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入日期: | 2019.06.19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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截止日期: | 2019.07.04 |
地 区: | 福建省 |
内 容: | 招标公告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经济开发区吉口**产业园吉瑞路临时便道工程(含*万㎡播种草籽)项目已由 **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以明经开〔****〕**号批准建设,项目发包人为***吉源*政建设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自筹,招标人***吉源*政建设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 |
关键词: | 路 |
招标公告
本招标项目三明经济开发区吉口新兴产业园吉瑞路临时便道工程(含2万㎡播种草籽)项目已由 三明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以明经开〔2019〕10号批准建设,项目发包人为三明市吉源市政建设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自筹,招标人三明市吉源市政建设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1招标项目建设地点:三明市三元区(其中2万㎡播种草籽项目建设地址:吉口新兴产业园制水厂二期东北侧;吉瑞路临时便道项目建设地址:***
2.2招标项目规模:约70万元。
2.3招标范围:具体以招标人提供的工程量清单为准,招标图纸为依据;
2.4招标控制价(即最高投标限价,下同): 718102 元;
2.4招标项目施工工期: 60日历天。
2.5工程质量要求:符合交通部《公路工程质量检验评定标准》(JTG F80/1-2004)合格标准;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招标项目要求投标人具备主管部门核发有效的公路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和合格有效的《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并具有独立的法人资格;
3.2投标人担任本招标项目的项目经理具备有效的不低于公路工程专业二级注册建造师(含取得临时执业资格证书的建造师)执业资格,并持有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
3.3投标人必须列入全国公路信息管理系统公路工程施工资质企业名录。。
3.4具有投资参股关系的关联企业,或具有直接管理和被管理关系的母子公司,或同一母公司的子公司,或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个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不得同时对同一标段投标,否则均按废标处理。
3.5投标人非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
3.6根据《住房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印发失信被执行人信用监督、警示和惩戒机制建设分工方案的通知》(建办厅[2018]32号),限制失信被执行人参与政府投资项目或主要使用财政性资金项目建设的招标、投标活动。投标企业和企业法人代表及拟担任本工程项目负责人***
3.7本招标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8投标人和其拟派出的项目经理“类似工程业绩”无。
3.9本招标项目招标人对投标人的资格审查采用的方式:资格后审。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9年6月20日至2019年 6月26 (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天上午8时30分至 11时30分,下午14时30分至17时30分(北京时间,下同),到厦门市筼筜新市区工程监理有限公司(三明市梅列区乾龙新村16幢七层3号汇鑫大厦7楼)购买招标文件并投标报名。
4.2招标文件每份售价 300 元,工程量清单、图纸及其它资料另计,捆绑出售,售后不退。
5.评标办法
本招标项目采用的评标办法:简易评标法;
6.投标保证金的提交
6.1.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时间:投标截止时间;
6.2.投标保证金提交的金额:人民币壹万元整(¥10000元) ;
6.3.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方式:投标企业应于投标截止时间之前以现金包封的方式提交到开标现场,包封袋自备,并于包封袋封面注明工程名称及投标单位名称,密封口须加盖投标人公章 。
7.投标文件的递交及相关事宜
7.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19年7月4日上午9时00分,地点为厦门市筼筜新市区工程监理有限公司招投标会议室;
7.2在递交投标文件时,投标人的企业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应当持法定代表人证明书或授权委托书及身份证原件到达开标现场核验登记(以上企业派出参加投标人员应全过程参加招标),并提交购买招标文件的缴款凭证原件、投标保证金,否则,其投标文件不予接收。
逾期送达的或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8.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福建省公共资源交易电子公共服务平台(网址:www.fjggfw.gov.cn)(发布公告的媒介名称)上发布。
9.联系方式
招标人:三明市吉源市政建设有限公司 ;
地址:***
电话:***
联系人***
招标代理机构:厦门市筼筜新市区工程监理有限公司 ,
地址:***
邮编: 365000 ;
电话:***
联系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