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入日期: | 2019.06.1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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截止日期: | 2019.07.03 |
招标代理: | 江苏建威建设管理有限公司 |
地 区: | 江苏省 |
内 容: | **佳盛源农业发展有限公司林果茶生产机械化示范推广项目招标公告(二次公告) ************对林果茶生产机械化示范推广项目进行公开招标采购,现欢迎符合条件的供应商投标: 一、采购人 *.名称:**佳盛源农业发展有限公司 *. 地址:***中央大街白领公寓A座*楼 *.联系方法:****-** |
关键词: | 农业 |
江苏建威建设管理有限公司对林果茶生产机械化示范推广项目进行公开招标采购,现欢迎符合条件的供应商投标:
一、采购人
1.名称:江苏佳盛源农业发展有限公司
2. 地址:***
3.联系方法***
3. 采购项目联系人***
二、采购代理机构
1.名称:江苏建威建设管理有限公司
2. 地址:***
3. 联系方法***
4. 联系人***
三、项目编号:睢采公(2019)JSJW003
四、采购项目
1.名称:林果茶生产机械化示范推广项目
2.数量:一批
五、采购项目预算金额:236.4万元人民币(各分项限价详见招标文件第五部分采购需求)
六、采购人的采购需求:见招标文件第五部分
七、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等。
八、本项目是否为专门面向中小微企业采购的项目:否
九、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规定;
2、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与采购活动。
3、单位负责人***
4、查询及使用供应商信用记录:
⑴由采购人查询信用信息。
⑵查询渠道包括:
①“信用中国”网(www.creditchina.gov.cn);
② 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
③“诚信江苏”网(www.jiangsu.gov.cn/jsxy/index.htm);
④“诚信徐州”网( http://www.xuzhoucredit.gov.cn);
⑤江苏省政府采购信用评价系统(http://www.ccgp-jiangsu.gov.cn/)。
⑶截止时点(查询环节):评标结束前。
⑷信用信息查询记录和证据留存的具体方式:
网页截屏打印,与其他采购文件一并保存。
⑸信用信息的使用规则:
采购人对供应商信用记录进行甄别,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供应商,拒绝其参与政府采购活动。
供应商信用评价结果参考期限从项目开标之日前三年起算,具体按照《江苏省政府采购信用管理暂行办法》(苏财规[2018]18号)执行。
(6)投标人提供2018年度财务状况报告(至少提供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投标人依法纳税的完税证明(营业税、增值税或所得税, 要求:2019 年 1、2、3、4、5 月中任意一个月即可;
(7)投标人依法纳税的完税证明(营业税、增值税或所得税, 要求:2019 年 1、2、3、4、5 月中任意一个月即可;参加开标会人员近6个月内的社保缴费记录。
(8)投标申请人必须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及税务登记证(或三证合一的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的生产企业或经销商,经营范围与本次采购货物相同或类似。
(9)所投核心产品需入江苏省“三个一批”农机装备清单-苏农机推《2018》7号。本次采购核心产品为第五部分 采购需求中带“*”产品。
九、获取招标文件:
1、招标文件提供时间:2019年6月18日至2019年7月3日,上午8:30至12:00,下午14:00至17:30。
2、地点:江苏建威建设管理有限公司2005室(睢宁县商务服务中心20楼)。
3、招标文件售价:500元/套,售后不退。
4、本项目仅接受现场报名,报名需携带资料:企业营业执照(原件及盖鲜章复印件)、法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及被授权人有效期内的身份证、报名表(报名现场填写)。
十、投标有关信息:
1.投标截止时间:2019年7月3日北京时间下午2:30
2.开标时间:2019年7月3日北京时间下午2:30
3.开标地点:江苏建威建设管理有限公司开标室(睢宁县商务服务中心20楼)
十一、投标文件的接收:
1.投标文件开始接收时间:2019年7月3日北京时间下午2:00
2.投标文件接收截止时间:2019年7月3日北京时间下午2:30
3.投标文件的接收地点:江苏建威建设管理有限公司开标室(睢宁县商务服务中心20楼)
4.投标文件接收人:李然然
十二、公告期限为15日。
十三、招标文件的澄清或者修改
采购代理机构可以对已发出的招标文件进行必要的澄清或者修改。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以所发布的本项目的“更正公告”的附件的形式通知所有获取招标文件的潜在投标人。发布本项目的“更正公告”后采购代理机构已尽通知义务。敬请各潜在投标人关注本项目的“更正公告”及附件,否则将自行承担相应的风险。
十四、终止招标
终止招标的,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及时在原公告发布媒体上发布终止公告,以“终止公告”的形式通知已经获取招标文件的潜在投标人,发布本项目的“终止公告”后采购代理机构已尽通知义务。敬请各潜在投标人关注本项目的“终止公告”,否则,将自行承担相应的风险。
十五、质疑
1.供应商认为采购文件、采购过程和中标、成交结果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我公司提出质疑。
2.供应商在法定质疑期内一次性提出针对同一采购程序环节的质疑。
江苏建威建设管理有限公司
2019年6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