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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06.18招标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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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三江镇大风坑温泉旅游度假区片特色村寨建设工程招标公告
信息发布日期:2019.06.18 标签:
广东省招标
工程招标招标
加入日期:
2019.06.18
截止日期:
2019.06.18
地 区:
广东省
内 容:
小三江镇大风坑**旅游度假区片特色村寨建设工程招标公告 根据*********经济发展促进局(山经促字[****]**号)批准 ,建设资金来源:由上级专项少数民族发展资金支持,不足部分单位自筹解决,招标人为*********小三江镇人民政府。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小三江镇大风坑**旅游度假区片特
关键词:
工程招标
招标公告正文
小三江镇大风坑温泉旅游度假区片特色村寨建设工程招标公告 根据连山壮族瑶族自治县经济发展促进局(山经促字[2019]26号)批准 ,建设资金来源:由上级专项少数民族发展资金支持,不足部分单位自筹解决,招标人为连山壮族瑶族自治县小三江镇人民政府。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小三江镇大风坑温泉旅游度假区片特色村寨建设工程进行施工公开招标,选定承包人。 一、工程名称:小三江镇大风坑温泉旅游度假区片特色村寨建设工程 二、招标单位:连山壮族瑶族自治县小三江镇人民政府 联系人:雷先生 联系电话: 0763-8732223 地址:清远市连山壮族瑶族自治县三联村委附近 招标代理机构:智埔国际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联系人:周先生 联系电话: 0763-5877737 地址:清远市清新区明霞大道中60号山湖世纪花园1栋商铺2层201-203号 招标监督机构:连山壮族瑶族自治县住房和城乡规划建设管理局 投诉电话:0763-8718082 三、建设地点:小三江镇境内 四、项目概况:拟改造民族特色外墙62100平方米,其中外墙贴砖55600平方米、外墙夯土6500平方米。 五、标段划分及各标段招标内容、规模和招标控制价: 1、本工程划分为 1个标段。 2、招标内容及规模(详见本项目招标工程量清单):拟改造民族特色外墙62100平方米,其中外墙贴砖55600平方米、外墙夯土6500平方米。 3、招标控制价:人民币15900923.54元,其中绿色施工安全防护措施费为人民币1114913.01元,暂估价为3765300.00元。 六、资金来源:由上级专项少数民族发展资金支持,不足部分单位自筹解决。 七、发布招标公告、报名、投标人提问时间、投标截止时间、开标时间等: 详见附件一:清远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招投标日程安排 注: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与开标时间是否有变化,请密切留意招标答疑中的相关信息。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后,开标时间因故推迟的,相关评标信息仍以原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的信息为准。 八、办理投标登记手续 投标人应在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登录清远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办理网上投标登记手续。 1.投标人应遵循以下程序完成投标登记手续: (1)登录清远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网上交易服务大厅”完成投标人的相关信息录入。 (2)本项目采用网上报名,非电子投标方式(递交纸质投标文件),递交投标文件的同时需提交《清远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上招投标平台投标回执》,投标委托人即固定投标员须凭身份证到清远市公共资源交易连山分中心开标室签到,否则招标人不予接受其递交的投标文件。 注:投标人进行本项目网上投标登记时,必须登记录入1名固定投标人员信息【该人员需已在清远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办理了信息录入,信息录入有关事项详见清远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发布的《关于企业固定投标人员信息录入的通知》(清公共资源函[2016]27号)】,该固定投标员信息需与在规定的时间内到达开标室参与签到的固定投标员信息一致,否则视为无效标。 2. 投标保证金:投标保证金15万元。 九、资格审查方式:本工程采用资格后审方式。 十、投标人合格条件: 1、投标人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有效的营业执照,投标人持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的企业资质证书及安全生产许可证。 2、投标人须具有承接本工程所需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或以上级别资质。 投标人拟担任本工程项目负责人的人员为:建筑工程专业二级或以上级别的注册建造师(广东省外注册的须为一级注册建造师)。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未担任其他在建工程项目的项目负责人。 3、专职安全员须具有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明(具有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或广东省建筑施工企业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考核系统考核合格信息打印页),项目负责人和安全员不为同一人。 4、投标人须在清远市住房和城乡建设管理局办理《清远市住房和城乡建设行业企业诚信档案》,且信用等级不为D级;本项目所需资质须已录入该档案;拟担任本工程项目负责人、专职安全员为该档案在册人员。 5、投标人按规定的格式及内容要求签署了《投标申请人声明》。 6、关于联合体投标: 本工程 □接受、√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注:(1)项目负责人在任职期间不得担任专职安全员,项目专职安全员在任职期间也不得担任项目负责人。 (2)上述第4项以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24小时在清远市住房和城乡建设管理局最新公布的诚信等级为准。 7、提交投标人自行登陆中国裁判文书网(网址:http://wenshu.court.gov.cn)查询三年内无行贿裁判文书记录截图打印加盖公章,若企业成立不足三年的,按成立日期算起,查询范围:投标人、法定代表人、项目负责人。 8、踏勘现场:因建设地点场地情况较为复杂,潜在投标人拟任本工程的项目负责人、安全员需到现场踏勘。在投标文件中需提供现场踏勘证明材料。(踏勘证明格式见招标公告附件二,踏勘要求详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未在招标公告第十条单列的资审合格条件,不作为资审不合格的依据。 十一、招标公告网上发布时,同时发布招标文件、招标控制价。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起计算编制投标文件时间,编制投标文件的时间不得少于20天。 如招标人需发布补充公告的,以最后发布的补充公告的时间起计算编制投标文件时间,并需在招标答疑中明确说明。 十二、资格审查结果及中标结果将在清远市公共资源交易连山分中心网站和广东省招标投标监管网上公示,公开接受投标人的监督。 十三、满足资格审查合格条件的投标人不足3名或通过否决性条款审查的投标人不足3名时为招标失败。招标人分析招标失败原因,修正招标方案,报有关管理部门核准后,重新组织招标。 十四、本工程根据国家和省、市有关计价规范设置招标控制价。 十五、开标前,投标人须向招标代理机构缴纳招标文件制作费500元,售后不退,否则招标人不予接受其递交的投标文件。 十六、潜在投标人或利害关系人对本招标公告及招标内容有异议的,向招标人书面提出。 异议受理部门:连山壮族瑶族自治县小三江镇人民政府 异议受理电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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