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入日期: | 2019.06.1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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截止日期: | 2019.07.05 |
招标业主: | 厦门象屿集团有限公司 |
招标代理: | 福建裕正工程招标有限公司 |
地 区: | 福建省 |
内 容: | ************受**********委托,根据《中华人民**国政府采购法》等有关规定,现对象屿集团大厦施工用电进行公开招标,欢迎合格的供应商前来投标。 项目名称:象屿集团大厦施工用电 项目编号:FJYZ-GZML********* 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周先生 项 |
福建裕正工程招标有限公司受厦门象屿集团有限公司委托,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有关规定,现对象屿集团大厦施工用电进行公开招标,欢迎合格的供应商前来投标。
项目名称:象屿集团大厦施工用电
项目编号:FJYZ-GZML190513044
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
项目联系电话***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采购单位:厦门象屿集团有限公司
地址:***
联系方式***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代理机构:福建裕正工程招标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联系人***
代理机构地址:***
一、采购项目的名称、数量、简要规格描述或项目基本概况介绍:
电力材料及安装,其余详见招标文件及施工图纸
二、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1)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独立法人的企业,并提供营业执照; (2)最近一期(上一季度或年度)财务状况报告及(近半年内或近一年内)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 财务状况报告,指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或基本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并提供开户许可证), 或提供专业担保机构出具的投标担保函。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证明材料主要是投标供应商的税务登记证(投标供应商提供加载有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营业执照的,视为已提供税务登记证)以及缴纳增值税或营业税或企业所得税的凭据,缴纳社会保险的凭据(专用收据或社会保险缴纳清单)。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投标供应商,应提供相应文件证明其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3)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可以提供证明材料或书面声明,格式详见“投标供应商的资格声明”);(4)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开业不足三年的,自开业以来)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格式详见“投标供应商的资格声明”)(5)具备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的证明材料。包括如下:①具备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许可证(证书须在有效期内),并提供复印件;②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证书须在有效期内),并提供复印件。③具备国家电监会颁发的“承装(修、试)电力设施许可证”承装四级、承修四级、承试四级的资质;省外承装(修、试)设施法人企业必须按《承装(修、试)电力设施许可证管理办法》的规定办理项目报告; ④ 项目经理必须具备机电工程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资质(注册单位必须为投标供应商),且持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社保缴交证明,以上证明材料提供有效复印件;(5)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三、招标文件的发售时间及地点等:
预算金额:112.0 万元(人民币)
时间:2019年06月14日 18:25 至 2019年06月21日 17:00(双休日及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厦门市湖滨南路20号基金大厦2楼
招标文件售价:¥200.0 元,本公告包含的招标文件售价总和
招标文件获取方式:现场获取
四、投标截止时间:2019年07月05日 09:30
五、开标时间:2019年07月05日 09:30
六、开标地点:
厦门市湖滨南路20号基金大厦2楼开标室
七、其它补充事宜
八、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