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入日期: | 2019.06.17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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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业主: | 中国南方电网有限责任公司 |
地 区: | 汕头市 |
内 容: | *****千伏叠金站扩建第**主变工程等*项工程施工 招标公告 *.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千伏叠金站扩建第**主变工程等*项工程施工(项目编号:****************)已由***发展和改革局以汕*发改[****]***号、汕*发改[****]***号、汕*发改[****]***号 |
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汕头110千伏叠金站扩建第三台主变工程等4项工程施工(项目编号:0002200000048914)已由汕头市发展和改革局以汕市发改[2017]521号 、汕市发改[2017]532号 、汕市发改[2017]531号 、汕市发改[2017]533号批准建设,项目建设单位为广东电网有限责任公司汕头供电局,建设资金为自有资金及银行贷款,招标人为广东电网有限责任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1建设地点:广东省汕头市
2.2建设规模:本招标项目共包含4项工程:
(一)汕头110千伏叠金站扩建第三台主变工程:※变电部分: (1)安装部分:本期建设三相两卷主变1x63MVA 1台,10kV出线15回,并联电容器组2x5010kvar,更换自动化监控系统,扩建相应间隔设备;(2)建筑部分:本期建设63MVA主变基础1个,母线桥、中性点基础及支柱各1组;3#主变室增加点型紫外火焰探测器3个、组合声光报警装置、带电话插孔手动报警按钮各1个,增加智能缆式线型感温探测器3套;增设140立方消防水池一座,18立方产品不锈钢水池一个;恢复绿化面积约100m2。具体内容详见施工图纸。
(二)汕头110千伏永合站扩建第二台主变工程:※变电部分: 本期新建1台40MVA主变压器,110kV出线0回,10kV出线12回,电容器组2×5010kVar,接地电阻装置1×420kVA。具体建设规模以施工图纸为准。
(三)汕头110千伏溪南站扩建第三台主变工程:※变电部分: 本期新建1台40MVA主变压器,110kV出线0回,10kV出线7回,电容器组2×5010kVar,接地电阻装置1×420kVA。具体建设规模以施工图纸为准。
(四)汕头110千伏南湖站扩建第三台主变工程:※本期扩建1台63MVA主变,扩建1回主变架空进线,扩建15回10kV出线,扩建1*3*5010kVar电容器组。具体建设规模以施工图纸为准。
2.3项目类别:工程类
2.4计划工期:汕头110千伏叠金站扩建第三台主变工程、汕头110千伏永合站扩建第二台主变工程:计划工期92日历天;计划开工日期:2019年9月15日;计划竣工日期:2019年12月15日(具体实际工期以开工报告、竣工报告为准);汕头110千伏溪南站扩建第三台主变工程、汕头110千伏南湖站扩建第三台主变工程:计划工期244日历天;计划开工日期:2019年9月15日;计划竣工日期:2020年5月15日(具体实际工期以开工报告、竣工报告为准);
2.5招标范围:施工图纸范围内的建筑、安装、调试工程以及完成招标文件规定的工程项目所需的各项工作(具体内容详见招标文件)。
2.6标段划分:本项目本次招标分为1个标段。
序号
|
建设
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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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段名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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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总投资(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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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高限价(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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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书费(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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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证金(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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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
|
广东电网有限责任公司汕头供电局
|
汕头110千伏叠金站扩建第三台主变工程等4项工程
|
3283.26
|
561.64
|
200
|
10
|
1
|
汕头110千伏叠金站扩建第三台主变工程
|
804.75
|
157.07
|
|||
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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汕头110千伏永合站扩建第二台主变工程
|
858.60
|
105.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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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汕头110千伏溪南站扩建第三台主变工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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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49.56
|
179.6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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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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汕头110千伏南湖站扩建第三台主变工程
|
770.35
|
119.9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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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1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持有合法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许可证且在有效期内。
3.2资质要求:具备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或输变电工程专业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
3.3具备《承装(修、试)电力设施许可证》承装类三级及以上许可。
3.4财务要求:无要求。
3.5业绩要求:无要求。
3.6信誉要求:无要求。
3.7项目经理(项目负责人)的要求:拟派驻的项目经理(项目负责人***
3.8资信要求:在工程所在地政府及中国南方电网有限责任公司、广东电网有限责任公司无处于限制投标资格的处罚。
3.9 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
3.10 其他:若投标人(包括投标人的委托人、代理人或与投标人有销售、劳务或服务等关系的其他主体)在参加南方电网公司系统的招投标活动或经济往来等过程中曾经存在违法事件的,自南方电网公司发文公布违法事件之日起,在规定时间内不接受该投标人参与公司的招投标活动,具体时间按《中国南方电网有限责任公司供应商行贿行为信息记录及处置办法》的相关规定执行。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本项目招标人通过电子商务平台(登录网址:www.bidding.csg.cn)实施电子化招标投标,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 2019 年6月 18 日 17 时 00 分 00 秒至 2019 年 6月 25日 17 时 00 分 00 秒(北京时间),登陆阳光电子商务平台(www.bidding.csg.cn)凭企业CA证书电子钥匙提交购买标书费订单(过期无法购买),购买成功后可在投标截止时间前下载电子版招标文件。
4.2(1)招标文件(电子文件)每包售价见“2.6标段划分”,招标文件售后不退;招标文件在报名成功后,经招标代理确认,方可在电子商务平台下载招标文件、图纸(如有)。
(2)招标文件费收取方式: 转账缴费(不收现金、支票)收取
招标文件费收款账户信息(重要提醒:标书费收款账户与保证金收款账户为不同账户,保证金收款账户见招标文件):
收款单位:广东电网物资有限公司
开户行: 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广州广电支行
银行账户:4400 1403 3040 5300 0812
标书费收取确认联系人***
(3)注意事项:
(a)投标人在电子商务系统中提交购买招标文件订单时请填写正确的增值税发票信息,如因投标人自身原因导致无法开具正确的增值税发票的,责任由投标人承担。
(b)招标文件费的汇款单位名称必须与投标人名称一致,投标人必须按规定的购买招标文件截止时间提前将款项汇到招标文件指定账户(招标文件费收款账户与投标保证金收款账户为不同账户,汇错账户可能导致无法确认,请投标人务必分清),并在汇款用途栏中准确填写本项目的招标编号(注意:编号不可有误);已汇款的投标人需在购买招标文件截止时间前,在系统中上传电汇单据扫描件,为不影响招标文件费确认,建议至少在招标文件购买截止时间前两个工作日提交。
(c)增值税电子普通发票已开通并投入使用,对于投标人所支付的标书费,广东电网物资有限公司默认开具增值税电子普通发票,并推送至各投标人在电商平台提交订单时所留存的“项目联系人 email”,请投标人在提交订单时注意核查电子邮箱***
4.3重要提醒:
(1)按国家电子招标投标法有关规定和电子交易平台技术要求凡有意参加投标者,需先行完成系统登记注册和审核(具体见2016年3月1日网站www.bidding.csg.cn发布的南方电网公司供应商登记公告),并办理供应商数字证书(办理流程见网站下载中心数字证书办理指南),为避免耽误招标文件购买及投标,请在标书发售截止时间前2天完成供应商登记(提交登记信息时请选择“中国南方电网有限责任公司”为审核单位),审核通过后,供应商凭申请的账号、密码登陆电商系统报名,并在购买标书5日内办理数字证书。
(2)供应商在购买招标文件前需要完成注册登记并审核通过,供应商要为注册登记预留足够的时间,由于供应商自身的原因,截至招标文件发售时间尚未完成注册登记审核造成无法及时进行标书购买的,后果由投标人承担。
(3)供应商必须在报价截止日期前完成数字证书的办理,供应商要为数字证书办理预留足够的时间,由于供应商自身原因造成无法投标的,由供应商承担责任。
(4)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在发标时间内完成标书购买,请为标书购买申请和确认预留足够时间,由于供应商自身原因造成无法购买的,由供应商承担责任。
(5)投标人须使用南方电网电子招投标平台投标文件制作客户端查看招标文件和制作投标文件。具体操作请参考《中国南方电网公司阳光电子商务平台操作手册(供应商投标活动部分)》(可在系统界面“组件下载”中查阅和下载)。
4.4电商功能业务咨询:
物流服务大厅热线电话:***
电商系统操作咨询电话:***
数字证书办理咨询电话:***
服务商、代理商、制造商登记备案业务咨询电话:***
承包商登记业务咨询电话:***
电话咨询时间:周一至周五上午8:30-12:00,下午14:00-17:30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本项目为全电子化招投标,投标文件一律不接受纸质文件,投标人应按招标文件规定递交具备法律效力的电子投标文件。
5.2投标文件递交开始时间: 2019 年 6 月 18 日 17 时 00 分 00 秒,截止时间为: 2019 年 7月12 日 9 时 00 分 00 秒。投标地点:阳光电子商务平台(www.bidding.csg.cn)。
5.3未在公告规定的时间内购买招标文件的潜在投标人将不得参与投标。
5.4投标文件不予受理情况:详见招标文件要求。
6. 发布公告的媒介
招标公告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www.cebpubservice.com)、中国南方电网有限责任公司阳光电子商务平台(www.bidding.csg.cn)等网站上发布。
7. 联系方式***
招标人:广东电网有限责任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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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代理机构:广东电网物资有限公司
|
地址:***
|
地址:***
|
*** | 邮编:5106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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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
|
联系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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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话:***
|
电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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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异议
8.1 异议的受理机构及联系方式***
受理机构:广东电网物资有限公司(物流服务中心)
地址:***
邮编:510630
联系人***
联系电话***
受理邮箱:wuliufuwudating@gdwl.csg.cn(异议提出人发送电子异议书至受理邮箱的,需在工作时间拨打“异议受理机构联系人***
8.2 异议书的格式及要求
异议书中应包含异议提出人名称、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异议书必须由其法定代表人及授权代表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异议由其他利害关系人提出的,还需出示异议提出人与本次采购活动存在利害关系的证明文件,并附有效身份证明复印件。
本采购项目的参与者或其他利害关系人对采购项目有异议的,可以将异议书签字盖章后,连同其他附件资料以现场递交或邮寄的方式在规定时间内向受理机构提出;采用邮寄方式提出的异议,可以在规定时间内先将异议书扫描件以电子邮件方式发出,但书面异议书必须在电子邮件***
8.3 异议提出的时限
(1)对资格预审文件的内容有异议的,应当在提交资格预审文件截止时间两天前提出;
(2)对招标文件或采购文件的内容有异议的,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十天前提出;
(3)对开标有异议的,应当在开标现场提出;
(4)对推荐中标结果有异议的,应当在中标候选人公示期内提出;
(5)对招标/非招标采购活动合法合规等方面有异议的,在知道或者应当知道之日起十天内提出;
(6)对采用单一来源采购方式公示有异议的,应在公示期内提出。
8.4 异议不予受理的情形
(1)异议提出人不是本采购项目参与者,或未能提供与本次投标存在利害关系证明文件的其他利害关系人;
(2)涉及的事项不具体,且未提供有效线索,难以查证的;
(3)提供的资料未提供异议提出人的真实名称、有效联系方式***
(4)超过异议提出时效的(以收到异议书日期为准;采用邮寄方式的,以邮戳日期为准);
(5)已经作出处理决定,并且异议提出人没有提出新的证据的;
(6)涉及招标评标或非招标采购过程的具体细节、其他投标人的商业秘密或其他投标人投标文件的具体内容但未能说明内容真实性和来源合法性的;
(7)缺乏事实根据或者法律依据的,或者投诉人捏造事实、伪造材料或者以非法手段取得证明材料的异议。
8.5 恶意行为的处罚
异议提出人不得以投诉为名排挤竞争对手,不得进行虚假、恶意投诉,阻碍招标/非招标采购活动的正常进行。经核查发现所提出的异议存在诬告、故意扰乱采购秩序等恶意行为的,将按照《中国南方电网有限责任公司供货商扣分处罚实施细则》进行处罚。
9. 监督与投诉
投诉单位:广东电网有限责任公司监察部
联系电话***
电子邮箱***
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主要负责人或授权的项目负责人***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盖章):_______________
2019 年 6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