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台县融媒体中心指挥平台“新甘肃云”云服务系统建设项目
单一来源采购公示
高台县融媒体中心指挥平台“新甘肃云”云服务系统建设项目以单一来源方式进行采购。现将有关情况向政府采购供应商征求意见。
一、采购预算:85万元
二、采购名称及内容:指挥平台“新甘肃云”云服务系统建设项目;
三、单一来源采购理由:
本项目建设旨在推动传统媒体和新兴媒体在内容、渠道、平台等方面的深度融合,着力打造形态多样、手段先进、具有竞争力的新兴主流媒体。项目建设内容包括融媒采编平台、指挥调度大屏展现系统、大数据分析系统、新媒体客户端等。根据中共甘肃省委办公厅、甘肃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甘肃省加强县级融媒体中心建设工作方案>的通知》(甘办发 [2018] 75 号)文件要求,由甘肃云新媒体集团有限责任公司负责搭建省级云平台,省内区县统一入驻使用“新甘肃云”平台提供 的融媒体业务。高台县融媒体中心指挥平台“新甘肃云”云服务系统建设项 目的实施符合《中共甘肃省委办公厅甘肃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甘肃省加强县级融媒体中心建设工作方案>的通知》(甘办发[2018]75 号)精神,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三十ー条、《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二十七条、《政府采购非招标采购方式管理办法》第四章之规定,建议对该项目进行单一来源采购,由甘肃云新媒体集团有限责任公司负责承建。项目建成后,高台县融媒体中心将更好的与省级平台对接,在传达党委政府声音、有效引导地方舆论、传播地域文化、促进县域经济发展和社会稳定等方面将发挥有效职能作用。
四、拟定的实施单位理由:
按照《中共甘肃省委办公厅甘肃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甘肃省加强县级融媒体中心建设工作方案>的通知》(甘办发[2018]75号)精神,由甘肃云新媒体集团负责搭建省级云平台,省内区县统一入驻使用“新甘肃云”平台提供的融媒体业务能力。故该项目拟定的承建方为甘肃云新媒体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五、专家评审意见:
专家一:王万江 高台县财政局 工程师
根据《中共甘肃省委办公厅甘肃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甘肃省加强县级融媒体中心建设工作方案>的通知》(甘办发[2018]75号)文件精神,高台县融媒体中心技术支撑平台按照“统一建设、分级运营、融合联动、分头输出”的原则,依托省级移动新媒体平台进行建设,并由省级技术平台提供技术支撑、运营维护,实现用户、技术、数据、传播平台的互联互通,形成“全省一张网”。省级移动新媒体平台由甘肃云新媒体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建设,高台县融媒体中心指挥平台“新甘肃云”云服务系统建设项目只能由唯一供应商甘肃云新媒体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承建,符合单一来源采购的要求。本项目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三十一条第(三)款规定“只能从唯一供应商处采购”的单一来源采购要求。
专家二:程天金 高台县网络信息中心 工程师
县级融媒体中心是要整合县级各类媒体资源,采取“一次采集、多次生成、多元发布”的方式,将各类新闻媒体真正融为一体,实现线索共用、资源共享、平台共建、渠道共融,打造资源通融、内容兼融、宣传互融的新兴媒体,在基层舆论引导中真正发挥主导性、关键性作用。甘肃云新媒体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是为县级融媒体中心提供宣传服务、党建服务、政务服务、公共服务、增值服务等业务技术的省级云平台。入驻省级平台后将实现省、市(州)、县(市)三级资源信息共享,统一建设、统一指挥、统一调度、统一生产、统一发布,实现内容可管可控。高台县融媒体中心指挥平台“新甘肃云”云服务系统建设项目的实施,是省级新媒体云平台技术服务向市县领域延伸的一项关键举措。本项目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三十一条第(三)款规定“只能从唯一供应商处采购”的单一来源采购要求。
专家三:赵治瑞 高台县博物馆 工程师
《中共甘肃省委办公厅甘肃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甘肃省加强县级融媒体中心建设工作方案〉的通知》(甘办发[2018]75号)文件的要求,县级融媒体中心必须进驻“新甘肃云”平台,而该平台由甘肃云新媒体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承建。能满足本项目建设要求、有能力完成建设内容的供应商只有一家,具有唯一性,符合政府采购法有关要求,建议由甘肃云新媒体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以单一来源方式完成高台县融媒体中心指挥平台“新甘肃云”云服务系统建设项目。本项目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三十一条第(三)款规定“只能从唯一供应商处采购”的单一来源采购要求。
六、公示期限:
自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七、供应商名称及地址
供应商名称:甘肃云新媒体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地址:***
八、采购人联系方式***
采购单位:高台县融媒体中心
联系人***
联系电话***
监督单位:高台县政府采购办公室
联系人***
联系电话***
九、任何供应商、单位、或者个人对该项目采用单一来源采购方式有异议的,请于公示期满后2个工作日以内以实名书面(包括联系人、地址、联系电话***
高台县融媒体中心
2019年6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