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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本级]陈巴尔虎旗汽车冬季试验试驾产业园区及汽车运动小镇基础设施及公共服务建设PPP项目招标文件

招标文件下载
信息发布日期:2019.06.12 标签: 内蒙古自治区招标 呼伦贝尔市招标 汽车招标 
加入日期:2019.06.12
地 区:呼伦贝
内 容: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条款号条款名称编列内容 *.*.*招标人单位名称:*****旅游局 联系人:鄂鑫磊 联系电话:****-******* 招标代理机构单位名称:***文宇工程项目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联系人:武艳斌 联系电话:*********** 项目名称*****汽车冬季试验试驾产业
关键词: 汽车
 
招标公告正文
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条款号
条款名称
编列内容
1.1.2
招标人
单位名称:陈巴尔虎旗旅游局
联系人***
联系电话***
***
单位名称:内蒙古文宇工程项目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联系人***
联系电话***
***
陈巴尔虎旗汽车冬季试验试驾产业园区及汽车运动小镇基础设施及公共服务建设PPP项目
项目地点
陈巴尔虎旗巴彦库仁镇镇区西侧,西侧紧邻海满一级公路。
1.2
项目总投资
项目估算总投资24307.11万元。
1.3
招标范围
本次招标范围为陈巴尔虎旗汽车冬季试验试驾产业园区及汽车运动小镇基础设施及公共服务建设PPP项目的社会资本。
操作模式
DBFOT(设计-建设-融资-运营-移交)
特许经营权
投标人中标后,政府将按法律、法规、政策及合同规定授予投标人投资、建设、运营本项目的特许权。
PPP项目合作期限
项目合作期分为建设期和运营期两个阶段,其中:
建设期:2年;
运营期:13年。
绩效目标要求
竣工验收的工程质量目标:竣工验收合格。
运营维护目标:绩效考核按PPP合同约定达标。
1.4.1
联合体
本次采购接受联合体,联合体成员数量不超过两家(含两家)
1.8.1
现场踏勘
不组织。
1.9.1
投标答疑会
不召开。
2.1
构成招标文件的其他材料
2.2.1
投标人要求澄清招标文件的截止时间
递交投标文件截止之日 15 日前
2.2.2
投标截止时间
2019年07月04日 10:30
2.2.3
投标人确认收到招标文件澄清的时间
收到澄清后24小时内(以发出时间为准)
2.3.2
投标人确认收到招标文件修改的时间
收到修改后24小时内(以发出时间为准)
3.1.5
政府用于项目前期工作的费用
前期费用采用方式为:以相关合同或票据为基础,按实际发生的金额,由项目公司向代付方支付,纳入项目总投资。
3.2.1
投标有效期
自递交投标文件截止之日起计算 120 天。
3.3.1
投标保证金
详见招标公告
3.6.5
投标文件正副本份数
正本1份、副本3份,另加1份电子文件(U盘),(本项目采用电子评标,投标文件文件以呼伦贝尔市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投标人系统内上传为准,供专家评审,纸质版及电子版仅供采购人留存)
4.1.2
封套上写明
招标人名称:陈巴尔虎旗旅游局。
招标人地址:***
陈巴尔虎旗汽车冬季试验试驾产业园区及汽车运动小镇基础设施及公共服务建设PPP项目投标文件。
在2019年07月04日 10:30前不得开启。
投标人的地址:***
投标人全称:_______________。
***
递交投标文件
地点
呼伦贝尔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内蒙古呼伦贝尔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三楼326开标室)
4.2.6
招标人通知延后投标截止时间的时间
原定投标截止时间10天前。
5.1
开标时间和地点
开标时间:2019年07月04日10:30。
开标地点:呼伦贝尔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内蒙古呼伦贝尔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市本级326开标室(27人))
5.2.1
开标程序
1、密封情况检查:(由监标人或投标人代表检查)
2、开标顺序:按投标文件递交顺序。
6.1
评标委员会的组建
评审委员会构成:共7人;其中招标人代表2人(其中1名财务专家、1名法律专家),专家5人。评标委员会专家确定方式:从呼伦贝尔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专家库中随机抽取。
6.3
评标办法
综合评分法。
6.5
中标候选人公示媒介
在:《内蒙古自治区政府采购网》、《内蒙古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呼伦贝尔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内蒙古公共资源交易网》、《招标网》上同时发布。
7.1
投资履约担保
投资履约担保:100万元;
投资履约担保交付时间:乙方在收到中标通知书后10日内,并在签订PPP项目合同之前;
退还时间:收到建设期履约担保后;
支付方式:电汇或银行保函或政府方认可的金融机构出具的见索即付的履约保函等形式。
7.2.1
签订PPP项目
合同时间
中标人在招标人签发中标通知书之日起10日内完成PPP项目合同签订。
投标人项目资本金出资时间
项目公司的项目资本金4900万元。出资方式皆为货币,在建设期 2 年内按 1:1 的比例分期到位。
7.2.2
组建项目公司
期限
中标人在收到中标通知书之日起30日内完成项目公司注册。
项目公司注册
资本金
项目公司注册资金为4900万元。
7.3
建设期履约担保
建设期履约担保:500万元;
建设期履约担保交付时间:开工之前,具体时间在PPP项目合同谈判中约定;
退还时间:项目全面竣工验收通过并收到运营履约担保后;
支付方式:电汇或银行保函或政府方认可的金融机构出具的见索即付的履约保函等形式。
7.4.1
与项目公司签订PPP项目合同时间
项目公司成立后10日内。
7.5
运营期履约担保
运营期履约担保:200万元;
运营期履约担保交付时间:项目竣工验收合格后10日内,退还建设期履约担保之前;
退还时间:项目合作期限届满后且提交移交履约担保后;
支付方式:电汇或银行保函或政府方认可的金融机构出具的见索即付的履约保函等形式。
7.6
移交期履约担保
移交期履约担保:200万元;
移交期履约担保交付时间:合作期最后1年开始10日内;退还时间:移交完毕12个月后;
支付方式:电汇或银行保函或政府方认可的金融机构出具的见索即付的履约保函等形式。
9.5
监督部门
监督部门:陈巴尔虎旗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PPP)项目办公室
地址:***
电话:***
邮政编码:021500
***
投标限价
1、投标人的项目总投资报价不得超过24307.11万元
2、折现率最高限价为6.5%
3、合理利润率最高限价为7%
4、年均运维绩效服务费最高限价为658万元
5、年均使用者付费不小于1000万元

1.总则
1.1项目概况
1.1.1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规定,本招标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本项目社会资本进行招标。
1.1.2本招标项目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项目名称及项目地点: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2资金来源
本项目投资金额及资金来源: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3招标范围、PPP项目合作期和绩效目标要求
本次招标范围、操作模式、PPP项目合作期及绩效目标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4投标人资格要求
1、资质条件: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并合法存续的企业法人或能够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其他经济组织。需提供材料证明企业合法存续状态及相应的项目投融资能力。
2、财务能力:提供近一年财务审计报告(2017年),年度财务报告应当经具有法定资格的中介机构审计,资产负债率不大于70%(若为联合体,指联合体各方)。
3、商业信誉:申请人须提供中国裁判文书网企业及法人无行贿犯罪查询截图(查询期限为2009年1月1日至招标公告发布之日后任意一日);申请人在国家信息中心主办“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查询是否列入黑名单,即截止开标当日评审时未被记入黑名单(查询日期为招标公告发布之日后任意一日)。
4、业绩经验:申请人在2017年1月1日至今至少承担过一项市政、园林或汽车项目的投融资或运营管理的类似业绩经验。(如为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成员中满足业绩要求的成员提供。)
5、禁止情形:与采购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公开招标。单位负责人***
1.4.1 联合体
本次采购接受联合体,联合体成员数量不超过两家(含两家)
1.4.2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为本项目提供招标代理服务的;
(2)与本项目的招标代理机构同为一个法定代表人的。
1.5费用承担
投标人准备和参加投标活动发生的所有费用自理。
1.6保密
参与招标投标活动的各方应对招标文件和投标文件中的商业和技术等秘密保密,违者应对由此造成的后果承担法律责任。
1.7 语言文字
除专用术语外,与招标投标有关的语言均使用中文。必要时专用术语应附有中文注释。
1.8 现场考察
1.8.1 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组织现场考察的,招标人按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地点组织投标人考察项目现场;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不组织现场考察的,投标人自行考察现场中发生的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自行负责。
1.8.2 投标人现场考察发生的费用自理。
1.8.3 除招标人的原因外,投标人自行负责在现场考察中所发生的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
1.8.4 招标人在现场考察中介绍的工程场地和相关的周边环境情况,供投标人在编制投标文件时参考,招标人不对投标人据此作出的判断和决策负责。
1.9 答疑会
1.9.1 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召开答疑会的,招标人按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和地点召开答疑会,澄清投标人提出的问题。
1.9.2 投标人应以书面形式(包括信函、传真、电子邮件***
1.9.3 答疑会后,招标人在投标人须知第2.2.2项规定的时间内,将对投标人所提问题的澄清,以书面方式通知所有购买招标文件的投标人该澄清内容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
2.招标文件
2.1 招标文件的构成
本招标文件包括:
(1)招标公告;
(2)投标人须知;
(3)评标办法;
(4)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项目合同;
(5)投标文件格式;
(6)项目基础资料
根据本章第1.9款、第2.2款和第2.3款对招标文件所作的澄清、修改,统称为“补遗书”,构成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
当招标文件、招标文件的澄清或修改等在同一内容的表述上不一致时,以最后发出的书面文件为准。
2.2 招标文件的澄清
2.2.1 投标人应仔细阅读和检查招标文件的全部内容。如发现缺页或附件不全,应及时向招标人提出,以便补齐。如有疑问,应以书面形式要求招标人对招标文件予以澄清。
2.2.2 招标文件的澄清内容可能影响投标文件编制的,招标人应当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至少15天前,以书面形式通知所有购买招标文件的投标人,但不指明澄清问题的来源;不足15天的,招标人应当顺延递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招标人有责任保证所有购买招标文件的投标人收到招标文件的澄清。
2.2.3 投标人在收到澄清后,应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内以书面形式通知招标人,确认已收到该澄清。
2.3 招标文件的修改
2.3.1 招标人可以书面形式修改招标文件,并通知所有购买招标文件的投标人。招标文件的修改内容可能影响投标文件编制的,招标人应当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至少15天前发出招标文件的修改;不足15天的,招标人应当顺延递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招标人有责任保证所有购买招标文件的投标人收到招标文件的修改。
2.3.2 投标人收到修改内容后,应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内以书面形式通知招标人,确认已收到该修改。
2.4 对招标文件的异议
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招标文件有异议的,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10天前以书面形式提出招标人应当自收到异议之日起3天内作出答复;作出答复前,将暂停招标投标活动。
2.5 招标人提供的政策
2.5.1本项目将按照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3.1款规定的操作模式,授予社会资本及其成立的项目公司相应的特许经营权。
2.5.2社会资本有按本项目PPP项目合作合同的约定取得合理回报的权利。
本项目总投资合计24307.11万元。
资金来源为:项目资本金4900万元,约占总投资的20.16%,由陈巴尔虎旗国有资产投资经营(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代表政府方与社会资本方按合同约定比例共同出资;债务资金19407.11万元,约占总投资的79.84%,由项目公司(SPV)通过商业银行融资等方式筹集。
2.5.3 项目运作模式
选用PPP模式的DBFOT运作方式,具体实施方式由政府方出资代表与社会资本共同组建项目公司,由项目公司负责本项目的设计、建设、融资、运营、移交,达到全生命周期公共服务最大效益。
2.5.4 项目合作年限
本项目合作期限为15年(包括建设期2年,运营期13年)。
2.5.5 项目回报机制
本项目回报机制采用可行性缺口补助。
2.5.6 项目公司股权比例
项目公司注册资本金为4900.00万元(最终以招标文件为准),其中政府方股权:社会资本股权=10%:90%。
3.投标文件
3.1投标文件的构成及投标人应考虑的因素
3.1.1投标文件应包括下列内容:
(1)投标函;
(2)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或法定代表人的授权委托书;
(3)投标保证金;
(4)关于PPP项目合同条款的建议;
(5)投标文件附表;
(6)项目实施计划;
(7)投标确认函
(8)其他材料
3.1.2 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不接受联合体投标的,或投标人没有组成联合体的,投标文件不包括本章第3.1.1(3)目所指的联合体协议书。
3.1.3 投标人在详细研究招标文件中的PPP项目合同之后,应在投标文件中写明对PPP项目合同的条款的建议并阐述理由。上述建议和理由应在满足国家法律法规的前提下,有利于项目的实施,是合同谈判的依据,但并不意味着招标人必须接受上述建议。
3.1.4 随同投标文件提交的项目实施计划,应满足本招标文件的要求,并需进行详细论述,证明投标人各项计划与方案的合理性和可行性。投标人提交的项目实施计划将作为对投标文件进行综合评审的主要依据,该计划也是投标人组建项目公司及政府及其相关部门对项目各实施阶段进行监督管理的依据。
3.1.5 本项目政府用于项目前期的费用按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的规定确定。
3.2 投标有效期
3.2.1 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投标有效期内,投标人不得要求撤销或修改其投标文件。
3.2.2 出现特殊情况需要延长投标有效期的,招标人以书面形式通知所有投标人延长投标有效期。投标人同意延长的,应相应延长其投标保证金的有效期,但不得要求或被允许修改或撤销其投标文件;投标人拒绝延长的,其投标失效,但投标人有权收回其投标保证金。
3.3 投标保证金
3.3.1 投标人在递交投标文件的同时,应按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金额、形式和第五章“投标文件格式”规定的投标保证金格式递交投标保证金,并作为其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联合体投标的,其投标保证金由牵头人递交,并应符合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的规定。
投标保证金形式:电汇或银行保函或其他金融机构开具的保函等形式。
采用电汇,投标人应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投标保证金递交截止时间之前,将投标保证金由投标人的基本账户一次性汇入招标人指定账户,否则视为投标保证金无效。缴纳账户的账户名称、开户银行及账号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3.3.2 投标保证金有效期应与投标有效期保持一致,招标人如果按本章第3.2.2项的规定延长了投标有效期,则投标保证金的有效期也相应延长。
3.3.3 投标人不按本章第3.3.1项和第3.3.2项要求提交投标保证金的,作否决其投标处理。
3.3.4 自中标通知发出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向非中标人退还投标保证金;甲方收到投资履约担保后的5个工作日内,甲方向中标人退还投标保证金。
3.3.5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投标保证金将不予退还:
(1)投标人在规定的投标有效期内撤销或修改其投标文件;
(2)中标人在收到中标通知书后,无正当理由拒签PPP项目合同;
(3)中标人在签订PPP项目合同时向招标人提出附加条件;
(4)投标人提交了虚假资料;
(5)有证据显示投标人以他人名义投标、与他人串通投标、以非法手段谋取中标。
3.4资格审查资料
3.4.1 投标人须按招标文件第五章“投标文件格式”中规定的表格内容填写投标文件附表,并按各投标文件附表的具体要求提供相关证件及证明材料。
3.4.2 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接受联合体投标的,本章第3.4.1项规定的表格和资料应包括联合体各方相关情况。
3.4.3 投标人按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单独密封提供的证件及证明材料的原件(对通过资格预审的投标人,将不再进行资格审查)。
3.5 投标人信息的核查
招标人有权核查投标人在投标文件中提供的材料,若在评标期间发现投标人提供了虚假资料,评标委员会对投标人的投标文件作无效投标处理,其投标保证金不予退还;若在发出中标通知书前发现投标人提供了虚假资料,招标人有权取消其中标资格,其投标保证金不予退还;若在签署PPP项目合同后发现投标人提供了虚假资料,招标人有权与投标人解除PPP项目合同或从履约担保中扣除不超过当期履约担保总额的10%的违约金。同时招标人将投标人以上弄虚作假行为作为不良记录纳入建设市场信用信息管理系统及其他相关信用信息系统。
3.6 投标文件的编制
3.6.1 投标文件应按第五章“投标文件格式”进行编写,如有必要,可以增加附页,作为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
3.6.2 投标文件应当对招标文件有关PPP项目合作期、投标有效期、绩效目标要求、招标范围等实质性内容作出响应。
3.6.3 投标文件应用不褪色的墨水书写或打印,并由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亲笔签名。
3.6.4 如果投标文件由委托代理人签署,则投标人需提交法定代表人的授权委托书,授权委托书应按规定的书面方式出具,并由法定代表人和委托代理人亲笔签名或签章。以联合体形式参与投标的,投标文件由联合体牵头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按上述规定签署并加盖联合体牵头人单位公章。
投标文件应尽量避免涂改、行间插字或删除。如果出现上述情况,改动之处应加盖单位章或由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的代理人签字确认。
3.6.5本项目采用电子评标,投标文件以呼伦贝尔市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投标人系统内上传为准,供专家评审,纸质版及电子版仅供采购人留存。
3.7 投标人填报投标函应考虑的因素
3.7.1 本项目不承诺固定投资回报,且设置投资回报率上限。超过招标文件规定的投资回报率上限的,其投标将作为无效投标。
3.7.2 投标人在填报要求的回报率时,应充分考虑本项目的项目总投资、绩效目标、合同边界条件、风险划分情况、收入的范围、利益共享机制、补贴金额(如有)、可行性缺口补助水平(如有)及投标人自身投融资成本、建设、运营成本和管理能力等因素。
投标人应根据上述因素对项目进行财务分析(包括计算项目收益率、项目净现值、投资回收期、内部收益率等财务指标)、风险分析和测算,并在此基础上向招标人提出对于回报率的具体要求。投标人应充分考虑PPP项目合作期内其所承担的各种风险。
4.投标
4.1投标文件的递交
4.1.1 投标人应在本章第2.2.2项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4.1.2 投标人递交投标文件的地点: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4.1.3 投标人所递交的投标文件不予退还。
4.1.4 招标人收到投标文件后向投标人出具签收凭证。
4.1.5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4.1.6 在特殊情况下,招标人如果决定延后投标截止时间,应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前,以书面形式通知所有投标人延后投标截止时间。在此情况下,招标人和投标人的权利和义务相应延后至新的投标截止时间。
5.开标
5.1 开标时间和地点
招标人将按照本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5.1款规定的开标时间和地点公开开标,并邀请所有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准时参加。
投标人若未派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出席开标活动,或未在开标记录上签字,视为该投标人默认开标结果。
5.2 开标程序
5.2.1 主持人按下列程序进行开标:
(1)宣布开标纪律;
(2)公布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的投标人名称,并点名确认投标人是否派人到场;
(3)宣布开标人、唱标人、记录人、监标人等有关人员姓名;
(4)按照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检查投标文件的密封情况;
(5)按照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的规定,确定并宣布投标文件开标顺序;
(6)按照宣布的开标顺序当众开标,公布投标人名称、投标函的相关内容,并记录在案;
(7)投标人代表、招标人代表、监标人、记录人等有关人员在开标记录上签字确认;
(8)开标会议结束。
5.2.2 若招标人宣读的内容与投标文件不符时,投标人有权在开标现场提出异议,经监标人当场核查确认之后,可重新宣读其投标文件。若投标人现场未提出异议,则认为投标人已确认招标人宣读的内容。
5.3 开标异议
投标人对开标有异议的,应当在开标现场提出,招标人当场作出答复,并作记录。
6.评标与中标
6.1 评标委员会
评标由招标人依法组建的评标委员会负责。评标委员会由招标人熟悉相关业务的代表,以及行业、金融、财务、法律等方面的专家组成。评标委员会人数为五人以上单数,其中专家人数应不少于成员总数的三分之二,具体构成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6.2 评标原则
评标活动应遵循公平、公正、科学、择优的原则。
6.3 评标
本项目采用的评标方法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评标委员会按照第三章“评标办法”的规定对投标文件进行评审。第三章“评标办法”没有规定的方法、评审因素和评分值,不作为评标依据。
6.4 采购结果确认谈判
6.4.1 评标结束后,招标人将成立专门的采购结果确认谈判工作组,负责采购结果确认前的谈判和最终的采购结果确认工作。
6.4.2 采购结果确认谈判工作组成员及数量由招标人确定,将至少包括财政预算管理部门、行业主管部门代表、价格管理、环境保护行政执法机关代表,以及财务、法律等方面的专家。如招标人要求,评审小组成员可以作为采购结果确认谈判工作组成员参与采购结果确认谈判。
6.4.3 采购结果确认谈判工作组将按照评标报告推荐的候选社会资本排名,依次与候选社会资本及与其合作的金融机构就项目合同中可变的细节问题进行项目合同签署前的确认谈判,率先达成一致的候选社会资本即为预中标社会资本。
6.5预中标公示
招标人将在预中标社会资本确定后10个工作日内,与预中标社会资本签署确认谈判备忘录,并将预中标结果和根据招标文件、投标文件及有关补遗文件和确认谈判备忘录拟定的PPP项目合同文本在省级以上人民政府财政部门指定的政府采购信息发布媒体上进行公示,公示期不少于5个工作日。
预中标社会资本投标文件中的重要承诺和技术文件等作为PPP项目合同文本附件。项目合同文本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的内容可以不公示。
6.6 中标结果公告
招标人将在公示期满无异议后2个工作日内,将中标结果在省级以上人民政府财政部门指定的政府采购信息发布媒体上进行公告,同时发出中标通知书。
招标人将以书面形式向中标人发出中标通知书,同时将中标结果通知未中标的投标人。
中标结果公告内容包括:招标人和招标代理机构的名称、地址和联系方式***
7.合同授予
7.1投资履约担保
7.1.1乙方在收到中标通知书后10日内,并在签订PPP项目合同签订之前提交投资履约担保。
7.2 组建项目公司
7.2.1签订PPP项目合同时间及投标人项目资本金出资时间应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内。
7.2.2 中标人应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内,按照下列规定组建项目公司,在报请招标人审批后在项目所在地工商管理部门与政府出资方代表共同注资,进行注册登记获得法人资格。
按投标文件中的承诺设置或委托具备与绩效目标相适应的组织、技术、财务、管理人员和相应机构。
7.2.3 如中标人未能按招标文件的规定组建项目公司,或虽已遵守招标文件的规定但招标人认为其尚无实施本项目的足够能力时,中标人应按招标人的指示完善项目公司的机构设置、人员配备、资金筹措等方面工作,直至招标人批准为止。
7.2.4政府参股项目公司的,中标人应与政府或其授权单位共同组建项目公司。
7.3建设期履约担保
项目公司应在签订PPP项目合同后按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金额、形式和招标文件第四章“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项目合同”规定的建设期履约担保格式向招标人提交建设期履约担保。
7.4签署项目合同
7.4.1 中标人组建的项目公司应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期限内,与招标人签订PPP项目合同(即按《基础设施和公用事业特许经营管理办法》第二章规定的特性经营协议)。中标人组建的项目公司无正当理由拒签PPP项目合同的,招标人将取消其中标人的中标资格,并由招标人将把中标人及中标人组建的项目公司的不良记录纳入建设市场信用信息管理系统及其他相关信用信息系统。
7.4.2 中标人组建的项目公司无正当理由拒签PPP项目合同的,招标人将不予退还中标人的建设期履约担保。
7.4.3 PPP项目合同经双方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的代理人签署、加盖单位章并经本级人民政府批准后生效。
7.4.4 招标人将在PPP项目合同签订之日起2个工作日内,将PPP项目合同在省级以上人民政府财政部门指定的媒体上公告,但合同中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的内容除外。
7.5 运营期履约担保
项目公司应按照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金额、形式和招标文件第四章“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项目合同”规定的运营期,履约担保格式向招标人提交运营期履约担保。
7.6 移交履约担保
项目公司应按照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金额、形式和招标文件第四章“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项目合同”规定的移交日前,向招标人提交移交履约担保。
8.重新招标
8.1 重新招标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招标人将重新招标:
(1)投标截止时间止,投标人少于3个的;
(2)所有投标均未通过评标委员会评审;
(3)中标候选人均未能通过采购结果确认谈判或均未与招标人签订PPP项目合同的;
(4)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9.纪律和监督
9.1 对招标人的纪律要求
招标人不得泄露招标投标活动中应当保密的情况和资料,不得与投标人串通损害国家利益、社会公共利益或者他人合法权益。
9.2 对投标人的纪律要求
投标人不得相互串通投标或者与招标人串通投标,不得向招标人或者评标委员会成员行贿谋取中标,不得以他人名义投标或者以其他方式弄虚作假骗取中标;投标人不得以任何方式干扰、影响评标工作。
9.3 对评标委员会成员的纪律要求
评标委员会成员不得收受他人的财物或者其他好处,不得向他人透漏对投标文件的评审和比较、中标候选人的推荐情况以及评标有关的其他情况。在评标活动中,评标委员会成员不得擅离职守,影响评标程序正常进行,不得使用第三章“评标办法”没有规定的评审因素和标准进行评标。
9.4 对与评标活动有关的工作人员的纪律要求
与评标活动有关的工作人员不得收受他人的财物或者其他好处,不得向他人透漏对投标文件的评审和比较、中标候选人的推荐情况以及评标有关的其他情况。在评标活动中,与评标活动有关的工作人员不得擅离职守,影响评标程序正常进行。
9.5 投诉
投标人和其他利害关系人认为本次招标活动违反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的,有权向有关行政监督部门投诉。
监督部门的联系方式***
10.其他规定
自购买招标文件之日起,投标人应保证其提供的联系方式(电话、传真、电子邮件***
需要补充的其他内容: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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