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入日期: | 2019.06.1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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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代理: | 云南鑫德招标咨询有限公司 |
地 区: | 临沧市 |
内 容: | ***水务投资开发有限责任公司采砂权劳务分包(二期)项目——腰街片区 发布时间:****-**-** ***水务投资开发有限责任公司采砂权劳务分包(二期)项目——腰街片区 投标邀请书 根据《中华人民**国政府采购法》、《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财政部**号令)》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
凤庆县水务投资开发有限责任公司采砂权劳务分包(二期)项目——腰街片区
投标邀请书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财政部87号令)》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云南鑫德招标咨询有限公司受凤庆县水务投资开发有限责任公司委托,对该单位已通过政府采购主管部门审批的“凤庆县水务投资开发有限责任公司采砂权劳务分包(二期)项目——腰街片区”(采购编号:ZC530921201900011 )进行邀请招标。
招标项目名称、数量、简要技术、及供货期要求
1、采购编号:ZC530921201900011 号
2、项目名称:凤庆县水务投资开发有限责任公司采砂权劳务分包(二期)项目——腰街片区
3、采购项目及内容:
序号 |
目录编号 |
产品(项目)名称 |
一般项目:规格、技术参数、性能要求 |
数量 |
计量单位 |
服务地点/备注 |
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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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砂开采劳务 |
河砂为中砂,细度模数为3.0-2.3,平均粒径为0.5-0.35mm。含泥量必须控制在5%以下,砂颗粒筛网控制在1.2厘米以下 |
据实结算 |
元/m3 |
根据业主要求,配送至指定地点 |
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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碎石开采劳务 |
碎石粒径5-25mm,针片状颗粒含量小于25%,含泥量小于2% |
据实结算 |
元/m3 |
根据业主要求,配送至指定地点 |
4、资金来源:经营所得资金
5、付款方式:以中标单价据实结算。
6、报价方式:供应商根据自身情况进行报价,价低者得,不得高于采购上限价。
7、采购上限价为:采砂权劳务分包:90.20元/m3(其中:采砂劳务:40.10元/m3,碎石劳务:50.10元/m3);投标人不得高于采购上限价及分项上限价报价 。
8、承包期限:叁年。
9、标段划分:
凤庆县水务投资开发有限责任公司采砂权劳务分包(二期)项目——腰街片区
二、投标资格要求:
参加本项目投标的投标人除应具备《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供应商资格条件外,还必须符合下列要求:
1、有履行完成本项目能力的投标人;
企业需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或三证合一的《信用代码营业执照》,供应商不得超出经营范围进行投标(即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里应有经营或开采河沙的相关内容);
3、凤庆县水务投资开发有限责任公司出具的前置审查意见(证明);
4、投标人应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要求及参加本次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违法记录;
5、投标人在专业技术、设施、人员组织等方面应具有完成本次招标内容的能力;
6、投标人应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企业)或自然人身份证明书(自然人)。
7、投标人应提供委托代理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及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企业)或自然人身份证明书(自然人)。
8、投标人须提供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 )无不良信用记录且在“云南省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 )没有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参与本项目的投标申请人信用查询截止时间:公告发布之日起至投标截止时间,提供查询结果网页截图;
9、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三、招标文件的获取
(一)电子版招标采购文件获取:请申请人于2019年06月13日上午09:00时至2019年06月19日18:00时登录临沧市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系统(http://www.lcggzy.gov.cn/),凭企业数字证书(CA)在网上报名并获取招标文件(格式为*.ZCZBJ);未办理企业数字证书(CA)的企业请在现场报名之后登录临沧市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系统(http://www.lcggzy.gov.cn/)进行注册并在网上申请办理证书,以便获取招标文件。(数字证书领取地址:临沧市政务服务大厅一楼,联系人:向冰,联系电话***
(二)招标文件每套(标段)售价人民币捌佰元整(¥800.00),售后不退,报名费用于开标当日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以现金的方式支付给招标代理机构。
(三)网上报名成功及缴清报名费后才能参与投标,否则其投标将不进行评审。
四、投标文件的递交截止时间
(一)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2019年07月11日上午09:00时。
(二)投标文件递交地点:网上递交:临沧市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系统;现场递交地点:凤庆县公共资源中心开标厅(须携带用于加密的数字证书(CA)到开标地点,同纸质投标文件一起递交)。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招标申请文件,视为未按要求提交。两者均递交成功后才能参与评审,否则视为无效招标申请文件,其投标不进行评审,且供应商须对招标申请文件(电子、纸质)的一致性负责。
(三)未按上述要求递交投标文件的,采购人不予受理。
五、供应商务必认真阅读本招标文件的全部内容
招标文件如有变更,以书面形式通知,并同时在云南省政府采购网、临沧市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系统发布。
六、注意事项
递交投标文件时供应商应携带下列证明文件以供核验:
(一)企业需递交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或三证合一的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营业执照副本原件;
(二)凤庆县水务投资开发有限责任公司出具的前置审查意见(证明)原件;
(三)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企业)或自然人身份证明书(自然人)原件;
(四)企业法人(或自然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及本人身份证原件(法人出席的除外);
(五)法定代表人身份证(企业)或自然人身份证(自然人)原件(如法定代表人或自然人亲自出席);
(六)已交投标保证金凭证原件(系统缴纳成功的回执)。
七、投标保证金
(一)交纳截止时间:2019年07月10日下午 18:00 时以前。
(二)金额:10000.00元/标段(人民币壹万元整每标段)。
(三)形式:投标保证金不接受现金,仅接受在中国注册的银行出具的转账支票、汇票、信汇或电汇凭证(须进账),投标保证金请各投标人在报名期间交至凤庆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指定的银行账户,提交投标保证金必须由投标人本单位基本账户中提交,由其它账户提交的将视为无效投标。不接受现金或以个人名义缴纳的投标保证金。
(四)退还形式:退还给投标人的对公账户。
(五)账户名称:凤庆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开户银行:(凤庆县)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凤庆支行
投标保证金账号:53050177614300000199-0086
请各供应商务必在开标前一个工作日18:00分以前完成缴纳,,投标保证金的有效凭据在投标时单独出示查验。
八、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项目的相关信息将主要以网上公告形式发布,请各投标人在投标前经常访问《云南省政府采购网》、《云南省公共资源交易网》、《临沧市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系统》以获取最新信息。
招 标 人:凤庆县水务投资开发有限责任公司
地 址:凤庆县城环城路
联 系 人***
电 话:15887826976
招标代理:云南鑫德招标咨询有限公司
电 话:15987252137
联 系 人***
地 址:昆明市西园路17号可乐公寓附楼(桂花大厦西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