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入日期: | 2019.06.1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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截止日期: | 2019.06.24 |
地 区: | 南昌市 |
内 容: | e>table{margin:*px auto;text-align:center;border-collapse: collapse;}a,b,font,span,div,p,td{line-height:**px;}._WZ_T_*{layout-grid:**.*pt}._WZ_T_*{ |
关键词: | 铁路 路 |
中国铁路南昌局集团有限公司2019年度预用钢材集中“三定”采购项目
04包件重新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南铁经物招﹝2019﹞13C号)
受中国铁路南昌局集团有限公司委托,南昌华路建设咨询监理有限公司作为招标代理机构,现就中国铁路南昌局集团有限公司2019年度预用钢材集中“三定”采购项目进行公开招标。本项目采购资金已落实,具备招标条件,现予以重新公开招标。具体内容如下:
本项目共4个包件,本次为04包件,具体内容如下:
物资名称 |
计量单位 |
数量 |
交付期 |
交付地点 |
|
04 |
各型钢材(厦门、漳州、泉州、龙岩等地区) |
t |
2500 |
年度供应量,以书面通知为准 |
福建省和江西省及其附近省份的工程施工现场 |
3.1 投标人须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的法人;
3.2.1投标人注册资金不少于500万元;
3.2.2具有良好的社会信誉;不接受在铁路总公司处罚期内的投标人及在招标人履行合同中严重违约的投标人;
3.2.3投标产品必须符合国家《钢筋混凝土用钢》GB/T1499.1-2008和GB/T1499.2-2007标准等国家最新标准;
3.2.4投标产品的钢筋生产厂必须是原铁道部65家钢筋合格供应商名录内;
3.2.5投标人能够提供材料增值税专用发票;
3.3投标人未被列为被失信执行人;
3.4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从江西省南昌市站前路29号京九物流大厦203室购买招标文件,或通过电子邮件***
4.2现场购买招标文件时须提供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投标申请表(原件加盖公章,格式见附表)、标书款汇款凭证(复印件加盖公章);采用电子邮件方式购买招标文件,应提供营业执照、投标申请表及标书款汇款凭证扫描件(加盖公章)发送至公告指定的代理机构电子邮箱***
4.3允许01-03包件中标单位参与04包件投标、中标。
4.4 未购买招标文件者,投标无效。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时间和地点详见招标文件。
5.2逾期送达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本项目开标时间和开标地点详见招标文件。请投标人代表按招标文件规定时间出席开标仪式。
招标人:中国铁路南昌局集团有限公司(南昌铁路天河建设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南昌华路建设咨询监理有限公司
详细地址:***
项目联系人***
电话:***
传真:***
开户单位:南昌华路建设咨询监理有限公司
开户银行:江西银行南昌铁路支行
账号:791912017600018
财务联系电话***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铁路总公司物资采购商务平台(http://wzcgzs.95306.cn)和中国铁路南昌局集团有限公司物资采购商务平台(http://www.ntwzpt.com)媒介上发布。
2019年6月18日
附表:
投标申请表
致:南昌华路建设咨询监理有限公司
在研究了中国铁路南昌局集团有限公司南铁天河公司2019年度预用钢材集中“三定”采购项目招标二次公告(招标编号:南铁经物招﹝2019﹞13号04包件)内容后,我单位申请参加本项目投标,详细情况见下表:
投标单位 |
地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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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子邮箱***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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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编号 |
投标包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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营业执照号 |
注册资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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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主营范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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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人代表姓名 |
联系电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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授权投标代表姓名 |
联系电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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代理情况 (代理商填写) |
授权代理单位: 授权代理产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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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票寄送联系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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备注 |
标书款发票统一开具增值税普通发票 |
单位盖章: 时间:
我要参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