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入日期: | 2019.06.1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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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 区: | 马鞍山 |
内 容: | 项目编号 NJYD-****-*** 项目名称 清溪镇白衣蛮张小村农村人居环境整治 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机关名称 含振办{****}**号 发包单位 ***清溪镇人民政府 招标代理机构 **永道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建设地点 ***清溪镇 建设规模 人行道铺设,场地平整,水泥混凝土道路加宽,仿古木护栏采 |
项目编号 |
NJYD-2019-011 |
项目名称 |
清溪镇白衣蛮张小村农村人居环境整治 |
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机关名称 |
含振办{2019}16号 |
发包单位 |
含山县清溪镇人民政府 |
招标代理机构 |
南京永道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
建设地点 |
含山县清溪镇 |
建设规模 |
人行道铺设,场地平整,水泥混凝土道路加宽,仿古木护栏采购及安装,绿化,砖砌护栏及水沟,检查井1座。 |
计划工期 |
计划工期: 20日历天 计划开工日期: 2019年 6 月24 日 (实际开工日期以业主要求为准) 计划竣工日期: 2019 年7月13日 |
质量要求 |
合格 |
发包范围 |
工程施工图纸范围内的施工承包(详见工程量清单) |
发包控制价 |
本项目的发包控制价为194356.15元。 |
下浮比例及成交价 |
本工程下浮比例为 14%。 成交价=(控制价-20000暂列金额)*(1-14%)+(20000暂列金额)。 成交价为:169946.29元, 成交价除暂列金额不动,其相应子目综合单价同比下浮。 |
投标人资格要求 |
1、报名申请人必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发的法人营业执照; 2、投标人必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市政公用工程三级及以上资质(含三级); 3、投标人拟委派的项目负责人*** 5、已报名。 |
*** |
2、报名时携带有效证件(资质证书、营业执照、法人或授权委托书及法人或委托人有效身份证件复印件,以上报名资料复印件使用A4纸,并装订成册,加盖公章。报名资料不退还)至南京永道工程有限公司。 |
招标代理服务费 |
比选结束后三日内确认成交人,成交人按含山县含财采购字【2018】184号文件交纳招标代理服务费叁仟元整(¥3000.0元),成交人不能按要求缴纳招标代理服务费的,视为放弃比选结果。 |
比选时间和地点 |
1、比选时间: 2019 年6月21日 9 时(北京时间) 2、比选地点:含山县清溪镇三楼会议室 3、投标人需派代表或法人持授权委托书或法人证明书到达比选现场。 |
比选办法 |
在监督人员的监督下,由发包单位在招标代理机构成功报名的比选单位中随机产生,不再组织专家评审。确定成交人的排序方法如下: (1)项目比选企业报名名单及顺序号码至报名截止时间由按照比选人到达现场登记递交法人证明书或授权委托书先后顺序进行摇号; (2)至比选时间,代理机构工作人员按照项目比选现场登记先后比选企业顺序号,将所有确认参加比选企业对应的号码现场公示,一个比选企业对应一个号码。 (3)在相关人员的监督下,由发包单位将所有参与项目的比选企业依据上述确认的号码采取随机摇号的方式抽取,被抽中的经审查合格后即为成交人。 (4)代理机构经成交人确认后,在含山信息公开网(网址:http://hsxzwgk.mas.gov.cn)发布该项目成交公告。 |
合同文本 |
合同文本详见附件,成交人需在合同中明确项目负责人*** |
*** | 1、报名的比选企业,对本项目的清单、控制价(含综合单价、措施费等)有异议的,应当在比选时间截止2 日前向发包单位书面提出并提供相关证明材料。否则视同投标人接受本项目清单、控制价,一旦成交,发包单位不接受成交人针对控制价提出的异议。 2、比选企业报名后,可以放弃参与本次比选,但必须在比选时间截止前提交书面放弃材料,否则视同已报名的企业接受本次比选的全部内容及相关要求,若成交后放弃成交资格或者拒绝签订合同,发包单位将报含山县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局处理。 |
联系方式*** 招 标 人:含山县清溪镇人民政府 地 址:*** 联 系 人*** 电 话:*** 招标代理机构:南京永道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 联 系 人*** 电 话:***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