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入日期: | 2019.06.1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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截止日期: | 2019.06.27 |
招标代理: | 信丰信达招投标代理服务有限公司 |
地 区: | 江西省 |
内 容: | ***************受***人民防空办公室的委托,现就其***人防应急救援指挥中心及人防宣传教育基地项目进行竞争性磋商采购,欢迎符合资格条件的国内供应商前来响应。 (一)项目编号:XFXD****-XF-C*** (二)采购内容: 品目 项目名称 数量 单位 主要工程内容及要求 一 * |
关键词: | 教育 急救 |
(一)项目编号:XFXD2019-XF-C016
(二)采购内容:
品目 |
项目名称 |
数量 |
单位 |
主要工程内容及要求 |
一 |
信丰县人防应急救援指挥中心及人防宣传教育基地项目 (国内工程) |
1 |
项 |
1.1项目名称:信丰县人防应急救援指挥中心及人防宣传教育基地项目。 1.2本项目位于信丰县合力泰路与迎宾大道交汇处西北角。 1.3本次对该项目设计采购施工总承包进行竞争性磋商。 1.4工程内容:本项目位于赣州市信丰县合力泰路与迎宾大道交汇处西北角。该区四周交通便捷,配套设施完善。项目总规划用地面积为约40亩,约合26666.00㎡,(南侧20亩为建设用地,北侧20亩为人防疏散场地)。信丰县人防应急救援指挥中心及人防宣传教育基地项目由防空地下室、人防宣传教育基地和指挥中心三部分组成,总建筑面积约8000㎡(详见设计任务书)。 1.5项目资金:项目估算总投资约为3853.90万元,资金来源从收取的人防易地建设费中统筹安排。 |
(三)响应方式:本项目接受联合体。
(四)响应供应商应具备的资格条件:
一般要求: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法人;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特殊要求:
6、本工程设计资质要求:具备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或工程设计建筑行业(建筑工程)设计乙级(含)以上资质;
7、本工程施工企业要求: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建筑工程(2015新标准)施工总承包二级](含)以上资质的施工企业;
8、①外埠来赣设计单位应按江西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省外进赣建设工程企业实行信息登记管理的通知》(赣建办【2017】14号)要求,在“省外建设工程企业信息登记管理系统”上办理企业信息登记及注册设计人员信息登记,并提供该系统网络查询页面的打印页并加盖单位公章;
②外埠来赣施工单位应按江西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省外进赣建设工程企业实行信息登记管理的通知》(赣建办【2017】14号)要求,在“省外建设工程企业信息登记管理系统”上办理企业信息、人员信息登记及本项目单项工程响应登记,并提供该系统网络查询页面的打印页并加盖单位公章。
(五)磋商文件的购买:2019年06月17日至2019年06月21日(工作日内)上午09:00——11∶30,下午14∶30——17∶00(北京时间),在信丰信达招投标代理服务有限公司购买,标书工本费200元人民币/套,售后不退。
(六)响应保证金:响应保证金:人民币伍拾万圆整(500000.00元)。
1)采用银行转帐的,须在响应截止时间前到账,从响应供应商的基本账户转入政府采购代理机构(响应保证金须从响应供应商的基本账户汇出,否则其响应无效;若为联合体响应,则响应保证金须从联合体牵头单位的基本账户汇出,否则其响应无效),否则响应无效。
2)银行保函方式: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清理规范工程建设领域保证金的通知》(国办发〔2016〕49号)文件及《关于规范全市公共资源交易领域响应保证金的通知》(赣市公管办【2018】4号文)文件通知,响应保证金可以选择银行保函方式缴纳,响应供应商选择以银行保函方式缴纳响应保证金的具体要求如下:①响应供应商可以银行保函方式缴纳响应保证金,银行保函应是响应供应商企业基本账户开户行所在支行开具。②响应供应商采用银行保函作为响应保证金的,应在响应截止时间前,向采购单位提交银行保函,银行保函的受益人是采购单位,由采购单位负责查验、保管和退和退回(银行保函有效期应不小于响应有效日期(60日历天)。③响应供应商在办理银行保函手续时应要求经办银行对所出具的银行保函进行编号、注明查询电话和详细地址。
(七)响应截止时间及开启时间、磋商地点:2019年06月27日10:00(北京时间),磋商地点:信丰信达招投标代理服务有限公司(信丰县迎宾大道文化艺术中心后侧博大新城1号楼-信达招投标)。届时请响应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或经正式授权的代表出席磋商会,逾期(以签到时间为准)或不符合规定的响应文件恕不接受。
(八)采购资金的支付方式、时间、条件:
勘察设计费的支付 |
付款次序 |
占总勘察设计费(%) |
付费条件 |
付费时间 |
第一次付费 |
支付勘察设计费总额的40% |
方案设计及优化完成 |
经甲方审核后10日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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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次付费 |
支付勘察设计费总额的55% |
提交施工图且图审合格 |
经图审合格后10日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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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次付款 |
支付勘察设计费总额的5% |
主体工程验收,工程结算完成后 |
工程结算完成后10日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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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安费的支付 |
按月支付工程进度款:每月支付该月完成合格工程量80%的工程款;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后支付至合同总价款(除去暂列金)的80%,待工程办理完竣工审计结算后,一个月内付至审计结算总价的97%;剩余3%结算款留作质量保证金。质量保证金返还方式为:工程竣工验收通过满1年,返还工程质量保证金的50%(扣除2年内承包人应承担款项)。工程竣工验收通过满2年后15个工作日内,返还工程质量保证金的50%(扣除保修期内承包人应承担款项)。 |
(九)采购代理服务费:政府采购代理机构向最后成交供应商收取采购代理服务费,具体收费标准为人民币叁万圆整(30000.00元)。
(十)政府采购政策:本项目采购将落实小微企业(对小型和微型企业产品的价格给予6%的扣除)、监狱企业(视同为小微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为小微企业)等政府采购政策,具体规定详见磋商文件。
(十一)联系方法***
采购单位:信丰县人民防空办公室
地 址:信丰县县府大院
联 系 人***
联系电话***
代理机构:信丰信达招投标代理服务有限公司
地 址:信丰县迎宾大道文化艺术中心后侧博大新城1号楼-信达招投标
联 系 人***
电 话:0797-3397112
公司邮箱:xfxdztb@126.com
开 户 行:中国工商银行信丰县支行
户 名:信丰信达招投标代理服务有限公司
账 号: 1510 2012 0900 0025 842
感谢贵公司对政府采购工作的支持。
信丰信达招投标代理服务有限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