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连州市台连工业园场地平整项目(一期)招标公告

信息发布日期:2019.06.17 标签: 广东省招标 
加入日期:2019.06.17
截止日期:2019.06.21
地 区:广东省
内 容: ***台连工业园场地平整项目(一期)招标公告 根据连发改行[****]**号文批准,建设资金由**财政安排解决,招标人为**民族工业园管理委员会。项目资金已落实并具备招标条件,**民族工业园管理委员会现对***台连工业园场地平整项目(一期)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选定施工承包人。 一、工程名称:***
 
招标公告正文
      连州市台连工业园场地平整项目(一期)招标公告 根据连发改行[2019]39号文批准,建设资金由连州财政安排解决,招标人为清远民族工业园管理委员会。项目资金已落实并具备招标条件,清远民族工业园管理委员会现对连州市台连工业园场地平整项目(一期)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选定施工承包人。    一、工程名称:连州市台连工业园场地平整项目(一期) 二、招标人:清远民族工业园管理委员会     联系人:辜生       联系电话:0763-6676133     地址:广东省清远市连州市城南民族工业园兴园路10 号 招标代理机构:清远市荣骏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联系人:林生      联系电话: 0763-3850289       地址:清远市清城区小市新城西八号区永安路金业名居2层01号自编01单元     招标监督机构:连州市住房和城乡规划建设局建设管理股     投诉电话:0763-6623941 三、建设地点:清远市清远民族工业园工业大道西侧(A区)和迎宾大道南侧(B区) 四、项目概况:土地平整总面积约55.08万平方米,按设计标高进行场地平整,总挖方量约220.2万立方米(虚方),总填方量为222.83万立方米(松填),调入土方2.63万立方米(虚方)。(具体以施工图纸和工程量清单内容为准)     五、标段划分及各标段招标内容、规模和招标控制价: 1、本工程划分为 1个标段。 2、招标内容、规模:土地平整总面积约55.08万平方米,按设计标高进行场地平整,总挖方量约220.2万立方米(虚方),总填方量为222.83万立方米(松填),调入土方2.63万立方米(虚方)。(具体以施工图纸和工程量清单内容为准) 3、招标控制价:¥64221566.06元,其中含绿色施工安全防护措施费:¥1606303.98元,暂列金额:¥4828437.72。     六、资金来源:由连州财政安排解决。     七、发布招标公告、报名、投标人提问时间、投标截止时间、开标时间等: 详见附件一:清远市公共资源交易连州分中心招投标日程安排 注: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与开标时间是否有变化,请密切留意招标答疑中的相关信息。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后,开标时间因故推迟的,相关评标信息仍以原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的信息为准。     八、办理投标登记手续 投标人应在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登录清远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办理网上投标登记手续。 1.投标人应遵循以下程序完成投标登记手续: (1)登录清远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网上交易服务大厅”完成投标人的相关信息录入。 (2)本项目采用网上报名,非电子投标方式(递交纸质投标文件),递交投标文件的同时需提交《清远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上招投标平台投标回执》,固定投标员(即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须凭身份证到清远市公共资源交易连州分中心开标室签到,否则招标人不予接受其递交的投标文件。 2. 投标保证金:  50  万元。     九、资格审查方式:本工程采用资格后审方式。     十、投标人合格条件: 1、投标人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有效的营业执照,投标人持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的企业资质证书及安全生产许可证。 2、投标人应具备以下资质之一: 投标人具有承接本工程所需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壹级或以上资质。 投标人拟担任本工程的项目负责人为: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一级的注册建造师。具有建设行业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证)。 投标人拟担任本工程的项目技术负责人具有中级职称或以上资格。 3、专职安全人员须具有建设行业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C类),项目负责人和安全员不得为同一人。 4、投标企业参与本项目投标业务时,必须由该企业已在清远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办理了信息录入的固定投标人员代表本企业参加,由固定投标人员持身份证原件到现场签到后递交投标文件,本项目需1名固定投标员。 5、投标人须在清远市住房和城乡建设管理局办理有效的《清远市住房和城乡建设行业企业诚信档案》,且信用等级为:C级或以上,拟担任本工程的项目负责人、拟担任本工程的项目技术负责人、专职安全员为本企业中的在册人员。 6、投标人按规定的格式及内容要求签署了《投标申请人声明》。 7、关于联合体投标: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8、投标文件中有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如投标文件为委托代理人签署应同时附上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和法定代表人授权书。 9、提供投标人在中国裁判文书网(网址:http://wenshu.court.gov.cn)查询:投标人、法定代表人、项目负责人近三年无行贿记录结果的网页截图并加盖公章,同时投标人需提供一份承诺函,承诺所查询结果真实、有效,无行贿犯罪情况。(格式自拟,需加盖投标人公章) 10、踏勘现场: (1)考虑到本项目施工环境因素复杂,为确保工程进度,保障潜在投标人利益,需进行标前踏勘施工现场及周边环境、运输条件等情况,潜在投标人需携带以下资料加盖公章:①营业执照复印件;②资质证书复印件;③安全生产许可证复印件;④清远市住房和城乡建设行业企业诚信档案复印件;⑤拟任本工程的项目负责人、拟担任本工程的项目技术负责人、专职安全员身份证复印件及相关证书复印件(要求详见十、投标人合格条件);⑥已填写好的踏勘现场证明书(一式两份,踏勘现场证明格式见“投标须知-附件”)(以上资料除⑥外,其余均须提供原件核查)提前和招标代理联系并提供证件核对,经核对无误后自行踏勘。(投标人在投标时需提供踏勘现场证明材料) (2)踏勘现场时间为:2019年6月17日至2019年6月21日(上午9:30-11:30,下午15:00-17:00,法定假日除外)。(注意事项详见投标人须知通用条款) 未在招标公告第十条单列的资审合格条件,不作为资审不合格的依据。     十一、招标公告网上发布时,同时发布招标文件。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起计算编制投标文件时间,编制投标文件的时间不得少于20天。 如招标人需发布补充公告的,以最后发布的补充公告的时间起计算编制投标文件时间,并需在招标答疑中明确说明。 十二、资格审查结果及中标结果将在广东省招标投标监管网和清远市公共资源交易连州分中心网站公示,公开接受投标人的监督。 十三、满足资格审查合格条件的投标人不足3名或通过否决性条款审查的投标人不足3名时为招标失败。招标人分析招标失败原因,修正招标方案,报有关管理部门核准后,重新组织招标。 招标人因两次或多次招标失败,需申请改变招标方式或不招标的,应按《广东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办法》(省第十届人大常委会第二次会议通过2003.4.2)的第四十条规定执行。     十四、开标前,投标人须出示加盖投标人公章的《清远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上招投标平台投标回执》并向招标代理机构缴纳招标文件制作费  500   元,否则招标人不予接受其递交的投标文件。     十五、潜在投标人或利害关系人对本招标公告及招标内容有异议的,向招标人书面提出。 异议受理部门:清远民族工业园管理委员会 异议受理电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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