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招标条件
招标项目原河南省商丘市睢县国家税务局综合业务办公用房维修改造项目。招标人为国家税务总局睢县税务局,建设资金来源为100%中财,已落实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施工、监理进行国内公开招标,欢迎符合条件的单位参与投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名称:原河南省商丘市睢县国家税务局综合业务办公用房维修改造项目
2.2 招标编号:ZC19-0529112
2.3 建设地点:国家税务总局睢县税务局(原睢县国家税务局)院内
2.4 招标范围及标段划分:综合业务办公用房设计修缮面积为3564.39平方米。包括综合业务办公用房室、附属用房室内外装修工程的施工图及工程量清单全部施工内容。本项目划分两标段:
一标段:原河南省商丘市睢县国家税务局综合业务办公用房维修改造项目施工
二标段:原河南省商丘市睢县国家税务局综合业务办公用房维修改造项目监理
具体详见招标文件。
2.5质量要求:合格
2.6计划工期:160日历天
2.7 预算价(招标控制价):其中施工:3457364.32元;监理:7万元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投标人具有独立法人资格且合格有效的企业执照。
3.2 资质要求:
第一标段:具备建筑装修装饰工程专业承包贰级及以上资质,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项目经理: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 建筑工程 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未担任其他在建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投标人须出具项目经理无在建工程承诺书。
第二标段:投标人应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房屋建筑工程监理乙级及以上资质或综合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监理能力。其中投标人拟派项目总监须具有房屋建筑工程注册监理工程师资格。
3.3 类似业绩 :近三年(2016年1月1日以来)企业和项目经理/项目总监具有类似施工业绩(重复的视为一个业绩,并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
3.5财务要求:投标人近3年经审计的财务报告(成立未满3年的企业按已有年份计算)审计报告显示良好且没有财务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
3.6 信誉要求: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产、停业,或者投标资格被取消,最近三年内没有骗取中标或者严重违约或者重大工程质量安全生产事故等问题。
3.7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投标报名及招标文件的获取
4.1时间:2019年 6 月 19 日 至2019年 6 月 25 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9时00分至11时30分,下午14时00分至17时30分(北京时间,下同)。
4.2 、地点:郑州市金水区郑汴路英协路交叉口 检察院综合楼A座1530。
4.3 需携带的资料:
(1)企业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留原件)及被授权委托人的有效身份证件;
(2)资质要求证明文件①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企业有效的资质证书、安全生产许可证(企业营业执照、资质证书、安全生产许可证三证不提供证件原件的,应提供“河南省建筑市场监管信息系统暨一体化工作平台”企业信息、资质证书、安全生产许可证加盖公司公章查询内容);②拟派项目经理/项目总监有效的执业资格证书、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项目经理没有担任正在施工或正在承接的工程的项目经理的承诺书(法定代表人签字并加盖单位盖公章,格式自拟);
(3)类似业绩证明材料;
(4)近三年经审计的财务报告;
(5)投标人认为需要提交的其他相关资料。
以上证明材料报名时需查验原件并留加盖公章的复印件一套(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留原件)。未按要求或未提交上述资格证明材料的不予受理。
4.4 招标文件售价:第一标段: 1000元/套,第二标段: 500元/套售后不退。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2019年7月11日上午9:30
5.2投标文件递交地点:郑州市金水区玉凤路商城路交叉口正弘商务酒店二楼会议室
5.3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招标公告同时在《招标网》、《商丘市政府采购网》、《河南省电子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上发布。
7.联系方式***
招 标 人:国家税务总局睢县国家税务局
地 址:河南省商丘市睢县环湖东路东
联 系 人:张先生
电 话:13781516199
招标代理机构:河南众成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郑州市金水区郑汴路英协路交叉口检察院综合楼A座1530
联 系 人:高先生
电 话:0371-53693155、1893717571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