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偃师市大唐首阳山电厂、华润首阳山电厂、水源线、电源线迁移改造工程及监理项目五标段(二次)招标公告

信息发布日期:2019.06.12 标签: 河南省招标 洛阳市招标 偃师市招标 改造工程招标 监理招标 
加入日期:2019.06.12
截止日期:2019.07.08
招标业主:河南省财政厅
招标代理:河南龙华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 区:偃师市
内 容:公告 ***大唐首**电厂、华润首**电厂、水源线、电源线迁移改造工程及监理项目五标段(二次)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LHLYGC****-***) 招标项目所在地区:*** 一、招标条件 本***大唐首**电厂、华润首**电厂、水源线、电源线迁移改造工程及监理项目【二次公告】(招标项目编号:LH
关键词: 改造工程 监理
 
招标公告正文
公告
偃师市大唐首阳山电厂、华润首阳山电厂、水源线、电源线迁移改造工程及监理项目五标段(二次)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LHLYGC2019-060)

招标项目所在地区:北京市

一、招标条件

偃师市大唐首阳山电厂、华润首阳山电厂、水源线、电源线迁移改造工程及监理项目【二次公告】(招标项目编号:LHLYGC2019-060),已由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机关批准,项目资金来源为/,招标人为偃师市首阳新区建设办公室。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项目规模:1个标段

招标内容与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标段1 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

005 第5包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005 第5包:

/

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2019年06月13日00时00分00秒---2019年06月19日00时00分00秒

获取方法:/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递交截止时间:2019年07月08日14时30分00秒

递交方法:/

六、开标时间及地点

开标时间:2019年07月08日14时30分00秒

开标地点及方式:/

七、其他公告内容

偃师市大唐首阳山电厂、华润首阳山电厂、水源线、电源线迁移改造工程及监理项目五标段(二次)

公开招标招标公告

一、招标条件

偃师市首阳新区建设办公室关于偃师市大唐首阳山电厂、华润首阳山电厂、水源线、电源线迁移改造工程及监理项目五标段(二次)已由相关部门批准实施,具备招标条件。招标人为偃师市首阳新区建设办公室,现委托河南龙华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欢迎符合条件的投标人参加投标。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名称:偃师市大唐首阳山电厂、华润首阳山电厂、水源线、电源线迁移改造工程及监理项目五标段(二次)

2.2  审批编号:偃政采【2019】047号

2.3  招标编号:偃公建【2019】024号

2.4  工程概况:河南华润电力首阳山有限公司的输水管道改造起点为永宁路北,终点为洛河北河堤;现状架空10KV电源线改造起点为商都大道南,终点为洛河北堤处。

2.5  建设地点:偃师市首阳山

2.6  标段划分:共一个标段(五标段:华润电源线改造段)

2.7  资金来源及预算金额:财政资金+自筹资金、5088382元  

2.8  最高限价金额:4833962.9元

2.9  计划工期:100日历天

2.10 招标范围:本项目施工图纸及工程量清单包含的全部内容

2.11 安全目标、文明工地目标:杜绝死亡、重伤事故;市级文明工地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规定,且持有合格(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或三证合一的营业执照),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社会信誉,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取消,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没有骗取中标或者严重违约问题,无不良记录;

3、投标人须具备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含)以上资质及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含)以上资质,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4、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机电工程二级(含)以上注册建造师资格,同时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不得有其他在建工程,并出具无在建项目承诺书,如有在建工程一经查实取消其投标资格;项目经理承担的合同已完工或变更手续齐全以及其他符合规定情形的,应在投标文件中提供相应证明材料,可视为无在建工程,开标后提供的不予认可;    

5、技术负责人应具备相关专业中级及以上技术职称。(注:拟派的技术负责人***

6、拟派项目经理、委托代理人应为本单位员工,提供劳动合同及2018年1月1日以来连续三个月本单位缴纳的本人社保证明(社保证明网上可查询并加盖单位公章);

7、投标人须提供2017年10月以来任意连续六个月缴纳税收证明:主要是指投标人有效期内缴纳税收的凭据。依法不需要缴纳税收的投标人,应提供相应文件证明其依法不需要缴纳税收;

8、根据《财政部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和《河南省财政厅关于转发财政部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5号)被列入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指政府采购行政处罚有效期内),被列入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http://shixin.court.gov.cn/,也即全国法院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信息公布与查询网)“失信被执行人”的、被列入国家税务总局网站(网站www.chinatax.gov.cn/)——重大案件查询栏目“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的投标人将被拒绝参加投标。投标人必须将本公司在上述三个网站相关栏目的信用记录截图打印,分别装订入响应文件正副本(须加盖单位公章);

9、本次招标项目采取资格后审,资格审查具体要求见招标文件。

10、本次招标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四、报名及招标文件的获取:

4.1、获取招标文件时间:2019年6月13日----2019年6月19日(法定节假日除外)。

4.2、本次采购通过偃师市公共资源网上交易系统进行,请投标人登录偃师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http://www.yssggzyjy.cn),点击“投标单位登录”,选择“证书Key”方式,进入后选择“投标人登录”。进入“偃师市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系统后,在“建设工程业务”内下载招标(采购)文件。点击“网上报名”进行报名。(用户注册及证书Key办理、使用,咨询电话0379-69921072,63922311)。招标文件工本费500元/套,售后不退。(注:投标人应严格按照以上程序进行报名及招标文件的获取,由于操作不当引起的一切后果由投标人自负。 )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19年7月8日下午14:30(北京时间);

5.2投标文件递交地点:偃师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二楼开标室

5.3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六、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招标网》、《河南招标采购综合网》、《河南省(洛阳)政府采购网》、《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河南省·偃师市)》上发布。

七、联系方法***

招标人:偃师市首阳新区建设办公室

地  址:偃师市首阳大厦六楼

联系人***

代理机构:河南龙华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

联系人***

电子邮箱***

 

 

 

2019年6月12号

八、监督部门

本招标项目的监督部门为偃师市财政局

九、联系方式***

招标人:偃师市首阳新区建设办公室

地址:***

联系人***

电话:***

电子邮件***

招标代理机构:河南龙华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

联系人***

电话:***

电子邮件***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主要负责人(项目负责人***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_______________(盖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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