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入日期: | 2019.06.17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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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业主: | 黑龙江省公安厅 |
地 区: | 黑龙江 |
内 容: | ***省交警总队单位拟单一来源采购 人证一致比对高拍仪采购项目的公示 一、采购单位:*******交通警察总队 二、项目名称:人证一致比对高拍仪 三、采购方式:单一来源 四、采购预算: *****.*元 五、拟单一来源供应商及地址: **部**科研所 六、采购内容 一、此处填写具体采购内容* 序号 |
黑龙江省交警总队单位拟单一来源采购
人证一致比对高拍仪采购项目的公示
一、采购单位:黑龙江省公安厅交通警察总队
二、项目名称:人证一致比对高拍仪
三、采购方式:单一来源
四、采购预算: 10525.5元
五、拟单一来源供应商及地址:***
六、采购内容
一、此处填写具体采购内容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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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
名称 |
品牌 |
型号 |
主要需求或功能 |
数量 |
计量单位 |
单价 |
1 |
高拍仪 |
身份证阅读 |
3套 |
3508.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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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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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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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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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此处填写具体采购内容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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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
名称 |
品牌 |
型号 |
主要需求或功能 |
数量 |
计量单位 |
单价 |
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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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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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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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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七、单一来源申请理由:该设备有人脸识别系统,无法从社会市场购买。
八、专家论证意见:同意单一来源采购
九、论证专家:
序 号 |
姓 名 |
单 位 |
职 称 |
1 |
运艋 |
黑龙江省公安厅交通警察总队 |
|
2 |
周海鲲 |
黑龙江省公安厅交通警察总队 |
|
3 |
冷艳伟 |
黑龙江省公安厅交通警察总队 |
|
4 |
王俊淇 |
黑龙江省公安厅交通警察总队 |
|
5 |
孙海龙 |
黑龙江省公安厅交通警察总队 |
十、公示期限:2019年6月17日-2019年6月25日
十一、采购单位:黑龙江省公安厅交通警察总队
联系人***
地 址:南岗区长江路55号
十二、采购代理机构(若有需填写):
联系人***
地 址:
十三、异议受理:
如有其它潜在供应商对本项目采用单一来源方式采购有异议,请在公示期内将异议书原件(含电子版)及法人代表授权书原件送达采购单位及采购办,未在规定时间内送达的异议视为无效异议。(“异议文件标准格式”参照“质疑文件标准格式”,请到下载中心“招标采购文件”中下载)。
异议受理:
采购单位:
联系人: 联系电话***
地 址:
邮 编:
黑龙江省财政厅政府采购管理办公室
联系人:陈雪峰 联系电话***
地 址:哈尔滨市南岗区民益街80号
邮 编:15000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