报价的算术平均值为A。若投标人的投标报价与最高限价相比(剔除不可竞争部分)下浮率在下列区间以外的,其投标报价(剔除不可竞争部分)不参与A值的计算。(下浮区间为:10%≤下浮率≤20%)。
K值的取值范围为95%、96%、97%、98%,K值在投标文件开启前由投标人推选的代表随机抽取确定。
评标基准值一经确定,评标委员会在评标报告上签字后,评标基准价不因招投标当事人质疑、投诉、复议以及其它任何情形而改变,但评标过程中的计算错误可作调整。
如投标报价与评标基准值偏移相等且分别为正负偏差时,则低价优先。如投标人报价相同,排名并列,须明确中标候选人或需对中标候选人排序的,可由招标人通过现场抽签确定排名顺序。
4.2 招标人根据评标委员会推荐的中标候选人,依法确定中标人。
4.3 对不中标的投标人,招标人有权不作任何解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