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入日期: | 2019.06.2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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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代理: | 象山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
地 区: | 宁波市 |
内 容: | 交易登记号:**GC*****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石浦渔业服务中心工程已由***发展和改革局 以象发改审批[****]***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水利和渔业局 ,建设资金来源于*财政补助及自筹解决 ,出资比例为***% 。招标人为***水利和渔业局(委托**凯翔工程咨询管理有限公司 |
交易登记号: 19GC06037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 象山县石浦渔业服务中心工程已由 象山县发展和改革局 以象发改审批[2018]242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 象山县水利和渔业局 ,建设资金来源于县财政补助及自筹解决 ,出资比例为 100% 。招标人为 象山县水利和渔业局 (委托 浙江凯翔工程咨询管理有限公司 为招标代理机构)。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工程名称:象山县石浦渔业服务中心工程
2.2建设地点:位于象山县石浦镇向浦村,西临渔港东路,地块北侧为阳光雅苑,地块南侧为石浦边防派出所
2.3工程造价:概算建安造价约2930.06万元
2.4工程规模:项目总用地面积3928.44平方米,总建筑面积约6414.52平方米,其中地上建筑面积3952.10平方米,地下建筑面积2462.42平方米
2.5招标范围:图纸范围内的土建、安装、装饰装修、景观绿化及其室外附属配套等工程(不包括纳入政府采购的设备、系统及主材),详见本次招标图纸及清单内容。
2.6工期要求:400日历天
2.7质量要求:国家施工验收规范一次性验收合格
2.8安全要求:安全无事故,合格
2.9标段划分:1个标段
3.投标人资格要求
(一)投标人
3.1具有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施工能力。
3.2具有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企业主要负责人(法定代表人、企业经理、企业分管安全生产的副经理、企业技术负责人***
3.3投标人及其法定代表人控股的其他公司,不得同时参加同一标段投标。否则,均按否决投标处理。
3.4本次招标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二)拟派项目负责人
3.5具有注册在投标人单位的 建筑 工程专业 二级或一级注册 建造师(含临时建造师)执业资格,年龄需在65周岁以下;
3.6具有“三类人员”B类证书。
3.7在投标截止日无在建项目。
(三)其他
3.8本工程配备相关专业 中级 及以上技术负责人***
3.9投标人及拟派项目负责人***
3.10投标人在宁波市建筑市场信用信息管理系统中施工信用等级为C级及以上信用等级(以开标之日所在季度的企业施工信用评价等级为准)。
3.11企业注册地在浙江省行政区域以外的投标人,须通过浙江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的备案登记。
3.12投标人的人工工资担保须在系统中显示:已在宁波市行政区域内审核通过(适用于企业注册地为宁波大市范围内的投标人)或已在招标项目所在地审核通过(适用于企业注册地为宁波大市范围外的投标人)。
3.13投标人及其拟派项目负责人***
3.14投标人及其法定代表人、拟派项目负责人不得为失信被执行人,具体按甬资交管办[2017]6号文件执行。招标代理人对投标人及其法定代表人,拟派项目负责人***
3.15本次招标采用电子评标系统,具体详见招标文件。
3.16本次招标对投标人资格的审查采用资格后审。
3.17 本项目设置资信分,详见招标文件。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9年 6 月 20 日至 2019 年 6 月 27 日17时30分登陆象山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http://www.xiangshan.gov.cn/col/col115120/index.html)自行下载招标文件。超出上述规定期限的,招标人将不予受理。
4.2招标文件提问截止时间: 2019 年 6 月 27 日 17:30 前(北京时间),提问截止时间之后提出的问题,招标人将不予受理。建议投标人在招标文件提问截止时间前下载招标文件。
4.3招标文件每套售价300元,另收银行手续费5元,付后不退。
4.4如有补充的招标文件请关注象山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http://www.xiangshan.gov.cn/col/col115120/index.html),自行下载,不另行提供纸质版补充文件。
4.5本项目不接受窗口购买招标文件。
4.6经招标人核实,若未在象山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http://www.xiangshan.gov.cn/col/col115120/index.html)下载招标文件的潜在投标人,可拒收或退回其投标文件,将不能参加该项目的投标。
4.7《网上下载标书系统操作手册》详见象山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资料下载”栏(咨询电话:***
4.8温馨提示:凡受到相关行政监督部门限制投标的企业,请慎重购买。
5.招标文件的下载
5.1下载招标文件入口:http://220.191.214.139:9090/login。
6.投标保证金
6.1投标保证金的金额:人民币 40 万元,可采用以下任何一种形式缴纳
形式1:年度投标保证金
已缴纳年度投标保证金的单位根据象山县年度投标保证金相关文件执行。
形式2:银行电汇或网银等(单次)
采用线上缴纳:银行电汇或网银等(公对公转账形式),直接缴入以下指定账户(保证金收退银行窗口不办理任何形式的现场缴付)操作流程如下:由投标人在“象山县公共资源交易平台”进入各自建设工程交易系统报名的项目中的“业务管理---费用管理”选择需缴纳项目,点击“缴纳”获取保证金缴纳说明书,根据缴纳说明书所述事宜进行缴纳(保证金打款之后,请各投标人在“象山县工程建设电子交易平台系统”中的保证金页面确认“缴费状态”为“已支付匹配成功”)。线上缴纳投标保证金的,不必到交易中心财务室开具收据。
形式3:保单(单次)
保单出具单位:①中国太平洋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象山支公司,联系人:余苏娅,联系电话:13586880036;②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象山支公司,联系人:董旭,联系电话:13685869928;③象山县五联担保有限公司,联系人:张晶晶,联系电话***
太平洋财产保险保单可线上缴纳,操作流程如下:由投标人在“象山县公共资源交易平台”进入各自建设工程交易系统报名的项目中的“业务管理---费用管理”选择需缴纳项目,选择”保单”方式缴纳投标保证金(保单保费的收取标准:保费以投标保证金的0.3%收取,最低收费 500 元),各投标人必须以本单位基本账户转出的资金办理保单,(保单办理成功之后,请各投标人在“象山县工程建设电子交易平台系统”中的保证金页面确认“缴费状态”为“已支付匹配成功”)。
注意事项:
1、保证金缴纳方式选择之后不能做撤回修改;
2、每家都要根据各自项目缴纳说明单自行缴纳;
3、保险保单线上缴纳具体操作手册详见象山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门户网上发布的“关于投标保证金保险保单(单次)线上缴付操作说明”公告。
6.2、投标保证金提交截止时间
投标保证金提交截止时间:2019年7月15日17:00时(北京时间,以资金到账时间为准,投标人须充分考虑银行转账时间和到账时间)。因保单生效时间为00:00,所以保单办理的截止时间为投标保证金递交截止时间前1个工作日。
6.3投标保证金必须从基本账户中汇出。
7.投标文件的递交
7.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 2019 年 7 月 18 日 9 时 00分,地点为象山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四楼(象山县象山港路300号四楼大会议室)。
7.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8.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象山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http://www.xiangshan.gov.cn/col/col115120/index.html)、宁波招标投标中心链接(http://www.bidding.gov.cn)网站上发布。
9.联系方式
招 标 人:象山县水利和渔业局
地 址:丹河东路878号
邮 编:315700
联 系 人***
手 机: /
单位电话:***
代理机构:浙江凯翔工程咨询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丹东街道天安路天力大厦12楼
邮 编:315700
联 系 人***
手 机:13429373850
单位电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