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交货地址:***
二、保证金额度:500.00元
三、商务条款:
1、报价为不含税到货价格,由供应商送货到我公司指定定点,(湖北省武汉市青山区工人村路特1号,宝武环科武汉金属资源有限责任公司冶金渣分厂),货物所有权自交付时转移。货物在途风险及运输费用由供方承担。
2、付款方式:验收合格,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办理结算,结算资料齐全,当月挂账,次月安排付款。
3、 合同金额的5%作为质量保证金。上机使用满质保期后,若无任何质量问题,支付质保金。
4、供应商应保证所供资料齐全并真实有效,如经核实发现有伪造行为,取消供应商在我公司公开采购项目报价资格。
5、需在欧冶平台东方付通中交纳投标保证金500元, 成交单位的投标保证金在合同签订后次月内退还,未成交单位的投标保证金在询比价结束后的次月内退还。
单位名称:宝武环科武汉金属资源有限责任公司
东方付通客服电话:***
金资公司采购室电话:***
供应商通过东方付通缴纳保证金的操作:交纳保证金前,先在东方付通账户中预存一定的金额 ,在工作台中依次点击 “寻源报价”-“保证金管理”操作界面,找到需要缴纳的保证金,然后点击缴纳,就可以直接通过东方付通锁定相应的金额。具体操作请咨询东方付通客服。
6、 投标保证金不予退还的情形:
1)投标人在投标有效期内(60天)撤销或修改其投标文件。
2)成交单位在收到中标通知书后,无正当理由拒签合同协议书。
3) 投标人在投标的过程中存有围标、串标行为的。
7、产品质保期:上机使用一年。质保期内如遇质量问题,买方有权要求予以更换或修复。
8、包装要求:执行行业标准,供应商对包装物不另收费,也不回收。符合环保要求。
9、.运输方式:汽车运输。货物交货前发生的损(途)耗由供应商负担。
10、结算方式:供应商凭合同、验收入库单、增值税发票办理结算。由于供应商虚开发票、开具虚假发票对采购方造成的一切经济损失和后果由供应商承担。
11、验收:
(1)外观验收:包装无破损、货物外观无损环、无浸水雨淋。
(2)数量验收:对于数量较多的货物,允许分批次交货,按采购方仓库实际计量结果为准。 发生数量异议采购方在收货日起的10个工作日内将异议信息以书面形式通报供应商,供应商需与采购方协商一致的前提下,在一定时间内补供。
(3)、质量验收:以采购合同为依据,按供应商交货时提供的产品检验合格证或出厂检验合格证明、质保书验收。
12、供应商在质保期内提供售后相关技术咨询支持、援助等售后服务。
13、未尽事宜以双方合同约定为准。
四、注册资本要求大于或等于500.0000万元
五、报名要求:
1、在平台上传营业执照(三证合一),开户许可证、法人授权书、被授权人及法人身份证复印件,要求均为原件扫描件。营业执照内需有相应的经营范围。
2、供应商具备相应的生产、加工或销售资质。国家有生产许可或强制认证的货物,供应商必须提供货物的生产许可证或相关强制认证证书。投标人若为代理商,必须上传代理证的原件扫描件及所代理厂家的资质文件。若为制造商,则需上传制造许可、质量体系认证、3C中国国家强制性产品认证证书等资质文件。
3、供应商注册资金500万元以上(含500万元)。
4、供应商必须具有履行合同必需的财务、技术、供货、安装调试的能力。
5、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报价。
6、供应商需提供大型企业的业绩证明(合同扫描件为依据)。
六、资质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