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入日期: | 2019.06.19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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截止日期: | 2019.06.24 |
地 区: | 上海市 |
内 容: | 根据《中华人民**国政府采购法》之规定,万隆建设工程咨询集团有限公司受委托,对******精神卫生中心数字化动态脑电记录分析系统采购项目进行国内竞争性谈判采购,特邀请合格的供应商参加谈判。 一、合格的供应商必须具备以下条件: *、符合《中华人民**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供应商。 *、其他资质 |
关键词: | 卫生 |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之规定,万隆建设工程咨询集团有限公司受委托,对上海市徐汇区精神卫生中心数字化动态脑电记录分析系统采购项目进行国内竞争性谈判采购,特邀请合格的供应商参加谈判。
一、合格的供应商必须具备以下条件: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供应商。
2、其他资质要求
(1)投标单位必须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企业法人及相应的经营范围;
(2)未被“信用中国网(http://www.creditchina.gov.cn/)”的证明材料;
(3)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4)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须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5)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6)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7)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8) 其它要求
1)报价人为所投报设备生产制造厂家,或由生产制造厂家书面授权的指定代理商。如果报价人是生产制造厂家,应提供《中华人民共和国医疗器械生产企业许可证》;如果报价人是授权代理商,应提供《中华人民共和国医疗器械经营企业许可证》;
2)提供报价设备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医疗器械注册证》及附件页、《医疗器械产品注册登记表》以及国家医疗器械有关监督管理部门认定的相关证明文件;
3)报价设备的规格型号必须与《医疗器械产品注册登记表》或者国家医疗器械监督管理部门认定的相关证明文件中的规格型号保持一致。
二、项目概况:
1、项目名称:上海市徐汇区精神卫生中心数字化动态脑电记录分析系统采购项目
2、项目主要内容、数量及要求:
数字化动态脑电记录分析系统(具体设备数量、技术要求详见采购文件)
3、交付地点:上海市徐汇区精神卫生中心
4、交付日期:30天
5、所有文件一正二副(密封),并盖单位公章方为有效。
三、谈判文件的获取
合格供应商可于2019-6-19本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19-6-21截止,合格的供应商可在上述规定的时间内获取谈判文件并按照要求参加谈判。
报名单位需携带以下资料原件及加盖公章的复印件至上海市普陀区曹杨路535号汇融大厦8楼进行现场验证和获取招标文件,报名费800元/份,售后不退。
(1)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税务登记证(副本)、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原件及复印件;(原件验看,复印件留存;复印件须加盖公章)。
(2)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原件,被授权代表身份证原件及一份复印件盖公章;
(3)未被“信用中国网(http://www.creditchina.gov.cn/)”的证明材料;
凡愿参加谈判的合格供应商应在上述规定的时间内按照规定获取谈判文件,逾期不再办理。未按规定获取谈判文件的报价将被拒绝。
注:响应供应商须保证所提交的响应文件、资料的内容真实、完整、有效、一致,如递交虚假的响应文件、资料或填写信息错误导致的与本项目有关的任何损失由供应商承担。
四、谈判响应截止时间和谈判时间:
1、谈判响应截止时间:2019-6-24 10:00。迟到或不符合规定的响应文件恕不接受。
2、谈判时间:另行通知
五、谈判响应文件递交地点和谈判地点
1、谈判响应文件递交地点:上海市普陀区曹杨路535号汇融大厦8楼
2、谈判地点:上海市普陀区曹杨路535号汇融大厦8楼
六、其他事项
1、打★项为必须满足技术要求,满足或优于上述技术参数的设备都可以投报。
2、所提供的设备必须都是全新的、未使用过的,并符合谈判文件要求的技术参数等性能。设备的质量保证期≥2年,且在本市内设有固定的售后服务点,具有完善的售后服务体系和相应售后服务技术人员。
3、根据上海市财政局沪财库[2009]19号“关于落实政府采购优先购买福利企业产品和服务的通知”要求,本项目在同等条件下优先采购福利企业的产品和服务。同时项目采购应当符合采购价格低于市场平均价格、采购质量优良和服务良好的要求。
4、本项目面向所有企业采购,对小型和微型企业报价人产品的价格给予6%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其要求标准详见《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财库[2011]181号)中相关规定。
5、采购人授权谈判小组直接确定成交供应商,本项目根据质量和服务均能满足采购文件实质性响应要求且二次报价最低的原则确定成交供应商。
6、中标服务费的支付:中标人须向采购代理机构缴纳代理服务费,代理服务费根据《招标代理收费管理暂行办法》(计价格【2002】1980号)以及《国家发展改革委办公厅关于招标代理服务收费有关问题的通知》(发改办价格【2003】857)规定的收费标准收取中标服务费。
用户单位:上海市徐汇区精神卫生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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采购代理机构:万隆建设工程咨询集团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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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电话:(021)62560316 传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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