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入日期: | 2019.06.1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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截止日期: | 2019.06.27 |
招标代理: | 达华工程管理(集团)有限公司 |
地 区: | 吉林省 |
内 容: | 竞争性谈判公告 一、招标条件 **************根据《中华人民**国政府采购法》《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为采购人所需**中医药大学附属医院实验中心运营服务以国内竞争性谈判的方式招标,现邀请合格供应商就本项目所需的有关服务提交密封投标。 二、项目概况 *.*、项目名称:** |
关键词: | 医院 大学 |
竞争性谈判公告
一、招标条件
达华工程管理(集团)有限公司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为采购人所需长春中医药大学附属医院实验中心运营服务以国内竞争性谈判的方式招标,现邀请合格供应商就本项目所需的有关服务提交密封投标。
二、项目概况
2.1、项目名称:长春中医药大学附属医院实验中心运营服务;
2.2、项目编号:DH-2019FZB708;
2.3、采购任务通知书编号:项目采购X[20190430]-1024号;
2.4、采购金额:48万元;
2.5、采购内容:实验中心运营服务;
2.6、服务期限:详见招标文件;
2.7、服务地点:长春中医药大学附属医院指定地点;
2.8、资金来源:其他资金;
三、合格供应商资格要求:
3.1、供应商需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机构,营业执照经营范围与本次招标项目相符;
3.2、供应商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履约能力,有完备的技术和质量管理制度;
3.3、财务要求:具有近三年(2016年-2018年)完整的财务状况报告,若供应商为2019年以后注册成立的公司,即需提供一份资信证明即可;
3.4、具有相应的履约能力业(可提供近三年2016年-2018年承担过类似业绩不少于一项,出具合同或中标通知书);
3.5、供应商须提供近半年(2018年9月-2019年2月)依法纳税和依法缴纳社会保险的证明材料(需包括企业所有人员身份证号及个人参保编号)原件以供查询;
3.6、拒绝列入政府不良行为记录期间的单位参加投标,供应商需提供公告期内的“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裁判文书”(wenshu.court.gov.cn)无行贿犯罪记录证明(截图并加盖公章);
3.7、证明企业实力的其他文件。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4.1、招标文件发售:供应商需携带法人身份证、被授权人身份证、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授权委托书及“第三项”合格供应商资格要求中要求的相关证明文件(所有证件及材料均需提供原件加复印件,复印件加盖公章并标明与原件一致,财务类文件加盖财务专用章,合同类文件加盖合同专用章)于2019年6月14日至2019年6月18日每天(节假日除外)8:30~15:50到吉林省人民政府政务大厅四楼(人民大街9999号)达华工程管理(集团)有限公司窗口报名并购买招标文件。招标文件每套售价(人民币):800元,售出不退。
4.2、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五、开标时间及地点
5.1、投标及投标截止时间:所有投标书应当于2019年6月27日13:00分之前送达至开标地点,逾期送达或不符合规定的投标文件恕不接受。
5.2、开标时间及地点:定于2019年6月27日13:00分在吉林省人民政府政务大厅(人民大街9999号)4楼开标室进行,届时请各供应商委派代表出席开标会。供应商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理人参加投标时,应出示本人身份证件。
六、公告发布媒体
《吉林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中国政府采购网》
采购人:长春中医药大学附属医院
地 址:长春市工农大路1478号
联系人***
联系电话***
代理机构:达华工程管理(集团)有限公司
联系人***
地 址:北京市东城区建国门内大街18号恒基中心
联系电话***
监督管理部门:吉林省财政厅政府采购管理工作办公室
说明:本页面提供的政府采购公告公示信由省级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和各市(州)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推送。发布责任和监督管理按《关于进一步规范招标采购公告和公示信息发布工作的通知》(吉政公办[2018]65号)要求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