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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省徐州市人民检察院LED显示屏项目公开招标公告[项目编号:徐采公(2019)020]

招标文件下载
信息发布日期:2019.06.13 标签: 江苏省招标 徐州市招标 
加入日期:2019.06.13
地 区:徐州市
内 容:***政府采购中心对LED显示屏项目进行公开招标采购。现发布公开招标公告。 一、采购人 *.名称:**省***人民检察院 *.地址:********南路***号 *.联系方法:****-******** *. 采购项目联系人姓名:吕洋 电话:*********** 二、采购代
 
招标公告正文
徐州市政府采购中心对LED显示屏项目进行公开招标采购。现发布公开招标公告。
一、采购人
1.名称:江苏省徐州市人民检察院
2.地址:***
3.联系方法***
4. 采购项目联系人姓名:吕洋 电话:***
二、采购代理机构
1.名称: 徐州市政府采购中心
2.地址:***
3.联系方法***
4. 采购项目联系人:刘颖 电话:***
三、项目编号:徐采公(2019)020
四、采购项目
1.名称:LED显示屏
2.数量:1套
3.项目基本概况介绍:
本项目所采购的LED显示屏,安装地点在江苏省徐州市人民检察院3楼会议室,会议室面积约240平米。
本项目包括LED显示屏的采购和安装以及拆除现使用的会场灯光等内容。
本项目要求实现对数字视频的远程访问、多路分会场视频流接收、数字视频的解码显示、屏幕视频显示控制、视频(以图形化的操作方式)的统一调用及管理等功能。
五、采购项目预算金额:
本项目不接受超过110万元(采购项目预算金额)的投标报价。
六、采购人的采购需求:
见招标文件。
七、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政府采购进口产品审核管理;节能产品政府采购;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等。本项目为非专门面向中小企业的项目。
八、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规定。
说明:
1、单位负责人***
2、为本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本采购项目的采购活动。
九、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十、获取招标文件的时间期限、地点、方式及招标文件售价
1.时间(时间期限)、地点、方式:
招标文件提供期限:2019年6月21日前。在“徐州政府采购网”( 网址:www.ccgp-xuzhou.gov.cn)本项目公开招标公告的附件,自行下载。
特别说明:“招标文件提供期限”后仍可以下载招标文件,“招标文件提供期限”后下载的招标文件,视为非有效方式且不做为供应商权益受到损害的证明材料和依据。
2.招标文件售价:免费
十一、投标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及地点
1.投标截止时间:2019年7月9日北京时间上午10:30
2.开标时间:2019年7月9日北京时间上午10:30
3.开标地点:徐州市新城区新安路5号(市规划馆南侧),徐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3楼第六开标室(340房间)。友情提醒:扶手电梯上行右侧。
十二、投标文件的接收:
1.投标文件开始接收时间:2019年7月9日北京时间上午10:00
2.投标文件接收截止时间:2019年7月9日北京时间上午10:30
3.投标文件的接收地点:徐州市新城区新安路5号(市规划馆南侧),徐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3楼第六开标室(340房间)。友情提醒:扶手电梯上行右侧。
十三、公告期限为5个工作日。
十四、招标文件的澄清或者修改
采购代理机构可以对已发出的招标文件进行必要的澄清或者修改。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以所发布的本项目的“更正(澄清)公告”的附件的形式通知所有获取招标文件的潜在投标人。发布本项目的“更正(澄清)公告”后采购代理机构已尽通知义务。敬请各潜在投标人关注本项目的“更正(澄清)公告”及附件,否则,将自行承担相应的风险。
十五、终止招标
终止招标的,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及时在原公告发布媒体上发布终止公告,以“终止公告”的形式通知已经获取招标文件的潜在投标人,发布本项目的“终止公告”后采购代理机构已尽通知义务。敬请各潜在投标人关注本项目的“终止公告”,否则,将自行承担相应的风险。
十六、询问和质疑
1、根据徐州市政府采购中心与江苏省徐州市人民检察院(采购人)签订的本采购项目的《委托代理协议》,供应商对政府采购活动事项有疑问的,向江苏省徐州市人民检察院(采购人)提出询问;供应商认为采购文件、采购过程和中标、成交结果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江苏省徐州市人民检察院(采购人)提出质疑。询问和质疑由江苏省徐州市人民检察院(采购人)依法处理。
2、供应商在法定质疑期内一次性提出针对同一采购程序环节的质疑。
3、质疑函
接收质疑函的方式:供应商直接送交或供应商通过EMS邮寄
联系部门:江苏省徐州市人民检察院计划财务装备处
联系电话***
通讯地址:***
十七、现场考察要求
(一) 组织人:江苏省徐州市人民检察院(采购人)
(二) 时间:2019 年 6 月 26 日 上午10:00。
(三) 地点:江苏省徐州市人民检察院3楼会议室,徐州市泉山区西安南路128号。
(四) 联系人***
(五) 联系电话***
(六) 现场考察内容:
1、拆除现场情况
2、对接现场情况
3、安装现场情况
4、线缆及辅料现场情况
5、招标文件规定的其他现场情况
6、其他现场情况
(七) 相关要求:
1、投标人自备相关工具用具。
2、投标人自行测算。
3、请按时参加,不接受迟到的投标人现场考察。
4、投标人必须按照要求签到。
5、必须携带《现场考察委托书》(加盖公章,格式见招标文件第八章《现场考察委托书格式》)。
6、必须携带受托人身份证原件。
(八) 说明
因项目实施和拆除是投标报价的组成部分,因此本项目不接受未参加现场考察的投标人投标。是否参加现场考察,以采购人向评标委员会提交的《政府采购项目答疑会、勘察施工现场、现场考察记录反馈表》为准。
说明:本条为不允许偏离的实质性要求和条件,如有偏离,在符合性审查时按照投标无效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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