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入日期: | 2019.06.12 |
---|---|
地 区: | 成都市 |
内 容: | 按照《***居家和社区养老服务改革试点方案》(成民发〔****〕**号)、《***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完善困难老年人基本养老服务补贴制度的意见》(成办发〔****〕**号)相关要求,为全面摸清全区困难老年人底数,详细掌握***困难老年人数量、分布及其养老服务需求等基本情况,面向社会采购困难家庭老 |
按照《成都市居家和社区养老服务改革试点方案》(成民发〔2017〕31号)、《成都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完善困难老年人基本养老服务补贴制度的意见》(成办发〔2018〕37号)相关要求,为全面摸清全区困难老年人底数,详细掌握锦江区困难老年人数量、分布及其养老服务需求等基本情况,面向社会采购困难家庭老年人能力评估服务。现将相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项目简介
(一)项目名称
锦江区困难家庭老年人能力评估服务采购项目。
(二)项目时间
自合同签订之日起,2019年6月底前完成。
(三)预算经费
此次招标控制价6万元,按中标评估服务单价,据实结算,总费用不超过中标总金额。据实结算总金额超过中标总金额的,按中标总金额实行包干结算。
(三)项目要求
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政行业标准老年人能力评估》(MZ/T 001—2013)相关标准,对具有锦江区户籍且居住在锦江区的年满60周岁及以上的低保家庭中的老年人(含低保困难残疾老年)和一类、二类低保边缘家庭中的老年人(含困难残疾老年人)约余516人开展能力评估确定能力等级,出具评估报告,并告知评估对象结果;同时建立失能半失能老年人评估台账以及评估对象个体档案(提供承诺函)。
二、项目申请要求
(一)承接购买服务项目社会组织的资质和条件
1、具备法定资格及相关资质的高校科研机构或社会组织;
2、有丰富的评估(评定)工作经验及拓展精神;
3、具有专业性强的队伍;
4、有一定的组织协调、调研和科研能力,对项目的实施能做好较好的沟通协调、适时总结评析等工作。
(二)需提供的申请材料
1、承接锦江区政府购买服务项目的书面申请;
2、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及委托授权书(加盖单位公章);
3、委托参选代表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
4、承接单位简介及相关法人登记和资质证明;
5、项目实施主要专业人员构成及资质介绍;
6、项目实施具体方案:包括项目活动的具体形式、时间、预期达到的目标;
7、经费预算方案;
8、其他需要的说明和证明材料。
以上资料请按顺序装订,并密封包装加盖公章。同时提供的所有资料均加盖单位公章。
三、时间及要求
本次比选实行综合评分法,得分高者中标。请有意向的机构于6月18日之前将所需书面材料,即承接购买服务项目社会组织的资质和条件的原件及复印件(加盖公章)各一套提交区老龄办待资格审查,并准备好需提供的申请材料以备参加比选会所需。
地 址:锦江区下东大街166号区老龄办。
联系人***
联系电话***
附件:成都市锦江区困难家庭老年人能力评估服务采购项
目比选申请书
成都市锦江区民政局
2019年6月11日