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入日期: | 2019.06.1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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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 区: | 深圳市 |
采购项目名称: | 大沙河生态长廊景观项目示范段装饰装修工程及市政施工总承包工程折叠门窗采购 | ||
采购项目编号: | SZXJCG-Z201906180004 | ||
采购项目类型: | 材料设备 | ||
采购项目地址: | *** | ||
建设工程项目名称: | 大沙河生态长廊景观项目示范段装饰装修工程及市政施工总承包工程 | ||
项目编号: | |||
项目地址: | *** | ||
采购人名称: | 深圳市建艺装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大沙河生态长廊景观项目示范段装饰装修工程及市政施工总承包工程 | ||
采购人地址: | *** | ||
联系人*** | *** | 联系电话*** | *** |
资金来源: | 自筹资金 | ||
采购方式: | 询价采购 | ||
公告开始时间: | 2019-06-18 11:08:00 | 公告截止时间: | 2019-06-25 11:08:00 |
质疑截止时间: | 2019-06-23 11:08:00 | 答疑截止时间: | 2019-06-24 11:08:00 |
报价截止时间: | 2019-06-25 11:08:00 | 询价评审时间: | 2019-06-25 11:08:00 |
包件名称: | 大沙河生态长廊景观项目示范段总承包工程折叠门窗采购文件 | ||
包件编号: | SZXJCG-Z201906180004001 | ||
报价方式: | 线上报价 | ||
包件报价上限: | 698400元 | ||
服务要求: | 1.报价单位应具备的条件 (1)营业执照副本、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书(或授权委托书)及本人身份证; (2)厂家注册资金不低于10万元人民币,经销商、代理商注册资金不低于10万元人民币; (3)同类工程业绩评审:近三年同类工程业绩(2016年1月1日至今)。 2.报价人认为能证明报价单位实力的其他内容(以下仅为参考,不限于以下内容) (1)“守合同,重信用”的资质或其他能够证明其具有良好履约信用的证明文件; (2)出厂试验报告等相关检测报告。 (3)其他重要的检测报告或技术证书: a)产品样本及安装使用说明书; b)产品检测报告; (4)能够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5)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6)须具备同类产品销售业绩; (7)产品必须符合现行国家有关标准和法规; (8)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9)服务条件:具有完善的售后服务制度,并能提供完善的技术服务; (10)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11)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报价。 |
序号 | 材料设备名称 | 型号规格 | 数量 | 单位 | 单价上限(元) | 备注 |
1 | 折叠门 | 6+6mmLOW-E超白砂灰 钢化玻璃 | 84 | m2 | 5000 | 详见招标文件及图纸 |
2 | 115型断桥窗 | Low-e6mm+9A+6mm超白玻钢化玻璃 | 124 | m2 | 1600 | 详见招标文件及图纸 |
3 | 成品断桥隔热型 铝合金窗 | Low-e8mm+9A+8mm中空钢化玻璃 | 50 | m2 | 1600 | 详见招标文件及图纸 |
用途: | 管理中心、U站等外立面及门窗 | ||
技术要求: | 详见附件。 | ||
价格构成: | 1.报价币种均为人民币。 2.材料设备所报价格包含货物生产出厂到指定运输地点的运输费、材料费、检验检测费、包装费、装卸费、安装费、增值税等费用。 3.报价中应单独列出单项设备价格。同种规格型号的产品的报价必须相同,如有不同以最低报价为准。 4.报价单位免费提供的项目应先填写该项目的实际价格并注明免费,此价格不得计入总报价。 5.报价单位对于每一种设备只能报出一个价格,采购人不接受任何有选择的报价。 6.报价明细表中每一种产品均须填写单价与合价,不允许调整清单项目、内容及清单顺序,对没有填写的项目,视为已包括在其他项目单价或合价中。 7.报价明细表总价应与“报价一览表”中的总报价一致,否则以“报价一览表”中报价为准。 8.单价在合同实施期间不因任何因素而变动,最终结算时工程量以实际核准工程量为准,且不因供货量的增减及供货期的长短等因素而调整单价。 9.若各项最成交单价与所报最终总价不符,以低者为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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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定标准: | 第一阶段:符合性审查: 一、符合性鉴定 实质性响应指报价文件及样品应与询价文件的所有实质性条款、条件和规定相符,无明显差异或保留。报价文件及样品能实质性响应询价文件要求的报价单位进入下一阶段评审。 报价文件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询价小组符合性鉴定后按不响应询价文件或废标处理,不予进入下一阶段评审: 1、无报价单位盖章或无法定代表人或法定代表人授权的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的; 2、未按规定格式填写,内容不全或者关键内容字迹模糊,无法辨认的; 3、报价单位递交两份或多份内容不同的报价文件,或者在一份报价文件中对同一采购项目报有两个或多个报价,且未声明哪一个有效,按询价文件规定提交备选方案的除外; 4、报价单位名称或组织结构与资格审查不一致的; 5、不同报价单位的报价文件内容存在非正常一致的; 6、不同报价单位的报价文件相互混装的; 7、不同报价单位委托同一人报价的; 8、样品的规格型号、尺寸、外观质量等不符合本询价文件及工程需要的; 9、不响应询价文件供货时间、质量要求、质保期等实质性内容的; 10、报价清单与询价文件中清单中提供的货物数量、内容、顺序、编号不符的。 11、评审委员会认定的其他串通投标情形。 二、技术评审(技术部分评审细则及打分见后附表1) 对通过“符合性鉴定”的报价单位的技术部分进行详细评审,并按照“技术部分评审细则”对每家的技术报价文件进行打分,在同一报价单位所有的技术标得分中,去掉一个最高分,一个最低分后的算术平均值为该报价单位的技术得分,并按此得分进行排序。 第二阶段:终审,即商务评审(商务部分评审细则及打分见后附表2) 1、以最终报价为准,进行商务标评审。 2、最终总得分=技术标得分×40%+商务标得分×60%。 3、由询价采购小组依据最终得分由高至低推荐前三家(三家为不同品牌时)报价单位作为成交候选人。 4、在询价采购小组推荐报价单位中,采购人综合考虑,选取一家报价单位作为中标单位,并在询价采购网上公示(公示期为3个工作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