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入日期: | 2019.06.1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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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 区: | 宁波市 |
内 容: | 一、招标人:**经济技术开发区**开发有限公司 二、项目名称:港宁府营销策划推广销售代理项目(服务采购) 三、招标内容:港宁府营销策划、营销推广、销售代理等服务 四、合格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 |
一、招标人:宁波经济技术开发区大港开发有限公司
二、项目名称:港宁府营销策划推广销售代理项目(服务采购)
三、招标内容:港宁府营销策划、营销推广、销售代理等服务
四、合格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招投标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7、投标人须具有住房与城乡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房地产经纪机构备案证明;
8、投标人未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index.html)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投标人未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在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以采购代理机构于投标截止日当天在信用中国网站及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查询结果为准,如相关失信记录已失效,投标人需提供相关证明资料);
9、近三年内投标人或其法定代表人、拟委任的项目总监没有行贿犯罪行为的(投标文件中提供承诺书并加盖公章,格式见附件);
10、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采用资格后审。
五、公示时间:2019年06月14日至2019年06月18日
六、征求意见和建议的范围
(一)技术要求是否存在问题;
(二)是否出现明显的倾向性意见和特定的性能指标;
(三)投标人资格条件是否具有明显的倾向性和歧视性;
(四)影响招标“公开、公平、公正”原则的其他情况。
七、其他内容:
各投标人提出修改理由和建议的,请于2019年06月18日16:30前(节假日除外)将书面材料加盖单位公章和经法定代表人签字确认密封后送中冠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宁波市世纪大道北段555号温州银行大厦14楼1401室(温州银行大厦),外地单位可将书面材料扫描后发送至电子邮箱***
八、对建议和修改理由的要求:对逾期送达的意见、建议书恕不接受。
九、本项目招标文件征求意见结束后,将在本公告发布的网站上公开发布招标公告。
十、联系方式
采购代理:中冠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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